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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名牌,是一个企业在产品、包装、经营信誉和文化特征等各方面综合素质的体现。而其最基本的外在表现便是产品字号和商标。日本一著名策划大师说过:商标、字号是企业的脸面。“脸面”当然得竭力呵护。然而时下,名牌却颇有“名不聊生”之尴尬。一是恶性抢注。前些年看重抢注知名商标,而今已开始发展到恶意抢注知名企业的名称字号上来。  相似文献   

2.
他人将甲在先注册的商标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登记,甲以他人侵害其商标专用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将乙在先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并初审公告,乙以侵害其企业名称权提出异议;他人将丙在先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并被核准,丙以侵害其企业名称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将丁在先注册的商标文字用作专卖店(专修店)的字号登记,丁以侵害其商标专用权提出争议。以上因商标权和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权引起的诉讼、异议、争议,当事人统称商标权与字号权的权利冲突。商标、厂商名称在《…  相似文献   

3.
商标和企业名称同属工业产权,经注册或登记后均依法享有专用权.但你会不会想到,它们之间也会打架.如甲企业经申请注册依法获得服务商标“A”(代表—汉字组成的商标)的商标专用权后,而与甲企业属同行业(或同行业、同地区)的乙企业无意或故意以“A”为字号(或商号)申请企业名称登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在规定范围内享有企业名称专用权,在其使用过程中特别是简化使用中(如仅用字号或商号),便引起与甲企业注册商标的误认或混同,客观上造成对甲企业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反之,如果乙企业先以“A”为字号(或商号)申请并登记注册了企业名称,而甲企业出于无意或故意也以“A”申请并注册了商标,在使用中也同样可以引起与乙企业名称的误认或混同,客观上形成对乙企业名称专用权的侵害.  相似文献   

4.
他人将甲在先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并初审公告,甲以侵害其企业名称权提出异议;他人将乙在先注册的商标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登记,乙以他人侵害其商标专用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将丙在先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并被核准,丙以侵害其企业名称权为由提出争议;他人将丁在先注册的商标文字用作专卖店(专修店)的字号登记,丁以侵害其商标专用权为由提出争议.以上因商标权和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权引起的异议、诉讼、争议,统称商标权与字号权的权利冲突.企业如何认识并有效维护好自己的商标权和企业名称权,监管机关如何解决、保护好商标权与字号权的权利冲突,既是当事人所关注的,也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无法回避的一个实际问题.  相似文献   

5.
“傍名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用语,没有明确的概念定义,一般是对各种仿冒名牌行为的泛指。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打击“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工商监管视野下的“傍名牌”现象是指擅自将他人的知名字号或商标作为自己的字号申请登记企业名称.并以多种方式在市场上使用,制造市场误认、混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其他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  相似文献   

6.
企业名称略谈张崇婉企业名称俗称“字号”。每家企业部具有固定的名称,如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名字一样。一个企业的名称就是本企业自然的广告。“语言是一种表达观念的符号系统”(注一),而“名称”则是语言的具体运用,是一种直接的符号。按照结构主义的观点,一种符号...  相似文献   

7.
随着驰名商标影响的渐趋扩大和保护力度的日益加强,广大企业积极申报驰名商标的热情高涨,作为企业无形资产的名称字号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冲击,一旦企业名称中出现了相同或近似于驰名商标的文字,将面临被登记主管机关“纠正”的命运,使自己创立多年的品牌(区别于商标)化为乌有,而企业偏偏不知道自己的企业名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用他人注册商标作企业字号的现象日益增多,诉讼不断。这是我国经济生活中新出现的情况。但由于我国有关法规对此并未作出规范,因此不能对此禁止和制裁。许多受害企业只能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 曾在上海闹得沸沸扬扬的上海开开公司诉上海闸北区开开服装厂商标侵权一案,以闸北区工商局收缴被告“开开”吊牌和突出“开开”字号的织带,责令其赔偿损失的处理决定而告终。但对被告用原告的“开开”商标作企业字号,未作任何处理。  相似文献   

9.
企业赶紧注册“域名”保护你的无形资产网络域名是Intermet网络上的一个服务器或一个网络系统的名称,它是在全世界统一注册的,因此在全世界没有重复的域名。形象他说,域名是网络概念上的商标,也是一个公司或机构在网络空间的地址,同时还是在网络上与他人联络...  相似文献   

10.
企业名称是企业的称谓,也是企业字号或商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名称在参与市场竞争中成为最负有挑战的工具之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取向改革的发展,企业竞争日益激烈,企业名称也由此成为投资者所关注的热点,投资者通过登记注册,“合法”地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字号的现象时有发生,企业名称字号的管理、保护便提上日程。一、企业名称管理存在的问题1、知名字号多地“开花”现行的企业名称登记制度实行国家、省市自治区和市县三级管理。在这一制度运行上,有些投资者为了使用一些知名企业的字号,钻异地可注册的空子,通过获得异地工商行政…  相似文献   

11.
商号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发挥着区别不同市场主体的重要作用,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近年来,一些企业通过“傍名牌”、“搭便车”,冒用知名企业商号或者商标的手段,误导社会公众。获取丰厚利润。由于现行法律规定的局限性,这种假冒侵权现象屡禁不止。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因此,有必要通过对商号的概念进行重新界定,明晰其内涵和权利属性,将商号与企业名称、字号等近似概念作出明确区分,并在目前行之有效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制度基础上,探索实现商号权保护的登记管理机制和权利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12.
商标与商号的权利冲突由来已久,主要有3种表现形式:(1)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注册使用,在同行业中进行不正当竞争;(2)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注册,在不同的行业上使用;(3)简化企业名称,突出企业名称中字号,故意与知名商标相混淆,造成误认。商标与企业名称的冲突实质上是商标与商号的冲突,本文试图从商标与商号的异同点入手,分析商标与商号冲突的成因,对解决这一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3.
顾慧萍 《上海企业》2006,(Z1):66-67
一、字号与老字号 所谓字号,是指企业及其他商事主体为区别他人而彰显自己的名称.从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来看,字号与商号的含义是不相同的,字号是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的名称,与商号的主体不同.可是老字号不仅仅是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大部分是企业,老字号更多的是商号,而不是字号.  相似文献   

14.
企业名称是企业与其它社会组织之间主体界定或识别的重要标志.企业有权选择自己的名称,但又不能违背国家强制性规范,也不宜取对自身发展不利的名称.笔者认为企业名称有六忌.1.忌不带字号.规范的企业名称由四部分组成,即行政区划+字号+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如“马鞍山市湖滨百货商店”.其中字号是企业名称的核心,是企业识别的主要标志,商家在为其产品或服务进行宣传时,常突出字号,如“美菱集团”、“满意在华联”等.消费者是耳闻目睹,对“字号”有了感情之后,自然就与字号相关的企业产品或服务消费产生潜在倾斜欲望.可见,字号在企业名称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为数不少的房地产开发商因其开发的楼盘的名称与他人针对“不动产服务”申请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而纷纷陷入到的商标“侵权”纠纷之中。尽管受理此类案件的多数人民法院并没有因开发商的楼盘名称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就认定开发商侵犯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相似文献   

16.
论商标声誉攀附行为与商标侵权行为的区别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擅自使用他人商标的行为,不仅可能构成商标侵权行为,也可能构成对商标声誉的攀附行为。商标声誉攀附行为所侵犯的客体不是商标标志的区别功能,而是商标的声誉,因此与商标侵权行为存在本质区别。同时,商标声誉攀附行为与商标侵权行为在外延上存在互不重叠之处,因此对商标侵权行为的立法规制难以涵盖对商标声誉的攀附行为,从而有必要对商标声誉攀附行为进行单独的立法规制。  相似文献   

17.
<正>去注册若石商标是在1998年。当时长春工商局的一位姓崔的老同志对吕德章说,“小伙子,你有这两千块钱干点啥不好,你一个开足疗馆的,注册啥商标啊?”  相似文献   

18.
企业商标权法律保护的战略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一大批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走上了上规模、上档次、刨名牌的路子。在实践中,许多企业负责人认识到:商标的知名度就是效益,名牌给企业带来的利润远远大于企业的有形财产,它是企业的战略资本,是企业经济实力的象征,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法宝”。他们十分重视对商标的投人,采取多种方式对商标进行宣传,从而创立了一批在市场上有重要影响的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为企业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与此同时,也有一些单位和个人为追求非法利润,挖空心思假冒别的企业,特别是一些知名企业的注册商标;有的不法之徒生产对人体有毒害的假货,使用与名牌商品相同或近似的注册商标,使注册商标的企业蒙受巨大损失,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因此,加强对企业商标权的法律保护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9.
河北省某市房管局产权处一位同行提问:有一位个体工商户,起了字号为“某市某某毛领行”。该个体工商户原先曾将一处房产登记为该字号所有,并已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现要求将房屋权属改登记为其个人(与营业执照所载的经营者个人的姓名一致)所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已证明该个体工商户“无其他合伙人”,如我局予以办理,应当办变更登记还是转移登记。另外,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公司的房屋所有权,“法人”与“法定代表人”之间能否办理这种名称的变更?  相似文献   

20.
一、注册商标合理使用的含义 我国商标法赋予商标权人积极行使商标的权利.也赋予商标权人排除他人侵害其商标权的权利,但商标权人就排除他人侵害其商标权并非漫无限制。其排除侵害的范围应当限制在禁止他人将商标用于标示商标或服务来源的作用上,而不应当及于禁止其它方面的使用,这就是对商标专用权的限制,商标的合理使用就是对商标专用权的限制之一。《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9条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常使用。”这是我国注册商标合理使用制度的体现.但是这一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细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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