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不动产抵押是现代经济社会中比较常见的融资行为,它对交易各方取之所需、敷之所用均有益处。不动产抵押,就是以房屋、土地或在建工程等不动产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的行为。不动产抵押登记,在我国是作为抵押合同的生效条件来规定的。这种立法设定带来了许多弊端,甚至助长了不守信用的行为。本文通过对不动产抵押登记目的的分析,阐释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法律效力,得出抵押登记只是物权变动的必要前提,而不应作为债权成立的必要前提的结论。  相似文献   

2.
张庆华  朱秀英 《商业研究》2006,(15):121-122
动产抵押权变动的公示效力模式采登记对抗主义存在较大漏洞。将动产和不动产两种不同的抵押公示模式统一起来,使动产抵押权成为具有排他效力的名符其实的物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借鉴我国台湾地区和日本担保法上的的公示补强制度和《美国统一商法典》上的“通知登记制度”,确立动产抵押权变动的公示效力模式为公示主义。  相似文献   

3.
张靖渝 《中国市场》2014,(30):191-192
登记制度作为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直接关系到不动产物权的取得与行使,为不动产的快速流转及交易安全提供法律保障。但是目前不动产登记较为混乱,主要体现在负责登记管理的部门不统一,土地、房屋、矿产、林业等行政管理部门,都分别对不同的不动产物权拥有登记管理权,使得登记过程复杂且成本较高。2013年11月20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的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提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民众和媒体马上从中解读出"反腐""控房价"等效果,2014年6月将出台相关条例,本文从登记现状、新制度意义和具体做法等角度初探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制度,以期切实提高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效率和效果。  相似文献   

4.
不动产统一登记为物权法中的重要制度,是物权公示手段。2013年11月20日,国务院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本文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整体性与差异性进行了研究,以及不动产登记整体性与差异性两者的辩证关系,对不动产统一登记提出了一些建议,从而使不动产登记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5.
谢芳 《商》2013,(9Z):306-306
中国实行不动产分散登记,由此带来的诸多弊端日益凸显,解决中国不动产统一登记问题的根本,在于从法理层面理顺不动产物权之间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调整和完善不动产登记和行政管辖制度。本文从不动产统一登记行为性质,分析了不动产分散登记的现状、弊端,探讨了推进中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几个基本问题,特别是提出了推进中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构想。  相似文献   

6.
不同模式下不动产登记制度中的申请程序、审查方式、登记簿的编制以及错误登记赔偿机制等方面存在差异,每种不动产登记制度模式都仅有一种与之相适应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但绝非简单的一一对应。我国现行不动产登记制度属瑞士式的权利登记制,这决定我国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应采债权形式主义。立法者如欲改变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就须对不动产登记制度做相应调整、反之亦然。  相似文献   

7.
登记是物权法上一项重要的制度,是不动产物权发生变动的公示方法和不动产物权发生变动产生公信力的基础.一般把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实质要件来对待.  相似文献   

8.
我国动产物权登记采取的是对抗主义,没有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物权登记,有别于不动产登记和动产占有,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是公示物权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目前我国动产物权登记制度仍存在有待完善之处,需要结合当下情况,不断完善立法我国动产物权登记,尽快建立快速、统一、简捷、效能的动产物权登记体制,完善登记不实的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9.
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是民法中关于不动产物权变动的重要制度,它以风险防范为价值取向,旨在保护期待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权利人基于其不动产物权取得的债权请求权的利益.它起源于早期普鲁士法,在德国、瑞士,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均有明确的规定,是不动产物权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项组成部分.本文从预告登记制度的概念及其特征入手,重点阐述了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的效力,并对我国现行规定中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内容进行了评析.  相似文献   

10.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推出,使得我国土地和房屋由不同部门登记发证的时代即将终结。不动产统一登记并非简单的登记,最重要的目的是确权,是对产权的确认,相当于给土地、房屋等不动产颁发了身份证,具有法律效力,这与住房部门主导的个人住房信息联网不同,后者只是为了掌握住房一般情况,不涉及确权,没有法律意义。  相似文献   

11.
自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进入实操阶段,它的展开将为房地产税的征收起到基础性作用,并推动遗产税、物权保护等一揽子制度改革。《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施行,标志着今后包括集体土地、房屋建筑所有权等在内的十类不动产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登记。“房产证”将逐渐换发成“不动  相似文献   

12.
在不动产物权登记前引入公证制度是大陆法系国家的通常做法,是国际法学新的发展趋势;公证制度的预防纠纷功能和优势可以弥补我国现行不动产行政登记制度的缺陷和不足;我国在不动产物权登记前引入公证制度是可行性的;不动产物权登记前引入公证制度也符合意思自治原则及我国现实国情需要.  相似文献   

13.
《商》2015,(41):244-245
随着中国的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不动产作为经济生活中一极为重要的资产,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不动产登记制度更是直接关系到不动产物权的取得、处分、交易等。但是不动产登记制度在我国发展速度较为缓慢,与法制起步较早的发达国家相比稍略落后。为赶超当前世界不动产立法发展的趋势,建立完善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也就成为促进我国物权制度发展和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的一项重要的制度。虽然我国已有一些相关的法律对不动产登记制度进行介绍,但是缺乏全面和详细的阐述不动产登记的相关制度,以及与现实生活处理不动产登记的纠纷并没有很好的提出完整的解决条例。本文首先阐述了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概念和效力,再进一步描述我国现下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缺陷包括行政色彩太浓厚,公信力不足,公开制度不完善。文章最后笔者根据登记制度的缺陷提出三项完善建议,统一不动产登记机构、建立不动产实质审查制度和完善登记错误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4.
异议登记制度是指事实上的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正确性存有异议而提出的登记。我们有必要通过对世界各国的异议登记制度进行一定的比较分析,从而对我国的相关规定有更为全面的了解和认识。一、各国异议登记制度的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15.
洪林 《江苏商论》2023,(6):82-83
《民法典》第402条规定,不动产抵押权自办理抵押权登记时设立。采取的是“登记生效”方式,但现实中纠纷时有发生。经统计和分析裁判文书后发现,司法实践中观点不一,未能形成统一的裁判意见。主要有以下四类判决:不承担任何责任、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或补充清偿责任。实践中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与保证合同具有基因相似性,对保证合同的规则类推适用,可以破解抵押人承担责任的法律困境。在未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案件中,认定抵押人承担补充责任更为适宜。  相似文献   

16.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的,以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为要求的一项登记制度。徐州作为国土资源部在全国确定的4个不动产基础技术研究试点城市之一,于2015年3月1日由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颁发了全国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行已有两年多,不动产登记的"徐州模式"已经成为其他城市争相效仿的对象。基于在徐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问卷调查和对相关工作人员的访谈,使用了Excel和SPSS软件分析了徐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取得的成果和问题,并针对隐私保护、业务培训、信息平台建设、舆论宣传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意见,进而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7.
《商业会计》2007,(4):5-5
买房应办理物权登记 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不动产物权的合同效力。  相似文献   

18.
房屋过户登记是否是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持房屋过户登记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生效要件观点的人认为:房屋买卖关系包括两种关系:债权关系和物权关系,房屋买卖合同是以不动产——房屋作为其标的物的诺成性一般要式合同,它使当事人之间产生了合同之债形成了债权关系,而产权转移登记属于物权法律关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是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行为,而非合同生效要件,房屋产权是否过户,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如果当事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后,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只说明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据此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持这种观点的人还有一个担心,认为如果把产权转移登记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那么“就意味着出卖人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之前有任意毁约的权利”。就会出现买卖合同如废纸,一女两嫁的问题,不利于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利。笔者认为房屋过户登记是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19.
《商业会计》2007,(5):24-25
不登记,房子不算真正属于你 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不动产物权的合同效力。  相似文献   

20.
不动产登记制度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核心内容之一。从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现状来看,虽然已经颁布了《物权法》加以规范,但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因此,结合我国不动产登记的实际情况,借鉴各国不动产登记制度中先进的理念,对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现状以及进一步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作一简要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