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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省直林管局是林业厅直属生态公益性事业单位,共有九大林管局.九大林管局所辖森林是全省森林资源的主体,是山西省重要的生态屏障.实施天保工程以来,林区的经营方针、经费来源发生了深刻变化,导致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上对有些收入的性质认定出现了模糊.在检查中发现,有些林场对票据的使用把握不准确,反映出对收入性质把握的不准确.收入性质的不同,直接关系到管理和使用的不同,如票据的使用,账务的处理,开支范围,收费依据,收缴方式等.正确界定各种收入的性质,给林区会计一个清晰的思路,给领导一个科学的决策依据,是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的重要前提.下面以山西省直林区最大的林管局--关帝山国有林管理局为例,探讨一下收入项目的性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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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天保工程的实施,木材产量大幅度减产,企业富余人员逐年增加,给所有的森工企业提出严峻的考验。金河森工公司不等不靠,立足寒冷的资源优势,采用集中管理、分户养殖,统一服务,统一销售,林业局无偿贷款,养殖户利益和风险自担的体制和模式,发展特色养殖业,为林业职工致富闯出了一条新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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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国有林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1998年陕西国有林区森工企业全面停止森林采伐后,2000年按照国家天保政策和天保方案启动天保工程,由过去的以采伐为主转为以保护培育为主,企业无经营性收入,主要依靠天保经费维持生存。实施天保后,陕西森工企业全面停止采伐,以生产木材为主的经营方式不复存在,企业主要工作为森林资源管理,企业性质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名为企业,实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在天保工程一期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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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区为例,采用OLS回归和随机效应模型实证分析了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中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对工程区农户收入的影响。结果表明: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有利于提高农户家庭收入水平,并且有利于稳定农户收入结构;工程实施成果的维护对农户家庭收入带来了积极作用,林果业的经济效益已显现。为了进一步维护退耕还林工程的治理成果,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当地政府应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引导农户因地制宜发展林果业,为农户创造更多的非农就业机会,提高农户参与工程治理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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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探讨不同类型生态补偿政策对农户就业和收入的影响差异,以期评估和揭示不同类型生态补偿政策实施的效果及有效性,为完善生态补偿政策、提高农户福利提供参考。研究方法:内生转换模型和内生转换Probit模型。研究结果:(1)人力资本水平对农户参与“造血型”生态补偿政策具有显著影响;农户年龄和教育水平、家庭劳动力数量对农户参与“造血型”补偿政策具有正向作用,家庭生产性耐用品数量、耕地面积和质量、距乡镇中心距离对农户参与“造血型”补偿政策具有负向作用。(2)相比“输血型”生态补偿政策,参与“造血型”生态补偿政策的农户总收入减少4.2%,但非农就业概率显著提高26.4%。(3)“造血型”生态补偿政策对中低收入农户的发展机会型收入具有显著正向影响,释放了一定的流动性,但对资源依赖型收入没有显著影响。研究结论:应继续优化“造血型”生态补偿政策,采用多元化措施提升农户的人力资本水平以拓宽就业增收途径,以保障生态补偿政策实施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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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将农户退耕还林参与行为视为动态的过程,从退耕程度高低和退耕时间早晚两个方面分析了退耕还林对农户收入的影响效应,以期为基于农民收入增加的退耕还林政策优化提供决策参考。基于中国家庭收入调查数据,利用多项内生转换模型构建“反事实”分析框架的估计结果表明,就退耕程度而言,退耕程度高会显著地提高退耕农户收入,但退耕程度低则会显著地降低农户收入。表现在于基于反事实假设,退耕程度低和程度高的农户若选择不参与退耕,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将分别上升8.50%和下降15.56%。就退耕时间而言,与未参与退耕的农户相比,参与退耕时间早对农户家庭收入的影响不明显,但参与退耕时间晚的农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却显著减少。表现为在反事实假设下,退耕时间晚的农户若选择不参与退耕,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将上升6.66%。因此,可以采取激励退耕程度低的农户扩大退耕规模,延长退耕时间早的农户补偿年限及提高补贴标准等方式,继续巩固已有退耕成效,促进退耕还林工程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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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农发行《非经营性项目贷款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的定义,非经营性项目贷款是指"因政府投资暂时未能到位,需要信贷资金垫支而发放的贷款"。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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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项目是一项复杂的综合工程,需进行多方面控制,如现状复测质量控制、填方碾压质量控制、土方综合平衡控制等等。然而,要使这些分项工程尤其是隐蔽工程按照既定控制目标进行,并非易事。目前,土地管理部门和工程监理单位已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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