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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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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TRIPS协议虽确定地理标志是受其保护的知识产权客体,但并未完全解决不同国家关于地理标志保护问题的矛盾。该问题的解决取决于TRIPS协议本身的要求、保护新兴知识产权的需要和两大利益集团立场上的磨合。在完善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的TRIPS谈判中,我国应结合现实,从本国利益出发,在地理标志的多边注册机制问题上我国应采取既不鲜明支持也不明确反对的折衷态度,但在地理标志产品范围等问题上,我国应明确支持扩大地理标志适用对象,以发挥我国在此方面的相对优势。  相似文献   

2.
一、知识产权保护是WTO中穷国和富国的焦点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即TRIPS是WTO生效的协议中最集中反映了知识产权保护要求的一个协议,TRIPS知识产权的内容具体包括版权及邻接权、商标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和信息秘密专有权等范围.  相似文献   

3.
本文比较分析了地理标志在国际与国内的法律保护制度,特别是世贸组织制定的TRIPS协议对地理标志系统保护的规定。针对目前我国地理标志保护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如何完善的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4.
美欧对地理标志保护的争议及其发展趋势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国内立法方面,欧盟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尤为详尽,而在多边协议方面,世贸组织的TRIPS协议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则较为突出,但这两者对此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由此导致美国等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与欧盟之间就此争端迭起.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的协调作用促使国际贸易框架下,全球范围内的地理标志保护规范向趋于一致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5.
我国对“地理标志”保护的现状分析和建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地理标志的保护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发展,已成为当今知识产权领域的一大热点.我国在地理标志保护方面明显落后于其他国家,不利于地理标志发挥应有的经济功能.中国入世日程迫近,要求尽快实现与TRIPS的接轨.借鉴他国经验,发挥后发优势,填补地理标志保护的空白是中国知识产权界的重要任务.  相似文献   

6.
地理标志保护是近年来WTO知识产权领域的重要谈判议题之一.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明确将地理标志与商标、专利、著作权等一并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地理标志和商标一样,是带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尤其是对地区经济的拉动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地理标志保护既是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热点问题之一,也是国内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热点问题之一,受到社会的普遍关心和重视.  相似文献   

7.
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下称TRIPS)明确地把商标、版权与有关权利、地理标志、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未披露的信息等八大内容列入知识产权保护范畴,要求各成员方共同保护。经修订,我国与TRIPS接轨的《商标法》、《专利法》等相关知识产权保护法规也于2001年开始实  相似文献   

8.
发展中国家与最不发达国家日益严重的公共健康问题使知识产权保护(TRIPS)协议安排的缺陷日益凸显。2001年 WTO 多哈部长会议通过的《TRIPS协议与公共健康的多哈宣言》再次确认了成员政府通过 TRIPS 赋予的灵活性以解决公共健康危机的权利,但未根本解决 TRIPS 协议安排(尤其是强制许可制度)上的缺陷。如何弥补 TRIPS 协议安排上的缺陷以及发展中成员与最不发达成员如何有效利用 TRIPS 框架下的灵活性规定保护公共健康,不仅是公共权益的必然要求,更是对知识产权保护价值目标的重新思考。  相似文献   

9.
TRIPS协议第22.1条规定:“地理标志系指标示出某商品来源于(WTO)某成员地域内或来源于该地域中某地区或某地方的标识,而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相关联。”追根寻源,地理标志和原产地命名制度在国外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法国是这一制  相似文献   

10.
加强地理标志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地理标志保护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中的重要内容,TRIPS协议对此做了专门规定。我国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始于1994年国家工商局发布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去年修改的《商标法》第一次在法律上明确了对地理标志的保护,近日修改的《商标法实施条例》又进一步规定,地理标志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获得保护。目前,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已达70余件。保护地理标志,实施品牌经营战略,对于促进我国农副土特产品产业化、市场化、国际化,振兴我国农业经济,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  相似文献   

11.
我国加入WTO以后,承诺遵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TRIPS)协议关于地理标识的规定,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受到政府和企业的重视。本文从TRIPS协议的角度,审视了国内外保护工作的情况,提出了加强我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看法。  相似文献   

12.
一、地理标志及其国际和国别保护情况 地理标志的保护是近年来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的重要议题之一。在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简称TRIPS协定)中,明确指出了地理标志与商标、专利、著作权都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3.
地理标志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明确列明的需要各个成员给予国际保护的知识产权,WTO的多边谈判其实质就是平衡双方的经济权益, 知识产权的谈判由发达国家成员主动发起,当然谈判的结果是向他们倾斜的,地理标志的谈判不同于农业问题的谈判, 它主要是发达国家成员之间的讨价还价,是否扩大地理标志的保护范围,谈判双方似乎都有积极的理由,如何处理好 TRIPS协定的谈判也成为多哈回合成功与否的一大主题。  相似文献   

14.
国际经贸中的重要国际条约———WTO框架下的 TRIPS协议中,并没有涉及传统文化的知识产权保护.在传统文化的知识产权保护尚未纳入 TRIPS协议之前,发展中国家应当灵活利用 TRIPS协议中的弹性条款以保护本国利益.在 TRIPS协议中保护传统文化的知识产权,应兼顾传统文化来源地与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平衡,积极运用弹性条款来建立保护传统文化知识产权的立法机制,以此来维护属于我国传统文化国际化的精神利益和经济利益  相似文献   

15.
2008年6月9日,WTO公布了两份报告,概述了目前多哈回合与知识产权议题相关谈判的进展情况。一份关于就葡萄酒和烈性酒建立地理标志注册制度,由TRIPS理事会负责谈判的特别会议主席Manzoor Ahmad大使作出;另一份则关于"实施"问题,包括是否扩大葡萄酒和烈性酒地理标志特别保护的适用范围(即是否对酒类以外其他地理标志产品也适用较高的保护水平)以及专利和生物多样性问题,WTO总干事帕斯卡.拉米对相关磋商结果予以报告。  相似文献   

16.
刘秀 《商场现代化》2007,(32):296-298
地理标志是世界贸易组织在TRIPs协议中提出的,要求各缔约国给予保护的一种独立的知识产权。国际社会对地理标志的保护予以了高度关注并签订专门的国际公约对其进行保护,世界各国也已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地理标志保护的法律体系。我国在地理标志的立法保护方面还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应考虑采用专门立法的模式对地理标志进行强有力的保护。  相似文献   

17.
刘秀 《商场现代化》2007,(11Z):296-298
地理标志是世界贸易组织在TEIPs协议中提出的,要求各缔约国给予保护的一种独立的知识产权。国际社会对地理标志的保护予以了高度关注并签订专门的国际公约对其进行保护,世界各国也已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地理标志保护的法律体系。我国在地理标志的立法保护方面还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应考虑采用专门立法的模式对地理标志进行强有力的保护。  相似文献   

18.
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规定,各国可以根据本国的需要,自由决定是否对声音等非视觉标志给予商标保护。目前,声音商标的保护得到了一些国家的认可。作为一种新型商标形式,我国声音商标的立法实践尚处于起步阶段。本文基于对各国声音商标的立法实践的比较研究,指出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实施声音商标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相似文献   

19.
地理标志保护是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是我们贯彻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有效手段。实施地理标志注册保护是欧盟和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也是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相关规定的要求。  相似文献   

20.
我国地理标志法律保护的模式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鲁智勇 《商业时代》2007,(19):53-54
地理标志是世界贸易组织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提出的,要求WTO的各缔约国给予保护的一种独立知识产权。国外立法对地理标志的保护主要有两种模式,分别为商标法保护模式和专门法保护模式。笔者认为,采用商标法保护地理标志的方式存在着缺陷,不能实现对地理标志全面的保护。在我国已加入WTO的背景下,我国应制定专门的地理标志保护法,以保护我国的地理标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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