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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食利阶层对中国现代化毫无益处而危害极大农地农房可否自由入市争论的要害,是我们是否要以维护农民利益的名义再造一个土地食利阶层出来。之所以说再造一个土地食利阶层,是因为经历了以平均地权为核心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范畴的土地改革和以消灭土地私有制为目标的社会主义改造,在中国,土地就不再是财产,而是生产资料掌握在劳动者手中。土地不再参与超额经济利益的分享,不再有人可以通过占有土地不劳而获。允许农地农房入市,就是将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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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入市是中国城乡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而收益分配机制又是农地入市的焦点。深圳的农地入市实践具有典型性,城市更新模式和土地整备利益统筹(整村统筹)模式作为两种农地入市模式,分别体现了“个体利益优先”和“公共利益优先”两种利益分配思路。然而,两种模式在实践中分别会引致“市场失灵”风险和“低效治理”困境。以社会公平为视角,从初始分配公正和结果公正的角度剖析农地入市对发展包容性的影响,可以看到农地入市应该坚持利益共享、责任共担原则,通过“指标统筹调控”,建立农地入市的区域协调机制;坚持公共利益导向,衔接征地制度的收益分配标准,以更好盘活集体建设用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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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允许农地农房直接入市交易,受益最大的将是城郊地区的农民和一些风景名胜区内的农民。风景名胜区因可以提供特别的环境而地价房价上涨,城郊地区则因靠近城市、交通便利而可以与城市房地产竞争,而且因成本低廉而有明显的竞争优势。能够参与这种竞争的农村地区不会很多,也就占全国农村地区的5%左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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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深化土地制度改革,集体土地入市交易”。“农村集体土地入市”要小心谨慎地推行,法律和政策要尊重农民的权益,通过重新审视集体土地制度,解释“农地入市”的阻碍--“农民在土地交易市场中的弱势地位”、“农村集体土地入市所导致的分配不公”,提出促进“农地入市”的健康发展的法律建议--“促进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土地市场”、“建立完善的农村养老机制”、“保护农村妇女的权益”、“给予耕地保卫者补偿”、“多渠道安置农村劳动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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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是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中最为重要的改革之一,需与时俱进地确立下一阶段土地制度改革重点,把握好农地制度、征地制度、集体建设用地制度、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制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机制改革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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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通讯》2008,(18)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对口支援省市派遣技术人员指导汶川地震灾区的农房重建工作。目前汶川地震受灾地区中,以农民自建为主要方式的农房重建规模正在日益扩大。然而,多数农民缺乏农房建筑的抗震知识和技能,当地指导监督农房重建的技术人员也严重不足,这种情况对于保证重建农房的质量非常不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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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地、同价、同权——我对广东省农地直接入市的个人看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在8月初看到了《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草案)》(下称《管理办法》)正式发布的消息,而此前一周我刚刚发表了“介绍农地直接入市的不同路线”一。所以看到《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后,我个人感觉就好比“时来风送腾王阁”,有必要对其点评一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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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农地征收补偿中的法律问题和矛盾日益突出,涉及农地征收补偿的行政案件数量不断增加。现行法律对此虽然作出了一些相关规定,但远没有解决根本问题。因此,《土地管理法》的修改不应只满足于枝节的修补,而应对现行农地征收补偿制度进行重构。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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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已成为我国当前城乡问题的热门话题.本文从制度经济学和物权法的角度论证小产权房入市的法理地位.进而,本文认为小产权房的入市有利于降低房地产价格,促进宏观调控,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实现城乡统筹规划,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提高农民收入,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有效路径.当然,小产权房市场有待规范和提高,本文提出应该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基础,从土地使用权能一致性出发,明确农地的法律地位,成立调查小组和领导小组,推动城乡规划的一体化,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与房地产市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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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实证分析,本文认为,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我国农村现存的农地制度没有阻碍农地使用权市场的发育,延长农地承包期并不必然创造有效的农地市场和提高农地利用效率。现行农地市场发育缓慢的根本原因在于农地供给不足。建立有效的农地市场不仅取决于农地制度创新和切实保护农地产权,而且,更重要的是取决于非农产业的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以及完善的农村金融和保险市场等制度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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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农地规模经营的适度原理谈我国农地规模经营的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既定的生产力状况下,最优农地经营规模是一个常数,过大或过小都会影响农地的产出效率。所以,没有一个普遍适用的农地经营最优规模,应根据各种具体情况来定。我国农地规模经营的路径要遵循这一基本原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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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农地产权集体所有是当前中国的现实选择。但是.到21世纪中叶中华民族如果能够实现伟大复兴,而且在意识形态领域突破“农地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特征”这一偏好或认识,那时,中国并非没有实行土地私有制或者是类似于英国那种“保守”的土地私有制的可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