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一般涉外合同中,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所适用的法律,这已经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立法所肯定.而在涉外消费者合同中,国家往往基于保护弱者利益的需要,对合同当事人的法律选择权做出限制.我国2010年颁布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下称《法律适用法》)第42条首次对消费者合同的法律适用做出规定,该条将消费者合同与一般民事合同作出区分,消费者合同适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法律,以此代替"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同时在一定条件下赋予消费者选择商品或服务提供地法律的权利.此种消费者保护的法律选择方法,其适当性如何,仍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2.
在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问题中,一般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对合同的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方式有约定,并且约定不违反强制性规定的,遵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可根据法律规定确定适用的法律。这其中,意思自治原则起着重要的作用。在意思自治原则研究的理论和司法实践来看,其内涵与外延不断深化,确定应适用法的方法更加科学,具有可操作性。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在涉外合同中的适用,明确其效力位阶,有利于涉外合同当事人的利益保护,有利于促进跨国交往和贸易的发展。  相似文献   

3.
现今在互联网大潮不断影响下诞生的电子合同获得了迅猛的发展。与传统交易形态相比,电子合同在很多方面具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因而难以通过现有立法加以调整。涉外电子合同只是形式上同传统合同不同,实质上仍是合同法律关系,所以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一直作为法律适用方面的基本原则,仍然适用于涉外电子合同的法律适用过程。理清电子合同与涉外电子合同的基本关系,指出公共秩序保留法律适用的关系,然后分析中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中国在涉外电子合同法律适用上运用公共秩序保留,首先要坚持防止滥用原则,然后要从立法和司法两个方面来寻找解决问题的出路。总之,中国在涉外电子合同领域应不断完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对其进行合理利用和必要限制。  相似文献   

4.
岳建明 《城市建设》2010,(6):285-285
由于商品房期房买卖具有自身特殊的性质和表现形式,因此需要进行必要的法律对其买卖行为进行规范。本文以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生效要件以及预告登记这两个方面的问题为切入点,简单分析我国商品房期房买卖中的法律适用。  相似文献   

5.
由于商品房期房买卖具有自身特殊的性质和表现形式,因此需要进行必要的法律对其买卖行为进行规范.本文以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生效要件以及预告登记这两个方面的问题为切入点,简单分析我国商品房期房买卖中的法律适用.  相似文献   

6.
我国法律规定合资合同适用中国法律,但随着合资合同形式呈现多样化,合资合同的从合同是否适用中国法律,尚无明文规定。本文运用法律法规、法学理论和学理解释,分析合资合同从合同的法律适用。  相似文献   

7.
刘志刚 《经济论坛》2001,(20):39-41
一、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1.电子商务合同的形式问题。电子商务合同的形式与传统的合同形式相比,有较明显的特殊性。电子商务合同中的信息依赖当事人之间电子数据的交换,合同的条款可在计算机屏幕上显示,或者被存储在电脑硬盘或者软盘的磁性介质物上。由于网络中使用的数据电文与传统的书面文件差异很大,数据电文能否被视为书面文件,以数据电文的形式订立的合同是否可被视为书面合同,这不仅关系到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同时也是对传统观念的重大挑战。数据电文的特殊性与传统上法律对书面文件的界定是完全不同的,因此,要将传统的书面…  相似文献   

8.
王宏纲 《经济师》2005,(9):62-62,64
合作开发是房地产开发中常见的形式,而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以下简称合作建房)的类型多样,不同类型的法律性质是不同的,而确定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合同(以下简称合作建房合同)的法律性质是合同法律适用的前提。合作建房合同依照是否有外国投资,可以划分为外资型合作开发合同和内资型合作开发合同,内资型合作开发依其法律性质,可以分为项目式合作开发与非项目式合作开发。而很多合同名为合作开发,实为其他类型的合同,而真假合作开发合同的本质特征在于合作各方是否共同承担开发经营风险。  相似文献   

9.
按照支付方式,工程合同一般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类。不同类型的合同适用于不同性质和要求的工程项目。成本加酬金合同(Cost-Plus—FeeContract)也称为成本补偿合同,即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实施工程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并按事先协议好的某种方式支付管理费和利润的一种合同形式。  相似文献   

10.
试析我国BOT特许协议的性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BOT是 2 0世纪 80年代兴起的一种投资方式 ,BOT可以缓解政府资金不足、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基础设施的建设效率和使用效率。在我国 ,BOT也已作为引进外资的重要形式而备受关注。然而BOT特许权协议的法律性质是什么目前仍是一个尚未明确的问题。本文分析了BOT的概念 ,对BOT特许权协议的法律性质进行了探讨。通过对BOT特许权协议的特征进行分析的基础上 ,本文认为BOT协议应当属于国内法契约。通过对BOT特许权协议与民事合同和行政合同的对比 ,本文认为BOT特许权协议应当属于行政性质的合同。  相似文献   

11.
从特许连锁经营的本质出发,指出特许连锁经营的核心是特许权的转让,对特许连锁经营合同的特定内容规则进行了较详尽的探讨;结合我国实际,检视现阶段特许连锁经营领域的立法弱点及法律适用的冲突问题,强调完善相关立法、消除法律盲区与误区。  相似文献   

12.
刘丹 《时代经贸》2007,5(9Z):1-2
我国关于涉外委托设计合同法律适用的立法以“意思自治原则”为首要原则,确立了“最密切联系原则”的辅助性地位,并曾在司法解释中以特征性履行方法帮助其加以确定各种合同通常应当适用什么法律;且采用了强制规则和公共秩序的相关规定。但随着1999年《合同法》的颁布、《涉外经济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的废止,以特征性履行方法作为最密切联系原则具体化依据的内容由原本就不够完备超前的规定甚至变为了立法空白,因此亟待完善。  相似文献   

13.
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关系到每一个大学毕业生的切身利益,都是具有法律意义的法律文件,两者紧密相联,分别签订于毕业生就业过程的不同阶段.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都是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订立的书面协议,两者的区别与联系是很多大学生感觉到困惑的地方,文章从两者法律性质的区别入手,以真实案例阐释了其相同与不同点.  相似文献   

14.
张春普 《现代财经》2001,21(3):57-60
新合同法生效后,合同义务在给付义务的基础上增加了前合义务,附随义务和后合同义务,即“扩延”的合同义务,揭示扩延合同义务的涵义和立法例,并正确识别其法律性质,可改变过去只注重给付义力的合同履行的倾向,从而实现交易的公正。  相似文献   

15.
FRAND原则作为标准化组织知识产权政策的原则,目前还没有清晰的法律地位界定。文章从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纠纷的司法意见出发,FRAND原则的法律性质应当被界定为合同性质的要约,具有强制性。其在解决标准必要专利许可问题上处于指导性要求的地位,需要借助于专利法、反垄断法和合同法的相关制度安排,其中,专利法是其法律根源,反垄断法是其规制手段,合同法是其法律依据和兜底性依据。  相似文献   

16.
王艳玲 《经济论坛》2006,(12):128-130
一、合同解除的概念界定关于合同解除的概念,观点不尽一致。一种意见认为,是指当事人之间对提前终止合同所达成的协议;另一种意见认为,合同解除,就是提前终止合同,使之不继续发生效力。这两种观点笔者认为均有不足。其一,没有指明解除的对象是有效成立的合同,不利于把合同解除和合同无效、合同撤销区别开。其二,把合同解除仅仅归结为协议解除,未能包含行使解除权的单方解除。这也就是说,这两种关于合同解除的界定,未能涵盖所有合同解除的类型。其三,这两种观点把解除的效力一律视为向将来发生,绝对排斥溯及力,也不具有科学性。笔者认为:合同…  相似文献   

17.
合同成立与生效是合同法中两种不同的制度,然而,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此并未做严格的区分,在审判实践中也常常将合同成立与生效、不成立与无效相混淆。本文从法律行为理论的角度对合同成立与生效制度进行分析,以期对合同成立与生效的研究引向深入。  合同成立与生效是相互联系的。在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且当事人意思表示符合合同的有效要件的情况下,合同成立且生效,但在许多情况下,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必然或自然生效,故对合同成立与生效很有区分的必要。  一、成立与生效具有不同的法律规则和判断标准。合同…  相似文献   

18.
《经济师》2019,(7)
当今国际经济形势正发生着深刻变革,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今后我国跨国民商事交往活动必将越发频繁,涉外合同范畴内的法律适用问题更加凸显。我国2010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1月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文章通过分析涉外合同法律适用方面现状,深度挖掘涉外合同法律适用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这对于解决涉外合同纠纷,使我国更好地融入国际大环境的竞争与合作中具有紧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9.
我国《合同法》第126条对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仅作了一条(三)款规定,由于该条法律规定过于原则、笼统,因此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和疏漏。笔者为此分析了该条法律规定之不足,并提出了完善我国涉外合同法律适用制度的相应建议。  相似文献   

20.
周晨 《经济研究导刊》2009,(13):101-103
中国目前的法律规范极为一致地认定存款的所有权归属于存款人,但实践中存在很多做法貌似与存款人享有所有权的规定相违,事实上这是对存款性质及其存款行为法律认识的不够充分所致。暨南大学的李健南博士提出了存款行为是一种消费寄托,存款能使存款所有权的即刻转移的观点,无法自圆其说。由于现代社会物之价值形态的彰显,物的所有与利用逐渐分离,存款作为价值形态之物,其所有权依然属于存款人。事实上存款合同一种由存款保管合同与货币利用权转移合同相结合的混合型合同。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