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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质检总局、信息产业部在北京向全国发布了新制定的《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电脑“三包”)。根据该规定,从9月1日起,销售者将承担“三包”的责任,消费者盼望已久的政策法规终于出台了。电脑“三包”将会给厂商、经销商和消费者带来什么变化呢?敬请关注本期“热点话题”的相关报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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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国家发布《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规定了18种产品的“三包”义务,其中没有电脑。去年手机三包方案出台后,关于电脑三包的呼声日益高涨。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统计资料显示,上半年与微机相关的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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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汽车产品日益走进普通家庭,汽车也和前些年的冰箱、彩电一样成为生活消费品。产销量的提高,必然引发消费冲突的增多。把汽车产品像普通消费品一样列入“三包”,不仅具有强烈的规则意义,更是一种民心所向面对即将实施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汽车“三包”规定),日前有专家提出了不同看法让我们听来自各方的声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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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工商总局、信息产业部联合颁布了《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这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手机“三包”规定。这项规定从正式实施到现在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了,2003年的3月15日就要到了,又到了一个消费者维护自己权益的代表性时间了,让我们看看这一年来手机“三包”究竟实施的如何呢?又出现了哪些问题?“三包”规定要做那些修正才更加合理呢?作为消费者,我们又该如何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呢? “三包”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三包”指在有效期限内经销商负有对产品包修、包换、包退的责任。“三包”规定的出台无疑为保护消费者,维护其利益提供了保障,在一定程度上抵制了假货、水货的泛滥,但仍然有很多水货、组装机、翻新机充斥市场,劣质配件冒充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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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将于6月1日起施行,这是时隔11年零9个月后,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和工信部四部门对农机三包的规定进行重新修订并审议通过发布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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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恰如其分地描述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汽车三包”)的现状。“汽车三包在执行层面以及社会认识层面都存在问题,处于试验阶段。目前只有7%的消费者在购车时表示了解国家的汽车三包政策。”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主任陈玉忠表示,也就是说,93%的新车购买者都不了解汽车三包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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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继出台之后,《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新三包办法》)又于今年九月一日起正式实施,这无疑对规范农机市场,更好地保护农民消费者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一些负责任的生产厂家,针对《新办法》,已相继出台了各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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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对部分商品实施三包,在时间上有规定,请您记住: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