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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1,(11):22-23
案情回顾《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1年第9期抛砖引玉栏目刊登的《计量违法案件的违法所得如何计算》介绍了这样一起案例:日前,接举报某酒店在用的用于称量海鲜的电子称存在缺斤短两现象,经过调查取证,该酒店确实存在故意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违法事实。经检验机构检定,该酒店使用的电子秤在测量m=10kg时,显示值为12kg,超差2kg,超过最大允许误差200e(注,e=10g)。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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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毅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1,(9):27
日前,接举报某酒店在用的用于称量海鲜的电子称存在缺斤短两现象,经过调查取证,该酒店确实存在故意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违法事实。经检验机构检定,该酒店使用的电子称在测量m=10kg时,显示值为12kg,超差2kg,超过最大允许误差200(e注,e=10kg)。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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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技术监督行政案件“违法所得”、“非法收入”计算意见的通知》(法发(1990)485号,下称《计算意见》)对“违法所得”、“非法收入”计算已经作了明确的解释,这对大家在日常的行政执法工作起到了普遍的指导意义。现针对我区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谈谈运用“违法所得”、“非法收入”计算方法的体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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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云福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1,(4):28-29
在质监执法中,往往由于案情复杂,如何认定违法所得成为执法人员的一大困扰。如何运用技术上的方法、税法上的方法等来处理执法实践中违法所得的认定,也已经有了不少的阐述,引发了一系列的探讨。笔者试结合一起案例,从一般认定和特殊认定的新角度,谈谈应从规则层面明确违法所得的认定,尽快制定、完善质监行政处罚案件中违法所得的一般认定和特殊认定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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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们在计量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某企业生产的计量器具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该企业曾经在办理经营资格手续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咨询过办理许可证事宜,但企业没有办证就生产、销售,属于行政相对人故意违法。在质量技术监督局资产审理委员会讨论案件时,大家对案件的事实、理由、违法规定等均无异议,但对当事人处罚适用“没收违法所得”的理解,产生了分歧。请问:如何具体确认违法所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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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性质来看,我国《刑法》将该罪罪规定为妨害司法的犯罪,赃物罪使犯罪所违法形成的财产状态得以维持、存续,妨碍了公安、司法机关利用赃物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从而妨害了刑事侦查、起诉、审判作用,侵犯了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所以宜将此处的"犯罪所得"理解为违法所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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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厉军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1,(2):30-32
作为基层质量技术监督执法部门,在日常的执法过程中,尤其是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如何认定违法所得的问题。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违法所得的认定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因为,首先,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措施应用的范围相当广泛,无论计量、标准化、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强制性认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领域,还是食品生产领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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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反垄断经济学的基本原理,通过分析价格垄断行为违法所得的基本特征,从而构建出价格垄断行为违法所得的计算模型,为反价格垄断执法实践提供可操作性的工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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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接举报某酒店在用的用于称量海鲜的电子称存在缺斤短两现象,经过调查取证,该酒店确实存在故意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违法事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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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反垄断经济学的基本原理,通过分析价格垄断行为违法所得的基本特征,从而构建出价格垄断行为违法所得的计算模型,为反价格垄断执法实践提供可操作性的工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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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克学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4,(2)
正工商机关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当事人违法所得的认定是一个重要环节,没收违法所得也是工商机关查处违法行为中使用较多的一种制裁手段。2009年1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颁布实施,对违法所得的计算方法进行了统一规定,但在执法实践中关于这一问题的争议却未停止。笔者就这一问题谈一下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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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都属于程序法的范畴,技术监督行政案件的“违法所得”、“非法收入”的计算,都与其违法事实的程度、证据的收集、案件性质的认定等因素有密切关系。为此,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技术监督行政案件“违法所得”、“非法收入”计算意见的通知》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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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领导对企业有权进行组织、指挥、监督和调控,运用自己的影响力影响被领导者的思想和行为。企业出现的虚盈实亏等糊涂帐,主要是来自厂长、主管部门领导的授意,财会人员虽然意识到这样做违反财务法规,但慑于领导的威力,只得唯命是从。2.违法既有风险也有利得,若违法损失(受罚)大于违纪所得,违法动机就会受到有效抑制。然而现在是造假受到的惩罚和由此所产生的利益不成比例,造假的成本低,甚至无成本,由此必然造成虚假会计信息泛滥。3.伴随着现代公司制企业的产生和发展,公司领导体制发生了深刻的革命性变革,公司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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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审计法律法规中的违法所得既可以表现为不应有而有,又可以表现为不应免而免。违法所得应该是已实现的经济收益。为体现《行政处罚法》立法精神和行政执法的效益、公平原则,认定和计算违法所得时应包括成本。没收违法所得应注意:没收较大数额的违法所得宜听证;对违法所得有明确合法权利请求人的应先行退还再予没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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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处罚法》、《审计法》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以违法所得额作为基数予以罚款是重要的处罚方式之一。为数众多的财经审计法律法规也具体规定了对于何种违法违规行为应处以上述处罚。但是,无论是《行政处罚法》、《审计法》,还是其他财经审计法律法规,都没有对违法所得的外延、内涵予以界定。何谓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如何认定、计算?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