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21 毫秒
1.
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的、系统的、全面的、综合的调整的法律部门,是中国法律体系的七大法律部门之一,是调整一定范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的违规违法行为侵害的主要是社会公共利益,侵害对象具有不确定性。在实际操作中有个人诉讼的情况出现,但是更多的还是需要社会公诉,依靠国家强制的公共法律诉讼。当然,私人实施和社会实施都是经济法实施的重要部分,缺一不可,作用十分重要。  相似文献   

2.
中国法律体系的七大法律体系之一的经济法作为调整部门,是调整一定范围内的经济关系间的法律规范总称,对社会主义商品的经济关系起到综合的、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调整作用,经济法中违规违法行为侵害的主要对象具有不确定性,且主要侵害的是社会公共利益,虽然在实际执法中存在个人诉求的现象,但多数情况还是社会公诉的需求更普遍,仰仗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公共诉求,私人实施与社会实施都是经济法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缺一不可。  相似文献   

3.
曹森林  常宝 《商》2013,(4):170-170
经济法是政府干预社会经济之法,经济法实施是实现经济法的根本目的。经济法的社会实施是只依靠社会力量保障经济法上的权利义务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落实。作为经济法实施的一种新形式,它在保障经济法贯彻落实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本文仅从行业协会的视角,再分析行业协会基本理论基础上,阐述了行业协会自律机制是实现经济法价值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4.
我国经济法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与完备的法制体系,能够对现有的市场经济与社会需求做出很好的调整与回应。但是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经济法仍然无法对存在的各种违法行为做出及时有效的处理。为此,主要论述了我国经济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且提出了解决的措施。  相似文献   

5.
李金艳 《商业科技》2014,(20):251-251
经济法中的制定及实施会给人带来一些非自愿的成本或者是收益,简单称之为经济法的外部性,经济法的外部性的一般是来源于经济法中的本位利益。经济法的外部性具有两方面的特征,一是在经济活动外部性中不容易受到一定的有效克服及可以使经济法本身的价值方面不受到任何的负面影响,经济法的外部性的内在化需要用类一种明显的方式来界定中央与地方中的经济立法权,从而促使经济立法程序制度完善合理。  相似文献   

6.
在高职院校会计专业中,《经济法》属于必修课程之一,在我国法制环境的影响下,如何确保会计专业学生学好《经济法》这一课程显得至关重要。由此,本文通过论述在《经济法》中实施"案例-互动教学法"的步骤与过程,评价实施"案例-互动教学法"的效果,为当代高职院校工作者提供可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7.
文章认为经济法与民商法在定义层面上的区别主要有:第一,经济法超越了国家不介入私人经济生活领域的民法传统,是一种国家直接调节社会经济关系的法;第二,经济法超越民法维护个人利益的立法基点,把社会经济总体效益作为自己价值目标,具有社会法性质;第三,经济法超越民法对社会关系所采取的放任自由和消极限制的态度,代之以限制、禁止和积极引导,是一种强制促导法.由于市场经济的建立以及市场调控手段的缺乏,导致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国民收入分配差距越来越大.对于这一客观事实,本文还从经济法角度对其进行分析及提出对策.  相似文献   

8.
腐败,就其广义来说,是对国家治理一般意义上的破坏,即使行为者个人并未得到利益,但社会利益却因此受损害;从狭义而言,腐败是指利用公共权力达到私人目的,增加私人利益,是对公共权力的非公共运用。腐败是国家内部的恶性肿瘤,它蚕食着人民与领导者之间相互信任的基础,使国家无力实施自己的法律和法规,使国家的改革和发展难以实施,甚至破坏已有的改革发展成果。20世纪的社会发展表明,在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能否有效抑制和清除腐败,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繁荣,也决定着现代化的成败。  相似文献   

9.
从基本的经济法的功能进行剖析,可以发现其能够直接反映出目前经济法的特点。对经济法进行研究,可以直接从经济法的功能入手,这是因为经济法的功能还反映出了经济法的本质。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部分问题,想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应该从理论上对经济法的功能以及社会经济功能进行研究。本文以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的研究进行展开,首先剖析经济法的功能,引出对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的研究,最后从发展的角度对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进行研究,旨在完善我国的经济法研究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0.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进步,各种项目工程应接不暇的出现。在很多的工程项目中,往往在实施阶段往往没有对工程造价控制抱有足够的重视,导致工程实施阶段的后期对工程造价难以控制,这往往会给工程项目的建设带来投资失控和成本过高使之财政处于难以负荷的状态。这种损失往往是不必要的,只要充分认识到工程造价的重要性,并有专门的技术人员运用相关知识对工程造价进行管理,就能够在项目实施阶段对工程动态进行有效的控制。基于工程造价动态控制在项目实施阶段的重要性,本文首先介绍了工程造价动态控制的基本概况,然后分析了对工程造价动态控制的有效管理途径,最后对项目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动态控制的各个要点进行了相应阐述。  相似文献   

11.
工程管理项目计划的实施能够确保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但项目计划的实施要与工程实施机制相结合,以此来提高工程施工的管理效率。工程项目的质量管控要以物质管控为根基,通过技术控制为工程项目的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本文重点对我国工程管理项目计划实施控制机制进行分析,一方面减少工程施工的风险,另一方面降低企业的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不断提高工程管理的效率。  相似文献   

12.
商业贿赂侵害合法权益,破坏公平竞争秩序,是对经济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违背,现已为各国重点关注与防治。基于经济法治理的角度对商业贿赂进行研究,探讨商业贿赂的基本理论和我国针对商业贿赂的治理现状,并列明我国在经济法治理方面的不足,结合美国在商业贿赂治理方面的经验与我国自身实践,提出针对性的完善建议:经济立法完善;配套制度完善。  相似文献   

13.
于昊 《商》2014,(40):221-221
经济法在制定和实施的过程中,通常会带来一定的收益,而这些收益就称之为经济法的外部性,一般情况下,经济法的外部性都是来自于经济法中的本位利益。经济法的外部性带有以下几种特征,一方面是经济活动外部性中,很难会受到外部的影响,同时,经济法的外部性的内在化需要用类一种明显的方式来界定中央和地方中的经济立法权,进而不断的完善经济立法的程序和制度。  相似文献   

14.
《商》2015,(40)
经济法的服务目标是社会,能够主动将国家经济利益通过社会上的各种渠道进行合理安排,从而使社会经济能够达到稳定和谐的状态。本文主要对经济法的发展历程进行阐述,分析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维护作用,并提出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策略。  相似文献   

15.
带薪休假是对公民休息权的尊重,是社会文明的一种标志。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发布实施两年多之际,文章对普通公众进行了调查。文章总结我国带薪休假制度实施的现状,分析了存在的障碍,并提出我国带薪休假制度落实的解决措施。  相似文献   

16.
在以大数据为核心的信息社会,任何经济决策都离不开经济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为了完善微观会计体系并构建宏观会计体系,落实我国个人相关税收制度改革以促进社会公平,以及提升我国家庭的理财能力,需要建立家庭会计,为相关信息使用者提供其需要的家庭财务信息或宏观财务信息。通过对家庭会计的会计主体、会计基础、会计要素、会计计量属性和财务报告等基本内容进行初步讨论,为其制定和实施提出了推进计算机和智能化核算技术;建立联合机构;整合各相关部门数据系统;建立家庭会计核算社会服务体系;先局部实施,再逐渐完善直至全面落实建议。  相似文献   

17.
我国ERP实施现状所带来的思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以我国企业实施ERP的现状为依据,对现今存在于ERP实施过程中的种种弊端进行了客观的分析。同时,为企业今后ERP实施的各个阶段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18.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责任会计的推行,有利于企业通过社会责任编制报告中所反映出的生产经营问题加以解决。企业实施责任会计具有极强的可行性。企业社会责任会计在我国处于初期发展阶段,理论研究并不成熟,加之我国政策和相关法律上细节上的不完善,在实施和应用的过程中也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我国实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的具体对策是:完善社会责任会计行业制度建设,形成科学的社会责任会计体制;完善原有的披露方式,促进披露趋于多元化;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加强企业社会责任审核力度;填充责任会计披露的信息含量,细化披露内容。  相似文献   

19.
通常意义上来说,经济法是在整体上对商品经济关系进行全面、系统、综合调整的法律。根据不同学者对经济法研究的角度不同,在对经济法原则进行阐述的相关学说也就多种多样。所谓经济法的社会责任在社会实践中基本上是指企业的社会责任,这是具有片面性的思想。不过,在以经济法为研究的领域范围,大多数的学者还是把经济法的社会责任理解为一种保障社会公众利益的法律。因此,文章在许多理论的研究下,出于对经济法基本原则的考量,从经济法的含义、特点、调整的目标等方面入手,深入地探讨社会责任原则的科学性。  相似文献   

20.
和谐社会语境下国有企业垄断行为的经济法规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虽然《反垄断法》规定处于市场支配地位的国有企业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专营专卖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但由于缺乏具体的规制措施,导致其效力有限。现实中,垄断性国有企业的垄断行为侵害公众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已经严重损害社会的和谐,因此必须完善相关经济法规定对其垄断行为进行强有力的规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