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 毫秒
1.
闵毅 《当代经理人(中旬刊)》2006,(8)
格式条款的出现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潜在的不公平可能性。本文从格式条款对传统合同法原理中合同自由原则、合同正义原则的背离谈起,分析了对格式条款效力进行规制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2.
快递业迅速发展,由保价条款引发的纠纷也随之而来。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在实务界对保价条款的效力都有争议,主要包括无效说、有效说和视具体情况说。通过对保价条款的理论分析,得出保价条款的性质为格式条款。随后,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出发,分析得出保价条款符合公平原则,但在快递服务合同中对提示说明义务的判断标准比较模糊。对此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包括对保价条款明示提醒、对提示说明义务进一步细化以及保价条款的订入需得到寄件人的确认,以期能够在保价条款的效力认定问题上提供解决的路径。 相似文献
3.
4.
5.
江卫新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4,(10):65-67
正随着互联网的逐渐普及,利用网络进行商品交易已经成为世界潮流。为了满足电子商务交易对于时效性的要求,高效率和低成本的格式条款在电子商务中大量采用。大量的格式条款在给买卖双方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如网络商品经营者与网络服务经营者以格式条款等形式减轻或免除其责任等问题,不同程度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电子格式合同条款与传统交易中格式条款本质相同,但也有自身特点。国家工商总 相似文献
6.
7.
8.
彭海斌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6,(12):7-9
格式合同由于其定型化、反复使用的特点有利于当事人节约交易时间和交易成本,符合现代经济生活需要,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它在供水、供电等垄断性行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行业,以及商品房买卖、汽车销售等大宗消费品领域中已成为现代经济交易的基本形态,广泛而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的日常生活。但由于格式合同制定者基于其独占、垄断地位或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强制性规定一些于己有利、于消费者不利的条款。这些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对合同相对人,尤其是消费者利益损害巨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谓之“霸王条款”。一、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相似文献
9.
消费者投诉最为集中的是商品房、医疗、电信、供电、房屋租赁等消费领域,我们在参与消费者协会对10家企业的12种格式合同使用情况的调查时发现,有多家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合同由提供方出。有的经营者在格式合同中故意对一些重要条款作出模棱两可的规定,并将合同条款的解释权归自己。一旦发生消费争议,经营者往往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解释;有的经营者在运 相似文献
10.
11.
12.
苏号朋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3,(3):23-26
《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险法》等现行法律虽然在不同程度上对格式条款订入消费者合同的法律规则作了规定,但存在明显的缺陷,无法充分保护消费者利益。修订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当充分总结近年来我国在格式条款领域的司法实践及法学研究成果,并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较为成熟的立法,设置更为完善、科学的法律规则,以满足保护消费者的需要。 相似文献
13.
陈洁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4,(2)
正合同监督管理是工商机关的法定职责,也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的有效手段。随着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合同使用日趋广泛,合同监督管理在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的作用也日益凸显。近两年,国家工商总局在全国范围 相似文献
14.
建设工程项目审计中,经常会遇到“黑白合同”问题,认定这些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性质是审计的关键。本文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阐述了“黑白合同”的实质及其处理建议。 相似文献
15.
随着商品经济的高速发展,交易内容的重复性以及社会对交易简洁、省时高效的要求,与之相伴随的就是格式合同的出现。格式合同虽然具有节约交易的时间、事先分配风险、降低经营成本等优点,但同时也存在诸多弊端。本文对格式合同的利弊表现及其法律规制进行了分析,以期能更好发挥格式合同的作用。 相似文献
16.
端木卉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1,(5):79-80
为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深圳经济特区格式合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市法制办相关人员分别对苏州、上海、浙江等地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的立法情况及实践经验进行了调研考察,结合深圳经济特区的实际情况,调研组提出了修订和完善《条例》应当考量的诸条事项: 相似文献
17.
随着非现金支付形式的普及,信用卡已经成为社会消费的主要支付手段。然而,国内银行信用卡领用格式条款中规定发卡行单方享有变更合同权和解除权条款等损害持卡人合法权益的霸王条款较为常见。本文借鉴国外信用卡格式条款内容及其监管经验,认为规范信用卡格式条款根本手段应从行政约谈银行首长等方面加大合同行政执法力度,根本动力为提升持卡人维权意识和强化消协集体维权功能,根本出路在于规范信用卡合同内容、保护持卡人知情权、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相似文献
18.
正确适用格式条款解释规则是规范格式条款的有力手段,对于平衡利益和消费者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合同法》中仅有第41条对格式条款的解释作了规定,立法过于抽象,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解释规则适用位阶的混乱,部分解释规则的滥用、误用、漏用等问题。通过对概念梳理、案例分析,应当厘清"通常解释规则"的适用标准,限制"不利解释规则"的适用,并排除"非格式条款优先规则"在例外情形中的适用。 相似文献
19.
《公司法》第71条第四款,允许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作规定,但并未明确章程规定股权转让的边界与效力,现行的裁判标准指导意义和可推行性不够充分.公司章程限制股权转让条款效力的审查,应当引入合理性标准,结合具体的章程条款类型分析;对于违反章程的股权转让协议效力裁判基准,应以《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为依据,违反公司章... 相似文献
20.
王岩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5,(4):52-54
消费合同在主体地位和订约过程上与一般合同有较大的区别,带来对消费合同条款效力的 认定不能完全依照传统合同法的理论。消费合同的条款有格式条款和约定条款,文章在分析违法的格 式条款、违反公平原则的格式条款无效后,提出来尽合理提示义务的格式条款无效的观点;在指出违 法的和违反公平原则的约定条款无效后,提出了以约定有利的原则判断约定条款的效力,以期对消费 者权益进行的有力保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