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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正交通事故是造成城市道路拥堵的一个重要原因,浙江省温州市交警支队通过分析研究发现,在市区发生的交通事故中轻微车损事故占很高的比例,而且这类事故多发生在高峰时段,既造成道路交通不畅又使其他车辆相互挤逼,引发新的事故,形成了"事故-拥堵-新事故"的恶性循环。如何减少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交通拥堵?温州交警支队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先后成功筹建了温州市区东部、西部、六虹桥三个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全市22家保险公司和事故处理民警进驻中心为群众提  相似文献   

2.
<正>随着城市汽车保有量的逐年增长,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和日平均量也在不断增加。据统计,在全部事故中,70%以上的小碰擦都可以通过快速理赔的方式有效解决,但实践中,大多数事故当事人都习惯于打电话报警等待交警和保险公司到现场处理,这不仅违背了当初建立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机制的初衷,也极易造成道路拥堵,甚至引发二次事故。如何用好这一机制,实现快速处置、快速理赔,是摆在广大交  相似文献   

3.
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汽车的增多,道路交通事故呈现出日趋增多的态势。为及时解决轻微交通事故带来的交通堵塞,提高道路的通行效率,方便人民群众的出行,全国各地分别出台了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手机APP易处理等一系列便民举措。这些举措本来是为了提高效率、方便群众,但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快速理赔机制,伪造事故现场,骗取保险,导致交通事故报案量增大,民警工作量加重,保险公司及群众的利益受损。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金凤二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张东为骗保案件开启了"红灯",近年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公安部会同中国保监会推行事故快处快赔改革,全面推广交通事故理赔服务中心“一站式”处理,取得了较好的工作实效和社会反响。目前山西省介休市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有两种模式。一是通过互联网在线快处快赔。事故双方当事人可自行通过"交管12123"APP平台进行事故的定责、定损和赔付。当事人不了解或不会使用APP的,由交警通过快处快赔(警用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然后引导当事人进行快速处理。  相似文献   

5.
<正>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交通需求日益增加,导致交通量增大,由此带来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涉事故路段车道断交,导致事故点通行能力急速下降。当事故点通行能力低于到达交通量时,会产生车辆排队并逐渐延伸至上游交叉口,不仅导致事故路段瘫痪,上游路段的通行能力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为了能够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尽可能地减小交通事故带来的交通影响,  相似文献   

6.
《道路交通管理》2020,(11):52-53
<正>近年来,山西省高平市人、车、路增长迅猛,道路交通事故警情频发,事故处理工作压力增大,以前单一的事故处理部门协调、协调不成法院判决的模式使得事故处理警力捉襟见肘、审判部门疲于应付,再加上保险公司的行业壁垒、审批限制,造成了理赔的不及时,导致事故处理时间长,群众对此意见大。  相似文献   

7.
比利时 发生交通事故时,由交警根据事故对物品、道路和环境的伤害程度裁定罚款数额,并决定对司机的处理方式,肇事司机必须在8天内交款和接受处罚,否则扣留汽车。保加利亚 发生交通事故,凡人员伤亡的,一律赔偿7000马克(每马克约合人民币4.4元);致贵重物品受损的,赔偿6000马克。此外,再视情作行政或刑事处理。 机动车前部挡风玻璃上必须清楚标出投保公司名称和保险号、废气合格绿卡,如果因时间长,字迹已不清楚又不更换,每天罚款6-15马克。 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由有关保险公司评定事故损失,并代收罚金。对肇事…  相似文献   

8.
事故损失评估是事故处理工作中的一个难点,由于法规对事故损失评估没有明确规定,因而造成这方面的无序状态。加入保险的车辆发生事故还要通知保险公司参与定损,而保险公司是企业性质的单位,定损的价格高,赔偿给肇事车方的金额便多,因此总想将车损压到最低限度。这种做法又会受到受害方的反对。若聘请修理厂家进行定损,肇事车方又不同意,因为肇事方赔偿后保险公司会以没有经过他们鉴定为由拒赔。类似这种情况在事故定损过程中比比皆是,令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左右为难。 据此,笔者建议,对事故车辆和物品的损失评估加以立法规范,设立…  相似文献   

9.
<正>近年来,随着机动车、驾驶人的数量急剧增加,交通事故总量一直在高位徘徊,事故处理部门的警力严重不足,且交通事故处理模式单一,导致交通事故处理效率低下,引发群众不满。尤其是因小、微交通事故在高峰时段、高峰路段易形成"堵街、堵城"的交通压力,使得交通事故处理模式改革成为现实需求和形势必然。广西柳州交警支队柳南大队于2014年8月30日开始,在支队的统一部署下开展了以"事故处理社会化、现场处置全警化"为核心内容的事故处理工作勤务改革实践活动。概念解析与工作难点"事故处理社会化"是指依托柳州市各城区建立的"交通事故定损理赔中心"的"一个平台",通过保险公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公安机关为快速处理一般性交通事故,减少城市道路上的车辆拥堵,相继出台了不少简单易行的处理措施,但从道路上的实际情况来看,频频出现的交通堵塞,有相当一部分仍然是一些小事故引发。根据公安机关事故处理等级划分的统计中看,很多城市现场快速处理事故的比例都在百分之九十以上。  相似文献   

11.
据悉,自实施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以来,北京市每起事故处理时间缩短4分多钟,事故拥堵报警率下降50%。2007年7月,北京市开始实行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员轻微伤,且车辆能移动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自行撤离现场,在不妨碍  相似文献   

12.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出警速度快慢、处置是否规范是每位事故当事人最关心的现实问题。山东省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改革为引领,突出实战实效,努力提升交通事故警情处置的速度、公正执法的尺度、违法打击的力度、事故预防的精度、便民服务的温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取得新成绩。  相似文献   

13.
正一直以来,交通事故处理在全社会的认知中都是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而轻微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是我国交通事故处理不断发展过程中一场深刻的变革,意义深远。它改变了以往人们对事故处理的传统观念,以法律的形式规范了轻微事故处理的新机制。近10年来,中国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发展,2012年全年增加1 511万辆。其中,山东、广东等省机动车保有量超过2 000万辆。城市交通伴随着私人小汽车的飞速增长,逐渐趋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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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机动车驾驶人数量持续增长,居民出行需求迅速增加,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易发,道路交通安全面临严峻挑战。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特别是事故的责任认定结果直接关系到当事人是否承担责任、责任性质及承担责任的大小,因此,科学公正地确定事故当事人责任十分重要。目前,  相似文献   

15.
正违法驾驶发生事故交强险要赔蒋某醉酒驾车撞伤行人邹某,交管部门认定蒋某负事故全责。蒋某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邹某的损失,保险公司辩称蒋某醉酒发生事故,公司可免责。【评析】保险公司辩解不能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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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昌邑市交警大队组织事故处理民警到市人民医院学习交通事故现场简单的急救常识,进一步提高了事故处理民警的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为抢救交通事故中的伤者赢得了宝贵时间,以此更好地服务群众、保障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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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四注意     
发生交通事故,向保险公司索赔有很多讲究,在此提醒你注意。及时报案出事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把出事地点、事故情况向工作人员讲清楚,他们会授权当地保险公司勘察、取证。有人出事后,惊慌失措,忘记报案,事后索赔麻烦、被动。积极施救及时施救,努力减少事故损失。放任、故意扩大事故损失,经证实,保险公司可以不赔偿。这是保险法明文规定的,千万别当儿戏。心中有数在找救援公司施救、拖车,找修理厂修车时,要与保险公司及时沟通,以免开价与保险公司赔偿数额有出入。修车时发现车辆有其它损坏,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二次查勘定损,否则,这笔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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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邮市交警大队创新交通事故处理模式,以"便民、快捷、高效"为目标,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服务中心,形成交通事故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事故理赔、交通宣传于一体的"三方联动加保险和宣传"的"3+2"交通事故社会化处理模式,全面实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一站式"服务,有效提高了事故处理效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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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日,公安部、中国保监会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年内在10省3市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试点工作,推动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向公路和农村地区延伸,防范由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撤除不及时引发的交通拥堵和二次事故,快速化解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保障当事人公正快速地化解损害赔偿纠纷。截至2015年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79亿辆,驾驶人近3.27亿,未来10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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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学习《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时,觉得其中关于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的当事人向保险公司索赔条件的规定值得商榷。《程序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均已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也就是说,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一方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就不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笔者认为这个规定不够准确、严谨,可能在执行中产生歧义。我们可以简单设想,两辆机动车之间发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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