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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专为读者发表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心得体会而设的栏目。面对全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不论是学有所长的专家、学者,还是战斗在一线的执勤民警,一定都有自己的理解和认识。我们认为,个人的观点可能有对有错,各种看法可能会产生认识上的分歧,而不同观点的交流和争鸣,更能加深认识和理解,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深入学习和贯彻。诚恳希望大家都拿起笔来参加讨论。言之有物、观点鲜明、短小精悍的文章最受欢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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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笔者翻阅了与其相配套的地方性法律法规,没有找到有关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如何驾驶上述车辆的规定。因此,有人戏言,实习驾驶人其实什么都不用做,在“温室”里‘煲”着、“养”着,待满一年自动转为正式驾驶人后,就可名正言顺地驾驶上述车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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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8日,山东省惠民县李某驾驶一大货车行至河北省保阜公路曲阳县境内时,不慎与对面疾驰的杜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致年仅20岁的杜某当场死亡。交警大队认定李某、杜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杜的父母在办理完丧葬事宜后,于5月3日在"五一"假期仍坚持工作的交警队民警主持下进行损害赔偿调解。李某的车主认为,事故发生在4月份,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配套法规施行前,仍应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所规定的有关项目标准、年限赔偿。据此,丧葬费标准为1200元;死亡补偿费按照事故发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应为3800×10=3…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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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4日晚,洪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斜穿马路,将行驶至此的二轮摩托车“吓倒”。事发后洪某逃逸,摩托车驾驶人刘某因抢救无效死亡。经认定,洪某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未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且在事故后逃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和第七十条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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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和乘坐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明确规定,也是保障摩托车驾乘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目前市场上安全头盔琳琅满目,质量良莠不齐,有的一顶100多元,便宜的3元就可以买到。国家质检总局曾对全国28家头盔生产企业进行产品抽查,抽样合格率仅为25%,可见头盔的质量问题非常严重。劣质头盔大量充斥市场,有些劣质头盔用回收来的材料做成,一摔就碎,根本起不到保护作用,安全头盔不安全。如何选购一顶质量合格的头盔,成为很多“骑手”关乎生命安全的大问题。一是看头盔的安全标志。国产头盔要看是否有生产许可证,是否符合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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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电动车因其经济,环保、实用的特点受到人们的喜爱,成为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但由于现有法律法规对这一交通工具的针对性还存在有待完善之处,致使电动车驾驶人违法行驶现象较多,并有蔓延到中学生群体的趋势。对此,福建省永安市交警大队组织民警深入到市区各中学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教育活动,为中学生详细讲解国家对二轮电动车实施的标准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关驾驶机动车的规定,让同学们清楚地知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区别,明白驾驶电动车要上牌持证及无证驾驶电动车上路的后果。此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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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5月9日,《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出台2004年5月1日,我国第一部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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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即将正式实施之际,由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与艾利(中国)公司共同策划编印的一套四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系列教材》于2004年4月17日在北京举行首发式。出席的有北京和其他省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领导和民警以及社会各界代表共50多人。首发式上,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理事长张正常、常务副理事长蒋秉洁、秘书长杜连柱、公安部交管局处长赵小平和艾利公司反光产品部亚太地区总经理德鲁·比奥尼、中国区总监丁勇向到会交警、北京市中小学生及社区代表赠送了教材。蒋秉洁讲了话。他指出:"道路交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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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裁量权”是法律赋予执勤民警最基本的一项权力,在我国许多相关法律中都体现出了这种“执法浮动权”。就交通执法而言,交警根据行为人违法情节轻重,罚款额度有所不同,是最常用的一种处罚手段。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法律责任”中,其中不少条款都对相应的违法行为做出了“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这两种金额之间的“差”,便是赋予民警的“自由裁量权”。应该说,“自由裁量权”对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没有民警的这种“自由”,就没有广大交通参与者的自由,法律将因此变得苍白无力,其后果是不可想像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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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危货运输车辆总数不及全国民用汽车总量0.5%,不到全国营运车辆总数的2%,但其载运的是危险品,易燃,易爆,易腐蚀,强辐射。其运输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容不得半点疏忽和闪失。
“十五”期间,国务院、各级地方政府和各级行业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危险品运输安全,出台实施了《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运输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数个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规范危险品的生产、仓储、运输,将危货运输纳入法治轨道。同时,在全国范围内五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治理整顿,严格市场准入,规范经营行为,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但是危货运输安全形势仍然非常严竣,需要进~步完善并细化有关政策法规和标准,严格市场准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应急能力,保障有序发展;需要企业强化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在安全管理上舍得投入,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利用网络监控平台等科技手段,加强车辆监控和从业人员管理,保障运输安全。[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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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一周年了。期间,褒之者众,“贬”之者亦不少。褒之者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道路交通法制建设的里程碑,对推动我国道路交通管理与时俱进,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有着深远的历史和现实意义。主要论点有三:一是新法注重人性化。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增强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人性理念。通过保护交通参与者合法权益的具体规定,对以人为本的思想进行了全面、深刻、具体的诠释;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在管理中服务,寓服务与管理之中,实现了交通管理以人为本由理性认识到全面实践的飞跃。二是新法倡导科学化。鼓励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