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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从银行接收不良资产时涉及资产转让问题。实践中,存在对这一环节转让提出质疑否定效力的问题。因此,关于接收转让的法律效力问题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十分关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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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各国在处置其银行不良资产的实践中普遍采用的方式。各国的经验均表明,相应的法律支持是资产管理公司运作成功的重要基础。与之相比,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法制进程则显滞后。借鉴各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立法实践经验,对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律体系的建立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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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ssct Management Corporation,AMC)作为专业处置不良资产的国有独资金融机构,正处于其发展的关键阶段.据中国银监会统计,截至2003年末,四家AMC共累计处置不良资产5093.7亿元,回收现金994.1亿元,占阶段性处置不良资产的19.52%.其中,华融公司累计处置1360.4亿元,长城公司累计处置1652.4亿元,尔方公司累计处置866.5亿元,信达公司累计处置1214.3亿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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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处置国有商业银行在多年的经营过程中累积的大量不良资产,我国在1999年相继成立了信达、东方、长城、华融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从成立之初四家AMC就饱受学术届的诸多置疑;曾因处置进度慢、成本高、回收率低而遭到新闻媒体的“口诛笔伐”;因宣布不再有政策性不良资产的剥离,业务面临萎缩,“十年存续大限”;到引起高管层对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的关注,人民银行、财政部联合调研上报,国务院批复全部债权资产将在2006年年底以前处置完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再次面临继续发展还是退出市场的考验……时至今日,四家AMC走过了七年的风雨历程。虽然AMC处置不良资产过程中暴露出许多问题,成为其进一步发展的制约瓶颈,但作为我国借鉴国外经验,首次尝试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的新生力量,AMC发挥了其应有的职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其明显的成效勿庸置疑,笔者不再累述。本文探讨AMC探索商业化转型过程中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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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我国组建了信达、华融、东方、长城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sset Manageement Corporation,AMC)专门处置不良资产,这是我国参照国际先进经验进行的一项制度创新,对我国经济转轨和大金融战略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国内的经济形势决定了AMC要长期存在,虽然这几年AMC在不良资产的收购、管理与处置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面临着诸多困难与障碍,亟需解决或创新,以使AMC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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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国务院颁布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进行了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剥离与重组,先后成立了信达、长城、华融和东方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接管了四大国有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有效地降低了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率,缓解了金融业经营风险。增强了我国金融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但是由于有关资产管理公司的法律体系尚存在较大缺口,因而其在处置不良资产的过程中遇到了大量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体系中难以克服的矛盾与问题,从而影响了不良资产的处置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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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达、东方、长城、华融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相继成立,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处置工作逐步进入到具体实施阶段.笔者认为,实现不良资产的剥离,只是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第一步,要使此项工作顺利开展下去并实现既定目标,至少需要以下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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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中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李建军 《湖北农村金融研究》2004,(7):23-25
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复杂进程和国际资本流动的加速,由于经济周期的波动和经济体制转型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不少国家和地区的银行业出现了巨额的不良资产。资产质量低下、不良资产数额居高不下成为困扰许多国家银行业发展的桎梏,极大地影响这些国家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和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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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贤福 《广东金融学院学报》2003,18(2):57-60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诉讼中仍面临许多法律问题,较为突出的有诉讼主体资格问题、诉讼管辖问题、诉讼时效问题、担保效力问题、撤销权问题,资产管理公司应充分利用法律法规和关于资产管理公司诉讼的司法解释,采取相应的法律对策,有效地通过诉讼实现资产保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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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9年4月20日起,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相继投入运营。如何对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进行有效剥离,并在此基础上通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不良资产进行重组,对我国而言,是一项崭新而且艰巨的工程,不可避免的,其运作将面临许多复杂且现实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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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我国政府成立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等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收购、经营、处置来自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约1.4万亿元不良资产。自成立以来,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维护金融体系的健康稳定、促进金融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其内在的缺陷及金融体制改革带来的外部环境的变化,对其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完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其不良资产处置功能,重新定位其发展目标,实现商业化转型,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既符合金融体制改革的大方向,也是资产公司本身继续发展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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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自1999年成立以来沿着当时定下的三大目标前行,如今已驶入不良贷款处置乃至国有商业银行体制改革的深水区。然而,今天我们发现,由于资产管理公司运行的行政性色彩较浓、市场化运作程度不高、经营机制尚未健全等种种原因,其运作效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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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1999年和2000年相继成立信达、华融长城和东方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别以账面价格收购并经营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剥离的逾期.呆滞和呆账贷款共计14万亿。2000年11月1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规定盒融资产管理公司以。处理国有银行不良贷款“促进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为主要任务以“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为经营目标。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