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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依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审查监督的管理活动。税务检查权是税务人员实施检查行为、监督和督促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重要保证和手段。对于税务检查,新《税收征管法》新增了一个条款,修改了四个条款,保留了一个条款。与原征管法相比,进一步明确了税务检查权,明确了税务机关与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加强了对税务机关的执法制约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为稽查人员行使税务检查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律规范。超越《税收征管法》规定的权力范围行使检查权,会直接侵害纳税人的权益,并可能引发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因此,稽查人员正确把握税务检查的权力范围,正确行使这种权力十分重要。那么,在税务检查中,稽查人员如何正确行使税务检查权呢?  相似文献   

2.
近日,笔在税务检查中,发现一些纳税人在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后不向税务机关报告,也不办理变更手续,这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也不利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相似文献   

3.
我国的税务检查工作中较多地注重于对检查执法权限、程序和执法的有效性等税务机关本身的权力和工作进行研究,而对纳税人在税务机关执法过程中有哪些权力研究得不太够。法国的税务检查则是从通知到事实的认定,检查程序及结果的处理等方面都详细地告知纳税人所拥有的权利,帮助其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以便对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另一方面提示了纳税人应履行的义务,充分体现了税务机关在工作中对纳税人权利的尊重,  相似文献   

4.
笔在基层税务机关工作多年,但到现在有一个问题都不十分明白,其他基层税务人员也反响强烈,纳税人也有看法,那就是在给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证时,不分具体情况,要求均应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认为如果不这样做,就达不到征管质量上的要求,其实这是不妥的。  相似文献   

5.
税务稽查作为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有效监督的方式和手段,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推进和强化税务稽查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的重要保障,也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强化税务稽查必须理顺稽查工作关系,加快稽查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司法保障体系和稽查监控机制。  相似文献   

6.
饶立新 《涉外税务》2012,(10):11-12
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纳税人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常用法律救济途径,税务机关做好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就必须保证"途径"的畅通。但现实情况是,纳税人的税务行政复议、诉讼意愿和行为常常遭遇税务机关和人员的"围追堵截",纳税人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受到抑制。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多,其中比较重要的是,税务机关对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在认识上、考核制度上存在偏差。第一,认识上的偏差反映在税务机关对行政复议和诉讼的功能定位不准,即将复议和诉讼只视为一种监督手段,而忽视其救济功能。的确,在  相似文献   

7.
税务登记证的换验证工作是税务机关的一项服务性工作,是税务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促使纳税人依法自觉纳税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我们认为目前的税务登记证换验证规定与为纳税人服务的原则相悖。关于税务登记证的换验证工作《征管法实施细则》第19条规定:“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换证制度。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验证或换证手续。”目前税务机关的换验证工作一般是每年验证一次,3年更换一次。具体工作中由税务机关统筹安排,在统一的时间、地点集中进行。一、集中统一的换验证工作不能做到方便纳税人因为换验证工作是由税务局根据情况需要统筹安排的,然后通过媒介等其他手段公告纳税人,在这个环节就必然有告知不到的情况,即使纳税人看到了公告,也存在一个时间问题,具体工作中由于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换验证而产生矛盾的例子是很多的。所以在集中统一的换验证工作中,纳税人处于被动方。二、集中统一的换验证工作给税务机关自己造成了极大的工作压力换验证工作是极其严肃的一项工作,不仅有严格的程序,而且又要求资料齐全,所以每年在换验证工作中税务机关虽然投入了大量的人、财、物,而纳税人仍然颇有微词,究其原因主要是服务质量问题。三、...  相似文献   

8.
据《中国税务报》载“2002年,全国共诉讼发生税务行政诉讼案件1764件,其中纳税人主动撤诉962件,法院维持税务机关行政行为273件,税务机关胜诉率仅为34%”。这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以往税务机关的行政执法水平。在纳税人权益普遍得到尊重的今天,税务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在税务行政执法过程中,受到着税收征管法和行政诉讼法及纳税人的监督。  相似文献   

9.
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税务检查和处理工作的总称。是税务机关的一种执法行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税务稽查包含选案、实施、审理,执行四个程序。本就稽查实施程序,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0.
地税机关税务检查多头进点,重复稽查.农数过多过滥.检查质量不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运既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也破坏了税务机关的形象,已引起社会各方面的普遍关注,规范税务检查次数,提高税务检查质量,已成为税务检查机构和纳税人的共同心声。  相似文献   

11.
据不完全统计,税务部门为政府和有关部门代征的基金、附加费等达10种,有的地区还要多。笔者认为,税务部门作为税收的执法部门和征收部门,涉及面广,为政府代收一些必要的费种,也是应该的,既为政府节约了征收费用,又避免多头部门征管,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但是随之而带来的负面效应也不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淡化了税、费区别。税收是纳税人对国家法律上所赋予义务的履行,它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它体现了国家主权和国家权力;而费是国家向一部分社会成员提供特定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它是有代价的。如果税务部门过多地为一些部门代征费种,势必给纳税人一种误会,久而久之,税费不分。一些纳税人认为,不管税还是费,反正都是缴到了税务部门,导致纳税人经常拿着费票,抱怨税收负担过重,还有的纳税人认为税务部门乱收税等等。二、挤占了国家税收。一些费种在一些地方也是下达有征收任务的,有的费种还列入税务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由于一些纳税人经营不景气,资金紧张,往往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缴了税缴不起费,缴了费又缴不起税,税费怎么收、收多少,只能由税务人员决定,因此容易导致一些税务人员为完成任务而弃税保费或采取平衡办法,税费平分,这样,一些企业形成的...  相似文献   

12.
被税务机关检查,企业享有哪些权利?笔者认为,被查企业至少享有以下权利: 1、如果税务稽查人员到企业检查不出示税务检查证或人数少于二人的,纳税人可以拒绝检查。 2、税务稽查人员与被查对象有利害关系或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  相似文献   

13.
党晓锋 《税收征纳》2009,(11):19-20,23
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指纳税人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履行纳税义务.税务机关接受申请.经审核登记后发给税务登记证的行为。我国现行的税务登记制度具有行政许可属性.它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征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也是征纳双方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实行税务登记制度对于税务机关了解纳税人的基本情况.掌握税源.加强征收管理.防止漏管漏征.  相似文献   

14.
新征管注对于纳税服务的规定.给税务机关提供纳税服务设定了不可变更的法律义务。虽然只有短短的几十个字,但其意义不亚于万字巨篇.这意味着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是法律赋予的义务,优化纳税服务是税务管理活动的法定内容.从根本上疏通了纳税人了解税法、缴明白税、明白缴税的渠道。更重要的一点.对比过去的管理方式,这个规定体现了征纳双方权利义务上的平等,体现了对纳税人法律人格的充公尊重。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已于1999年10月1起施行。它是继《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之后的又一部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该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行政机关合法、正确地行使职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为了全面、正确地贯彻实施行政复方乐趣,切实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又制定了《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复议规则),此规则也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依法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是纳税人和其它税务当事人的一项权利。税务行政复议是指纳税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由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税务行政复议申请,并作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其任务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不当的具体税务行政行为,保护纳税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的佥权益。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那么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应当如何正确进行税务行政复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笔以《行政复议法》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为依据。结合工作实际,就有关规定介绍如下。  相似文献   

16.
周大智  吴晔 《金卡工程》2009,13(7):46-47
税务行政复议制度在我国自推行以来,在保护纳税人权益、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其制度的缺陷也显露出来。本文通过对现有制度存在问题的分析,在借鉴国外先进税务复议制度的基础上,对我国税务行政复议制度提出了几点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7.
胡海瑞 《税收征纳》2009,(1):30-31,33
在日常的税务稽查工作中,常常发现有些企业因以前年度“未确认收入(指应税收入)”,而被税务部门依法认定为以“少申报销售收入(少缴税款)”手段偷税。根据现行《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申报,不域或少缴税款的,是偷税.  相似文献   

18.
在税务检查中,经常会遇到纳税人在被检查期间申报补缴未缴或少缴的税款,对于这种行为如何处理,目前存在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纳税人在被查期间申报补缴已过当期的税款,是一种自我纠错、补缴以前年度欠税的行为,不能作偷税处理,但应加收相应的滞纳金。  相似文献   

19.
尊重纳税人,尽力为纳税人提供一流的服务,已成了全社会的共识。然而,一提起这个话题,总是容易使人想起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好像这是税务机关的事。这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现象,似乎只有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改变了工作作风,改善了服务条件,及时准确地处理好了纳税人的纳税事宜,为纳税人服好务的问题也就解决了,纳税人也就被尊重了。  相似文献   

20.
崔飞  林雯 《税收征纳》2001,(5):33-33
税务行政复议,是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税务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由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和活动。但是,有些纳税人往往错过了规定 的行政复议时间。那么税务行政复议时限有哪些规定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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