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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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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白天保 《发展》2012,(7):49-49
《民事诉讼法》第五章中的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其中第五十六条规定:“第三人即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在司法实践中,曾出现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事件,本文以案例剖析如何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
陈丽琼 《理论观察》2007,(5):112-113
我国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的缺陷不仅使其与诸多诉讼原则相冲突而且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弊端。学术界对于改革还是改良我国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从法律渊源和诉讼理论来看,针对我国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的弊端进行改良,更有利于我国当事人权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3.
在业已启动的诉讼程序中依法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为诉讼第三人,确认诉讼第三人必然会受到本诉的制约,而立法对行政诉讼第三人如何确认只有粗略规定,理论研究也相对薄弱,这与行政审判客观上要求对相关各方利益做出公正裁断的矛盾十分突出。对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确认,应结合行政实体法运作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的外延和司法审查的有限性及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变化的可能性,综合判断,区分类型。  相似文献   

4.
张倩 《魅力中国》2011,(17):138-138
行政诉讼第三人的问题,是行政诉讼第三人制度设计与操作的核心和关键。随着诉讼实践的深入,第三人问题变得日益复杂,我国现有的性质诉讼第三人制度在立法上条文笼统,可操作性不强,司法实践中处理混乱,因此我们有必要对行政诉讼第三人问题进行探究。  相似文献   

5.
仲裁与诉讼是解决民商事纠纷最为有效的两种方式。在诉讼活动中经常涉及到第三人,而仲裁活动以往一般不涉及第三人。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国际商业交流的日益加强,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复杂的经济纠纷,致使众多争议突破了传统的当事人双方的范畴,而出现多方当事人纠纷,即涉及到争议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因此,在我国适当引入仲裁第三人制度是仲裁发展的必然趋势,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相似文献   

6.
杨硕 《魅力中国》2011,(20):150-150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商事诉讼案件日益增多,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面临着巨大压力。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运用,程序简繁分立是从总体上提高诉讼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诉讼成本的有效途径。为此,必须完善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本文主要探讨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存在问题以及完善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有效对策,以期推动简易程序诉讼制度的完善,从而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和提高司法效率。  相似文献   

7.
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对第三人依法所应负责任为标的,目的是为了分担被保险人在责任保险事故发生后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由于责任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仅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第三人虽为最终受偿对象,其求偿权仍会因其非当事人之地位而受到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牵制。责任保险制度规范应该增加第三人向保险人的保险金直接请求权,以确保保险事故发生后第三人的利益得以及时有效地维护。  相似文献   

8.
张华 《宁波经济》2005,(2):31-33,16
我国民事审判效率的低下阻碍了诉讼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机制功用的发挥。围绕如何减轻当事人及人民法院的讼累,司法理论界及实务界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创新。制度的变革首先需要观念的更新。由于新旧司法理念的交杂,使得这些创新之举缺乏统一的理念作指导。本文以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为视角,对影响审判效率的传统司法理念进行分析,以期达到从理念上保障制度设计完善的效果。  相似文献   

9.
马延平 《魅力中国》2014,(11):287-287
在民事诉讼中,存在着诉讼期间。所谓诉讼期间,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或及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行为的期限和期日。民事诉讼期间按其不同的标准可分为法律直接规定、人民法院指定。法定期间,是由法律条文规定的诉讼期间。将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具体诉讼行为的时间规定在相关法律条文中,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完成该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提出管辖权异议期间、对一审判决、裁定的上诉期间、申请执行的期间、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间等等。法律的严肃性决定了法定期间具有不可变更性。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延长或缩短法律规定的期限时间。指定期间,是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职权指定完成某项具体诉讼行为的期间。指定期间是相对于法定期间而言的,是法定期间的补充。与法定期间略有不同的是指定期间具有一定程序的可变更性。比如,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原告在限定的期间内补正起诉状的缺欠;指定原告交纳案件受理费的期限等等,都属于指定期间。倘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在指定的期间内完成规定的诉讼行为时,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可以申请延长。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作出决定改变原来指定的期间,重新指定诉讼期间。  相似文献   

10.
陈晓庆 《魅力中国》2010,(33):38-39
诉讼和解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世界各国大多作了详尽的规定。我国民诉法亦规定有诉讼和解规定,但其内容设计过于简单,司法实践中难以操作,其应有的重要功能难以发挥。我们应当在完善这方面的立法时,注重吸引法院和当事人使用和解解决纠纷,提高当事人对和解制度的信心,落实和解制度的司法运用。  相似文献   

11.
韩丽欣  郑国  陆明 《老区建设》2010,(20):32-33
法律、法理来源于生活,也应该回归生活,说理性司法是重要和必要的。刑事审判的整个过程和判决结果都应该贯彻说理性司法的理念,寓法于理,这样才能够创造良好的诉讼环境,切实保护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达到案结事了,社会和谐的司法目标。说理性司法既是法律正义的要求,也是司法信任的体现,更是取得司法认同的基础,有利于人民法院践行人民性。  相似文献   

12.
股东派生诉讼也称股东代表诉讼,主要是由股东针对侵害人(公司的大股东、董事、高管等)提起的诉讼。由于和解制度能够节约司法资源,解决纠纷,而且是当事人合意的体现,因而股东派生诉讼大多以和解终结,但是也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因而法院应该对诉讼和解进行司法审查,本文将从四个方面来探讨司法审查制度,为我国的股东派生诉讼和解制度的司法审查提供一定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计红 《特区经济》2012,(1):245-247
公司司法解散制度是为救济处于公司僵局的股东、弥补公司自治的不足。我国《公司法》关于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规定,由于制度简陋,影响了其功能的正常发挥。我国立法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司法解散的替代措施、规定公司司法解散诉讼的审理和判决原则、建立防止股东滥用公司司法解散请求权的机制。  相似文献   

14.
过错相抵原则对第三人的适用从当前各国以及我国立法来看均持肯定态度,但是在其司法实务仍有不少争议。文章就过错相抵原则对第三人的法律适用中第三人过错的认定、是否以当事人存在债之关系为要件等问题进行了论述并提出了个人管见。  相似文献   

15.
本文认为小额诉讼制度是基层法院的小额法庭或专门的小额法院采取一系列简易迅捷的手段审理标的额较小或权利轻微案件的独立诉讼制度。在推行小额诉讼制度之初,其适用范围应当限定于金钱给付类的财产纠纷;在地域管辖上,对小额诉讼案件可以以"原告就被告"为一般原则,以一些条件为例外;采用法院强制适用和当事人选择适用相结合的方式,高效审理案件,并当庭宣判。一审终审制度下,如果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则采取再审方式救济为宜。  相似文献   

16.
钱敏 《辽宁经济》2002,(12):33-34
在民事、行政审判实践中有时会出现原告错列被告、第三人或人民法院错误追加当事人的情况。被错列者可能提出如下赔偿责任负担请求:1.要求对方当事人赔偿直接经济损失。2.要求对方当事人赔偿间接经济损失。3.要求对方当事人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4.要求法院承担司法赔偿责任。对此该如何处理?  相似文献   

17.
张正昇 《发展》2011,(5):118-119
一、当事人在我国民事诉讼理论中,当事人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一般来说,狭义当事人是指民事诉讼程序中起诉和应诉的人,起诉的人为原告,被诉的人为被告。广义当事人不仅包括原告、被告,还包括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和第三人。笔者认为,共同诉讼人不过是原告或被告的一种复数形式  相似文献   

18.
行政合同的广泛应用也带来了大量的行政合同纠纷。特别是行政合同违约问题最具有普遍意义,当事人如何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寻求司法救济,成为大家最关注的问题。但我国相应的法律法规尚未完善,给司法实践带来了一定困难。为解决这个问题,要从分析行政合同违约的司法救济现状入手,指出相应诉讼制度存在的不足,提出完善我国行政合同违约诉讼制度的建议,并做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19.
梁梓 《特区经济》2015,(1):128-129
证据制度是一国诉讼制度的灵魂,是法制建设的重要基础内容。长期以来,我国立法与民众对案件事实的认定都是要求必须达到客观真实的程度。而司法实践,我国立法者逐渐意识到过分强调客观真实会导致诉讼的拖延,不但不利于诉讼效率与经济的实现,而且会因此损害诉讼的公正性。法院通过证据的运用所查明的案件事实的真实性应该是"法律真实"而非"客观真实"逐渐成为共识。在司法实践中,有些当事人为了寻求对自己更为有利的诉讼地位,以期望法院作出于已有利的判决,往往采取一些不正当手段,庭前拒不提交证据,搞证据偷袭,导致诉讼被拖延。针对这种行为,新民诉法修正案作出了相应规定。对于故意拖延提交的证据提交人给予相应的惩戒措施或不予采信其证据的效力。本文,以新民诉法第10条规定为出发点,剖析证据随时提出主义的弊端与诉讼后果,借鉴国外举证时限制度的经验,提出笔者建议。  相似文献   

20.
张洁云 《中国经贸》2014,(3):108-109
本文论述了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中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性质及其法理基础,综合分析各学说后指出“原始取得说”最具合理性。文章第三部分对我国目前直接请求权的规定进行了梳理和评析,指出不足之处,建议明确赋予受害第三人以直接请求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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