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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新《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新会计准则为依据,结合其他相关法规性文件,从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两个方面,研究分析应纳税所得额申报中的纳税调减。本文中的“税”,除另有说明外,均专指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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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规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企业所得税,并新增了计税基础、暂时眭差异等一系列名词概念,本文对此试作解读,本文中的“税”,除另有说明外,均专指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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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中的"税",除另有说明外,均专指增值税;本文中的"固定资产",则专指销售时按规定应缴纳或免征增值税的固定资产,不包括销售时应计征营业税的固定资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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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与税务各自遵循不同的法规制度和行为规范,因此,导致企业在特定时期(通常为一年)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出现差异。如果该年度企业盈利,这种差异按税法规定调整后,不会影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与所得税的缴纳;如果该年度企业亏损,企业通常是不会进行纳税调整核算的,这种差异(税法规定不能在税前列支的费用等)也包含在亏损总额中。《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由于某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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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经营亏损的情况下,首先要按照税法的规定核实调整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亏损额,核实调整后如发生纳税亏损,应根据税法的规定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否则,则要根据税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进行所得税处理。下面举例说明企业经营亏损情况下(非纳税亏损)的所得税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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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中的“税”,除另有说明外,均专指企业所得税。
一、负债的计税基础、暂时性差异和递延所得税的一般原理
(一)负债的计税基础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以下简称18号准则)规定:负债的计税基础,是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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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6年7月施行"机动车交通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以来,除2008年盈利18亿元外,其余年份交强险业务均为亏损,且亏损额几倍于盈利。根据保监会最新公布的2010年“交强险”经营情况,截至到2010年年底,“交强险”共承保机动车1.01亿辆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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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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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亏损、或处于减免税期,都应于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实际上就是企业进行所得税自行汇算清缴阶段,也就是纳税人自行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所得税额,根据预缴税款的情况,计算全年应缴应退税额。其调整的主要方面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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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按照会计规定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税收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由于计算口径或计算时间不同会产生差异,在缴纳所得税时,应当按照税收规定对税前会计利润进行纳税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税前损除的制度。笔现将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的具体内容介绍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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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项目的填报说明(一)扣除项目的填报原则。扣除项目填报与收入有关的支出应全部填报,全面真实地反映企业支出的全部情况,填报应体现不遗漏、不重复的原则。扣除项目包括三方面内容:第15项销售(营业)成本、第15-1项销售(营业)税金及附加和第16项期间费用。1.第15项销售(营业)成本。根据附表3填列。2.第15-1项销售(营业)税金及附加。根据“主营业务收入税金及附加”科目贷方额填列。3.第16项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除利息外)、销售费用及营业外支出(分析填报),根据相关会计科目和附表数据分项填列。(二)纳税调整的原则。企业财务、会计规定与税法不相符的,应按税法规定进行调整应纳税所得额;税收政策规定应递延列支或递延税前扣除的,应按税收政策进行调整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调整后所得(主表第62项)=纳税调整所得(主表第42项) 纳税调整增加额(主表第43项)-纳税减少额(主表第59项)。(三)纳税调整增加额项目的说明。1.工资薪金[附表4(1)及主表第44项]。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按核定工资基数,作为计税工资标准,实发数超过应提数的部分,调增纳税所得额;工资实发数低于应提数的部分,可建立工资储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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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中的“税”,除另有说明外,均专指企业所得税。
一、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的差异
1.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指开办费,作者),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发生时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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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亏损会计处理的方法纳税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一个会计期间的亏损额。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会计》的规定,纳税亏损可以前溯后转,也可以放弃前溯,直接后转。纳税亏损前溯,是指企业发生纳税亏损时,可以抵销以前年度的应税收益,从税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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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生产企业自营和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一律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由于“免、抵、退”税办法涉及面广、计算较为复杂,也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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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售商品房纳税业务的账务处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按此规定,房地产经营企业期末除按经营收入计算纳税外,还应按预收账款的余额计算纳税。 比如:企业期末结算经营收入600万元,期末预收账款余额100万元。那么企业期末应交的经营税金及附加应为385,000元(按照700万元计算)。这样做有违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因为在计算企业经营利润时,“经营收入”为600万元,而“经营税金及附加”却按700万元计算,两者不相配比。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笔者认为,可以增设“预提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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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迅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1998,(5):44-49
论纳税调整裴迅纳税调整是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来,在纳税人纳税业务中产生的一个新概念。正确地进行纳税调整,是准确地计算应缴所得税额的关键,对保证税法的贯彻实施,维护国家利*益与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前不久,笔者在一次“企业纳税会计”培训班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