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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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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婉婧 《云南金融》2011,(8Z):62-62
自认的效力是指自认有效成立后对法院、自认当事人所产生的拘束力及对对方当事人所产生的拘束力和免证效力。在一些特殊性质的案件中,在法律上应当对自认的效力加以限制。  相似文献   

2.
王秀萍 《中国外资》2013,(24):229-229
自认作为民事诉讼不可或缺的重要制度,在简化诉讼程序有很大的帮助,同时也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关于民事自认的含义、性质和效力,我国学者历来存在争议。在笔者看来,自认是指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在诉讼程序中的主张中不利于自己不利的事实,并承认所指为真实的意思表示。一旦自认成立,对方当事人举证责任即被马上免除,且自认对法律也具有一定约束力,因此自认应属于一类证据规则。当然,在某种特殊情况下,自认的效力也会受到一定限制。  相似文献   

3.
孙团伟 《金卡工程》2009,13(11):199-199
自认是一项重要的民事证据制度,在西方证据史上更是有“证据之王”的美誉。本文以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证据规定》为分析视角,着重对自认的效力及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  相似文献   

4.
徐媛媛 《金卡工程》2008,12(8):40-40
自认作为民事诉讼中的一项基本制度,虽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均有成熟的理论和完善的立法,但在我国的立法却过于简单.长期以来我国没有关于自认规则专门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也没有对限制自认这一实践性很强的分类作出指导性规定.本文从介绍限制自认的-般理论着手,分析了限制自认的法律效力认定问题针对立法现状提出了应对自认规则进一步完善的构想.  相似文献   

5.
刘耀通 《金卡工程》2010,14(3):158-158
自认作为民事诉讼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在西方证据史上享有”证据之王”的盛誉。然而在我国立法上尚未有法律法规对自认作出正式规定,只有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若干司法解释中对自认有所描述。随着我国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立法上对自认制度确定的空白日显不足。因此,我认为通过研究国外的自认制度并结合中国国情,建构和完善我国的自认制度将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刘娟娟 《投资与合作》2011,(12):259-259
因为我圆的《民事诉讼法》还未对自认制度加以明确规定。最高院的《若干规定》虽然对自认制度作了一些规定。但规定得不够系统、全面.在理论方面还有许多脱节的地方.这就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许多难以操作的问题。本文拟就我国自认制度现存的问题进行分析。从而提出自己的一些观点。  相似文献   

7.
潘虹 《金卡工程》2010,14(5):102-102
确定判决之判断被赋予的共有性或拘束力就是既判力。终局判决一旦获得确定,该判决针对请求所作出的判断就成为规制双方当事人今后法律关系的规范,当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项再度发生争执时,就不允许当事人提出与此相矛盾的主张,而且当事人不能对该判断进行争议,法院也不能作出与之相矛盾或抵触的判断。下面,笔者以案例对于当事人约定排除调解书的既判力行为进行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8.
夫妻忠诚协议是将法定忠实义务予以契约化的身份协议。在民法典时代,应原则上认可忠诚协议的效力,理由包括: 忠诚协议满足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此种协议并不存在一般性违背强行法或公序良俗的特征;忠诚协议是民法意思自治原则在婚姻家庭领域的体现;忠实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忠诚协议是对法定忠实义务的重述;承认其效力有助于弥补法律对违反法定忠实义务之制裁的不足,有助于实现保护婚姻家庭这一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宗旨,有助于对优良家风和善良风俗的弘扬。忠诚协议虽能在夫妻之间产生拘束力,但其约定义务因涉人身性,故无法诉请履行。违反忠诚协议成立违约责任。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条款原则上有效,在约定违约金数额过高时,可参照适用违约金酌减规则;在双方关于违约后果的约定悖俗而无效时,可视为未约定违约金,当事人可就违约行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并且,应当允许守约方在不离婚的情形下,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或违约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9.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我国就业机制由计划向市场转型中的产物。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符合预约合同的特征,应归属于合同的法律范畴,但并非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书当事人之间的地位平等,学校在合同中并不处于超然的地位,而是按照就业协议书的约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就业协议书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法律拘束力,违反就业协议书将产生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10.
赠与合同的原因体现为赠与人负担债务的“决定性动机”,这种“决定性动机”欠缺时,应当否定赠与合同的拘束力。因此,若赠与合同的原因欠缺,即使在赠与人移转赠与财产权利后,仍有否定赠与合同拘束力,认可赠与财产返还的需要。关于否定赠与合同拘束力的具体路径,“附解除条件的赠与”构成建立在对当事人意思的拟制之上,有不当干涉当事人意思自治之嫌,应当区分赠与合同原因欠缺的发生时点,分别采用错误构成和情事变更构成。若原因欠缺自始发生,则原因欠缺可能构成错误,即使该项错误属于狭义的动机错误,也应当允许赠与人主张错误撤销。若原因欠缺嗣后发生,则原因欠缺可能构成赠与合同基础情事的变更,赠与人可依情事变更规则解除赠与合同。原因欠缺导致赠与财产返还的原理亦可用于对彩礼返还规则的解释和对父母出资为已婚子女购置房屋后子女离婚所引发的财产返还问题的解决。  相似文献   

11.
杨俊 《金卡工程》2009,13(4):90-90
仲裁协议效力包括形式效力和实质效力两个方面。仲裁协议的形式效力应当允许口头仲裁协议;而实质效力则包括当事人应具有缔约能力和当事人订立的仲裁协议内容应具有合法性。  相似文献   

12.
欧凤金 《金卡工程》2010,14(9):47-48
民事判决的既判力是指确定判决对当事人和法院的实质上的拘束力。民事判决既判力的范围包括主观范围与客观范围,既判力的客观范围是以在确定判决中经裁判的诉讼标的为限,而既判力的主观范围则是具体诉讼中的当事人,但上述两者的范围在实践中有所扩张。  相似文献   

13.
蔡晓卫 《浙江金融》2002,(2):41-41,14
在当今保险市场上,因保险合同的效力问题发生纠纷的越来越多,保险合同究竟在何时生效,对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益有极重大的影响。在我国现行民商合一的立法体制下,保险法是民法的特别法,因此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法律问题,如果保险法没有规定。则应依民法处理。  相似文献   

14.
物权公示是指物权享有与变动的可取信于社会公众的外部表现方式。物权公示的效力在于物权法上所产生的公信力:一旦当事人变更物权时,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了公示,则即使依公示方法表现出来的物权不存在或存在瑕疵,但对于信赖  相似文献   

15.
基本权利第三人效力,也被称为水平效力、私人效力、基本权利在私法或私人法律关系中的效力等。第三人效力是指,基本权利能否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可以对诉讼当事人之间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产生影响。实践中,公私二元划分是第三人效力探讨的基础;基本权利客观法属性是第三人效力的规范范畴;基本权利人类图像与自由权的多重面向是第三人效力的价值范畴;基本权利保护义务是第三人效力的义务范畴;基本权利取向解释是第三人效力的方法范畴。第三人效力具有体系正义、规范正义和个案正义的诉求,本质上是涵盖不同范畴的结构性效力。提出第三人效力的目的在于国家通过干预社会和消解社会不公正,为私人主体创造秩序和自由。  相似文献   

16.
要约邀请的法律性质宜界定为"准法律行为"。要约邀请具有法律拘束力,其效力根源在于私法的意思自治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法的效率原则。要约邀请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为其真实性、不可任意更改性、效力持续性以及"容纳规则"的适用。因过错要约邀请所生的法律责任属于缔约过失责任。  相似文献   

17.
戴丽珍 《理财》2011,(11):91-91
当下如果有人提到收藏,大概第一个会想到的是嘉德、瀚海拍卖会上,标价几千万元、上亿元的古董珍器、翡翠白玉、名人字画。这些东西太贵了,实在消受不起,而且自认没有那么深厚的造诣,估计哆哆嗦嗦去市场上淘宝,能买得起的也是十买九假,剩下一个是工艺品。但是老天还是眷顾我的,关上了一扇门,也替我打开了一扇窗。  相似文献   

18.
郭艺圃 《金卡工程》2009,13(5):98-99
仲裁裁决的效力范围和大小如何,关系到仲裁制度本身作用的发挥和当事人的利益。本文简要分析了仲裁裁决的效力,认为其效力主要是既判力、执行力,相对终结程序效力,并对裁决书中事实认定部分的效力作了分析。  相似文献   

19.
保险作为一项制度安排,以制度本身所具有的效力,对其利益相关者带来收益并同时产生社会成本。本文主要论述了保险的多层次制度效力所带来的收益,并简单描述了其产生的社会成本,最后提出了发挥保险制度效力的简短建议。  相似文献   

20.
保险作为一项制度安排,以制度本身所具有的效力,对其利益相关者带来收益并同时产生社会成本.本文主要论述了保险的多层次制度效力所带来的收益,并简单描述了其产生的社会成本,最后提出了发挥保险制度效力的简短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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