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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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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土地,国之命脉、民之根本.中国历史上,围绕土地的每一次改革,都对经济社会乃至政治带来了深远影响.战国商鞅“废井田、开阡陌”,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赋税按土地多少来分担,极大促进了当时秦国的经济发展.隋唐采取“均田制”,将无主土地限额授受给小农,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有效恢复和发展了农业生产.太平天国提出《天朝田亩制度》,力图“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新中国成立后,也先后经历了“耕者有其田”的分田地式“私有制”、“公社所有”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以及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普遍推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相似文献   

2.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之受田宅律文,其实施对象是汉初军队系统的复员人员,而非全国人民,是“法以有功劳行田宅”精神的具体体现;“授田”授予前属于国有,授予后即归被授者私有。“授田”现象在历代王朝基本上都有过,有的是土地国有制,有的则是土地私有制。汉代国家一方面承认民户对土地的所有权,同时对土地的转让、买卖和继承予以一定的限制,其方法是不同等级规定不同的限额,因此,汉代土地制度是土地私有制基础上的限田制。刍稿税与田税是不同的税种。张家山汉简《算数书》的大量材料证明,汉初田税是以亩为单位,按实有亩数计征,这与刍稿税按顷计征截然不同。  相似文献   

3.
一、关于社会主义城市土地有偿使用的理论依据现在承认马克思的地租理论包括绝对地租理论是社会主义城市土地有偿使用的理论依据的人多起来了,但也还有些同志只承认社会主义存在级差地租,不承认社会主义存在绝对地租。这是理论上不彻底的表现。他们误解了马克思的某些论断,如马克思说过:“凡是土地私有制(事实上或法律上)不存在的地方,就不支付绝对地租。”在这里马克思是说明资本主义的地租,土地私有制是指资本主义所有制,资本主义的土地私有  相似文献   

4.
“名田宅”、“专地盗土”与“分田劫假”是战国秦汉时期有关土地问题的三个专门辞语。笔者认为,这三个辞语是了解中国古代土地所有制的三个重要环节。战国秦汉是中国古代土地制度从公有到私有的演变时期。这三个专门辞语可以说最恰当不过地表达了这个演变的开始、特点和结果。从公元前359年商鞅变法建立“名田宅”制度到公元9年王莽颁布“王田令”指责当时严重的土地兼并现象“分田劫假”,相距时间大约为三百六十年。  相似文献   

5.
中国封建社会土地所有制的基本结构是国家所有制、私人所有制、宗族所有制三种形式并存。随着封建国家的发展,私人所有制日益占统治地位。土地所有制产生自耕农,使小农经济与地主经济并存,土地私有成为土地买卖的根源。土地买卖在巩固地主经济统治地位的同时,也成为土地兼并的前提。小农经济的脆弱和不稳定使土地兼并成为可能,农业经济的产品单一造成的物价波动又加速了土地的兼并。地主阶级通过土地兼并增强了自己的实力,同时也加剧了土地兼并活动的进行。土地兼并和地主经济的发展破坏了小农生产的有限稳定性,影响到封建社会的安定。历史…  相似文献   

6.
在我国古代土地制度的研究中,往往为授田制问题、名田制问题、私土地买卖问题所困扰,关键都在于史料缺乏。张家山汉简中《二年律令》的出土,为我们提供了解决上述三个难题的全新史料,本文就是利用这些新史料对西汉前期的土地制度的补充论述。  相似文献   

7.
中国乃一农业大国,土地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来说十分重要。中国古代社会无论哪一朝代都有自己的土地制度,中国古代土地制度之演变纷繁复杂,本文试着分期列述,试图通过对历代上地制度的分析介绍,为今天我国土制度创新提供一些参考。 一、井田制——中国奴隶社会的土地制度 在原始社会土地是公有的。进入私有制的奴隶社会以后,土地演变为以王为代表的整个奴隶主阶级所有。当时农业生产力不高,人口稀少,土地也相对过剩,于是相应的土地制度——井田制产生了。井田制度是计口授田,奴隶主将其所领有的土地,对隶属于自己的每一个成年劳动者,按照一定制度授予若干亩份地。这是我国历史上最初的按劳动力数量分配耕地的方法。得到井田封地的奴隶主,对土地可以世袭享用,但不能私自转让或买卖。他们对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商王或周王的。周王可以把  相似文献   

8.
卜燕 《黑河学刊》2011,(2):68-69
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再到社会主义的建设整个时期,中国农村农民土地所有权发生了几次大的转变,即由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农民的土地私有制——土地的集体所有(土地国有)。从新的角度就中共政权下土地所有制变迁的原因进行了探索。  相似文献   

9.
前近代中国社会的土地买卖与社会再生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前近代中国社会的土地买卖历来为经济史研究者所瞩目并倾注于大量精力。论者或从土地所有制变动着眼,或从土地兼并、阶级压迫剥削入手,其考察的角度大多从土地购买方出发,如商人资本流向土地、缙绅地主利用特权占地等等,研究的对象也多为土地买卖中需求一方的经济人(商人、地主、官僚等等)以及购买资本;甚少涉及土地买卖中供给的一方,即土地出售者以及出售者在转让地权后所取得的资金的使用方向和使用方式及其经济意义。  相似文献   

10.
本文就西夏五种土地所有制中的个体小农土地所有制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西夏的个体小农土地所有制主要是通过开垦荒地而形成的,西夏小农生产者所受的封建剥削沉重;个体小农是国家与贵族、地方、僧侣地主争夺的剥削对象。  相似文献   

11.
一、不能把马克思提出的创建集体所有制看作与社会所有制是同义语 早在1874年,马克思在《巴枯宁<国家制度和无政府状态>一书摘要》中曾经指出,凡是农民作为私有者大批存在的地方,无产阶级夺得政权后,将以政府的身份采取措施: “一开始就应当促进土地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  相似文献   

12.
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是不是商品?这是一个争论已久的问题。持“劳动力是商品”观点的同志,提出的主要依据是两条:一是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者也是一个自由人,有权支配自己的劳动力;二是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自由得一无所有。这些同志在阐述第一个条件时,引用了马克思在说到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的否定时曾说:“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并断定这个  相似文献   

13.
中国封建经济史若干理论观点的逻辑关系及得失浅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春秋战国之际是中国历史上的一大变局。对战国以后中国社会经济的性质和特点,学术界存在着形形色色的不同的理论观点,这些观点反映在对各种问题的不同认识上,干头万绪。能不能根据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理出一个脉络来?基于这样一种考虑,我们把这些观点划分为三大类:1、地主经济论主流的意见认为战国以后的中国经济是封建地主制经济,老一辈史学家如范文澜、吕振羽、翦伯赞、郭沫若等均持这种主张。从理论上加以概括的,王亚南开其端,胡如雷等继其后。一般认为,中国地主制经济的特点,一是地主土地私有制占主导地位,二是在地主经济…  相似文献   

14.
<正>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展,城镇土地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土地已成为一种“紧销商品”,其结果导致“隐形”土地市场交易日益活跃,从调查的情况看,不仅范围广,数量多,而且逐年呈上升趋势。其表现形式主要有: 1.以买卖房屋为名,变相买卖土地。城乡普遍存在着这种情况。双方在订立买卖协议时,只字不提土地买卖,而实际上把地价打入房价中,以合法的房屋买卖掩盖非法买卖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交易。仅西峰市1987年至1992年以来,变相买卖土地面积为21749平方米,金额达6532万多元(含附属物作价)。  相似文献   

15.
<正> 在深化农村改革中,土地问题已成为人们研究农村问题的一个焦点。不少学者提出了“永佃制”、“完全商品化”、“土地国有化”、“大稳定小调整,承包期延长几十年”等各种改革方案。我们认为,这些主张有的不切合实际,有的没能从根本上革除当前土地管理中存在的弊端。当前土地承包问题的症结在于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淡化、弱化,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完善土地承包责任制,我们认为,还是强化集体所有权、推行土地租佃制比较适宜。  相似文献   

16.
土地所有制理论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马克思和恩格斯一贯反对土地私有化,他们认为土地私有是荒谬性的、不合理的,因而主张土地公有。实现土地公有化有两种途径,一是对于大地产要收归国有并交由农业工人组成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经营;二是对农民的小块土地所有制,应采取农民合作社的形式促使其向集体所有制过渡。当前我们应以马克思恩格斯土地所有制理论为指导,继续坚持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反对部分学者提出的土地私有化主张;以新型农民合作社为载体继续发展壮大我国农村的集体经济。  相似文献   

17.
李雄  方龙 《改革与战略》2010,26(1):86-89
土地有偿使用是我国国有土地制度改革的一个基本目标,单一的土地出让制度已经无法适应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改革的要求。土地出让制和土地年租制并非天生的对立派,两者各有不同的功能机制和适用范围,都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重要形式。我国内地应当借鉴我国香港地区的成功经验,实行土地出让制和土地年租制并存的“混合体制”,积极有效推进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改革。  相似文献   

18.
近代中国地主土地所有制下的租佃关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几年来,我国经济史学界对近代中国地主土地所有制经济的研究,取得了新的进展。首先是在封建地主制经济与自然经济、商品经济的关系方面提出了许多新的见解。很多学者认为封建地主制经济不等于自然经济,是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结合,它们既互相排斥,又互相补充。从封建土地所有者与农民之间的经济关系来考察,封建经济与自然经济有着紧密的联系。但是,从封建经济单位的生产和消费的整个运行过程来考察,封建经济与商品经济  相似文献   

19.
明清时期,在一田二主或一田三主基础上,中国封建社会内萌生一种新型的土地所有制,前人一直称之为永佃制,但其实质上巳突破主、佃之间关系,而是彼此之间共同占有同一块土地,是同一块土地的所有者,这种新的土地所有制的萌生,对明清社会经济产生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20.
在中国封建社会里,以均田制瓦解、两税法实施为分界,前后的土地制度有较大的差异,这种差异在土地所有权上的重要表现,是土地买卖。宋代“官中条令,惟交易(指田产交易)一事最为详备”,这是土地买卖所造成的地权转移受到更严密的法律确认和保护的反映。两税法前,户口是赋役征发的主要基准,土地次之;两税法后,土地取代了户口的地位,表明土地所有权较之前代具有重要得多的意义。“完全的、自由的土地所有权,不仅意味着毫无阻碍和毫无限制地占有土地的可能性,而且意味着把它出让的可能性。”这种关于土地自由私有权的法律观念在封建社会虽然不曾有过,但土地所有权“自由”的程度在不同阶段仍有较大的变化。宋代“田制不立”,“不抑兼并”,国家政权对土地私有权的干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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