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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一九五六年第七次全国林业会议上就提出了《国有林林价缴纳暂行办法(草案)》,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未能试行。在一九八○年召开的全国林业经济学术讨论会上,大家建议国有林实行林价制度;今年八月,黑龙江林业区划办公室也建议“以林价取代育林费”。我认为:应当肯定,建国后建立的育林基金制度对恢复和发展森林资源起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已远不能适应“保护森林,发展林业”的战略任务的需要,有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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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岭林业实验局是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实施林价制度“先行局”之一。按照林业部对“先行局”实行按伐区拨交立木蓄计量提取林价,并计入木材生产成本的规定,在总结前两年模拟林价运行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经过紧张、有秩、充分的准备,实现了从1991年1月1日起实行林价制度的正点运行、全面启动的工作目标。全年计划生产商品材17万 m~3、森林资源蓄积消耗27.4万 m~3,蓄积出材率62%,计提林价款1511.45万元,消耗蓄积平均单位林价55.17元;木材单位林价成本88.91元。截止1991年3月底,已拨交蓄积212064m~3,拨交立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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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革林价计价方法的探讨郭裕佳,巫健民林价是活立木货币价值的表现形式之一,它凝结了营林生产者活劳动、物化劳动和体现了部分地租。现行林价的量是据据树种等级按木材价格一定的比例提取。虽然这种计提林价的方法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后续资源起了积极作用,但笔者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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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2000年,湖南省国有安化柘溪林场在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时,提前向林农预收部分“林农特产税”、“一金两费”达 10万多元,并下发了安柘林发 (1999)6号文件《关于下达木材采伐及经营有关规定的通知》,其中第三条规定:林农领取林木采伐许可证时,商品材必须按杉木 100元 /m3、松木 80元 /m3、杂木 60元 /m3预交部分“农林特产税”和“一金两费”;第四条规定:经营者收购木材后,来场办理《木材运输许可证》时,以预交税费票据换取正式的“农林特产税”和“一金两费”票据 (少了的部分补足 )。通过两年的运作情况来看,形势很好,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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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林科院林业经济研究所主持研究的林价理论与方法问题在林业经济界已讨论了近10年,从学术研究角度看虽然仍有一些不同的见解,但对森林价值理论与计算方法已经有了一个比较统一的认识,这就为在全国实行统一的林价制度奠定了基础。当前,突出的问题是如何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运用已有的研究成果制定一套较为切合实际,可供运用的方法。本文在对山西省太岳山主要树种进行大量标准地实地调查的基础上,运用已有的研究理论与方法,计算和制定出了用材林标准序列林价表,并对林价计算中的抚育间伐收益与级差收益问题进行了研究。它进一步发展了林价理论,改进了林价计算方法,因此,对林价问题从理论到实际,从定性到定量的研究向前推进了一步。本文值得认真一读,特向读者推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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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2000年,湖南省国有安化柘溪林场在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时,提前向林农预收部分"林农特产税"、"一金两费"达10万多元,并下发了安柘林发(1999)6号文件<关于下达木材采伐及经营有关规定的通知>,其中第三条规定:林农领取林木采伐许可证时,商品材必须按杉木100元/m3、松木80元/m3、杂木60元/m3预交部分"农林特产税"和"一金两费";第四条规定:经营者收购木材后,来场办理<木材运输许可证>时,以预交税费票据换取正式的"农林特产税"和"一金两费"票据(少了的部分补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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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八一年省林业厅、省物省、省财政厅、省农行联合通知,颁发了《关于集体林林价使用管理暂行规定》,这个规定对维护林权所有者的利益,特别是促进集体林采伐迹地更新,发展造林事业,加快林业建设起了一定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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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马尾松是我国南方主要造林树种之一,也是福建省的速生乡土树种,具有耐瘠薄、生长快、成本低、用途广的特点。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用材企业的不断增加,马尾松的用途越来越广,需求量越来越大,造纸、生产枕木、坑木、纤维板、胶合板、脱脂家俱等都需要大量的松木。昔日被人们认为廉价无用的松材,如今身价倍增。当前在杉、杂木滞销的情况下,松木仍看好,且销价呈上升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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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林业事业的发展,育林基金制度在许多方面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改革势在必行。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对林业发展和改革育林基金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结合福建林业实际,就育林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办法改革谈点看法。一、育林基金制度的沿革育林基金制度建立至今,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木材统购统销阶段(1972-1984年)为保证森林采伐迹地及时更新,不断扩大森林资源,1972年我国建立了育林基金制度。征收的标准按每立方米固定金额缴纳,分国有林育林基金和集体林育林基金两种。福建省执行的是集体林育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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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木材价格改革的现状和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了理顺价格关系,支持林业的发展,国家对木材价格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特别县1985隼U卒.国宝取消了对南方集体林区木材的统购统销,放开了集体林区木材价格,实行议购议销。同时,逐步缩小了重点国有林区统配木材的指令性计划,增加了企业非统配木材的自销比重,形成了计划内外木材价格“双轨制”的管理格局。近几年间,国家三次调整了国有林区统配木材出厂价格,并在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建立了林价制度。使平均每立方米木材的出厂价格由1985年的8733元提高到1993年的281.5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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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是我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林农是造林护林的主体,当前,由于林业税费负担过重,严重挫伤了林农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本文拟从林业金费收费改革入手,谈点粗浅看法。 一、林业金费收费改革的必要性 1林业金费收费现状 目前,在木材生产经营环节,林业部门收取的林业金费有四项,即育林费、维简费、森林植物检疫费、林业保护建设费。育林费、维简费按收购后第一次销价的 20%计征,森林植物检疫费按货值的 2‰计征,林业保护建设费按每立方米木材 5元计征。以顺昌县松木 4m长,径级 26cm~ 28cm规格为例,每立方米收购价 230元,销价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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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DEM的森林空间分布研究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在Arcgis及其3D和空间分析扩展模块的支持下,计算并探讨武夷山森林主要树种(杉木、松木、阔叶树)在地形因子(海拔、坡度、坡向)各梯度级的分布比重,采用三雏立体林相透视图表达森林的地形分布特征,并对其分布进行了探讨;结果表明,地带性植被阔叶树由于受人为干扰趋向分布于高海拔、坡度陡的山地;杉木林在长年人工经营的过程中,逐渐占据林分的首要地位且主要分布在500m以下的低山丘陵;松木适生性较广,明显倾向分布于(半)阳坡;人们对森林资源的经营和管理,也对森林的空间分布格局产生较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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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成本与收益理论分析了伊春国有林林权改革的效率,判断林权改革试点是否属于帕累托改进。比较不同经营者的均衡产量,发现由承包职工经营的营林生产和采伐生产的均衡产量都比林业局更接近于社会生产均衡产量,因此伊春国有林林权改革是有效率的。在伊春国有林林权改革中职工、林业局、国家三方的利益都是增加的,但由于承包职工的两类生产均衡产量都没有达到社会生产的均衡产量,因而伊春国有林林权改革是属于帕累托改进,并没有实现帕累托最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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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外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利用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地统计学方法及生态经济学价值量评估方法估算了广西斯道拉恩索公司两个原料林基地桉树人工林不同树种有机碳储量及其价值。研究结果表明:研究区3种树种单位面积土壤有机碳储量平均值由大到小排列为:桉树(36.38 t/hm~2)马尾松(35.02 t/hm~2)杉木(33.37 t/hm~2),结果与其他学者利用样地调查方法估算的结果相一致;研究区森林土壤有机碳总储量为7.03×10~5t,总固碳价值为842.61亿元;3种树种单位面积价值量由大到小排列为:桉树(436.52万元/hm~2)马尾松(420.28万元/hm~2)杉木(400.47万元/hm~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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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随着林木生产商品化改革的推进,林价作为一种提取育林费的制度也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人人而使林木资源的培育能得到价值上的补偿。然而现行林价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具体实践中都存在一些不够完善之处.本文拟在这两个方面做一些探索。一、育林基金的形成1.1954年3月,林业部根据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批准的育林基金收支管理原则,统一颁发了《育林基金管理办法》,规定了育林基金的提取标准和使用范围,建立了国有林区的育林基金制度草案,但未形成正式的林价制度。以后.在六十年代、七十年代、八十年代,林业部对育林基金的征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