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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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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开展体验营销的八种途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我们购买物品时,如果不能当场试用一下其效果,如电脑的性能、手机的效果,我们也许会对其质量产生怀疑,这说明了"体验"对消费者购买决策产生的影响之大。市场营销学家菲利普·科特勒曾把人的消费分成三个阶段,即量的消费阶段(处于供不应求的市场环境);质的消费阶段(处于供应较宽松的市场环境);情感消费阶段(处于供全面大于求的市场环境)。农业社会,人们追求的是温饱的基本满足,在工业社会,生活水准由物质产品的数量来衡量,而在后工业社会,人们更加关注生活的质量,关心自己在心理上和精神上获得的满足程度,而体验可以说正是代表这种满足的载体。消费者正在进入小  相似文献   

2.
最近,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全省范围开展了为期近一个月的“手机质量聚焦”活动。此次活动主要以消费者对手机质量“不满意率”为重点,采取“现场受理消费投诉”、“监督抽查手机市场”、“消费者与厂商面对面”等方式进行。具体活动内容有三项:其一是“设立手机质量投诉局长接待日”,  相似文献   

3.
当今社会,手机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通讯工具。据统计,我国移动电话用户数量已经超过7亿户。随着科技的发展,智能手机更是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然而,近年来全国消协组织受理的手机消费投诉量却一直居高不下。一些畅销手机频陷"质量门",更有甚者,竟然爆出骇人的手机自燃事件。手机质量问题不再仅仅是挂在厂商和消费者嘴边的"口水战",更涉及到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问题。在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让我们一起来关注畅销手机的"质量门"问题。  相似文献   

4.
伴随着物质文明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和消费需求也在不断升级。人们更加关心生活的质量,关心自己在心理上和精神上获得的满足程度。而体验正是这种满足的提供物。在体验经济中,企业提供的不再仅仅是商品或服务,还提供最终体验,通过感情的力量,给顾客留下难以忘却的愉悦记忆;消费者消费的也不再是实实在在的商品,而是一种精神上的体验。作为家具制造业中的明星企业,宜家不但为消费者提供了高质量的产品,更通过美好体验满足了消费者的精神需求。  相似文献   

5.
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分析显示,当前主要有八类消费纠纷困扰消费者。一、不法分子利用手机发送中奖虚假短信息多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公司的幌子,给手机消费者发送中奖信息,称该公司开展手机用户抽奖活动,该手机用户有幸获得价值几千元乃至几万元的奖品,通知其将个人所得税或邮寄费几百元至几千元汇到指定帐户,并到指定城市领取奖品。二、手机“三包”申诉多生产销售和维修方利用消费者对“三包”规定尚不熟悉,为手机“三包”设置障碍。如对消费者购买的手机不开具有效的发票,扣留随机的保修卡,不出具维修凭证,七天内出现质量问题收取折…  相似文献   

6.
编读往来     
"质量监督·聪明消费·体验品质·享受生活"是《广西质量监督导报》的服务宗旨.也是负责任的企业.理性消费者的共同的愿望.我们希望通过《广西质量监督导报》这个大家的平台,搭建起各质监部门、企业、消费者的沟通的桥梁。  相似文献   

7.
继2007年中国质量万里行市场调查中心进行手机售后服务满意度调查之后,2008年又开展了手机消费趋势及产品质量调查。调查显示,消费者对手机的消费越来越趋于理性化,且更加注重品牌与质量。  相似文献   

8.
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消费观念正在发生潜移默化的转变,消费者选择消费场所时不再仅仅考虑购物的价格与便捷,而是逐步地开始关注自己购物过程中的心理体验与情感体验,这一变化率先被触角敏锐的商业地产开发商所觉察,并围绕消费体验创新商业形态,近期在北  相似文献   

9.
体验营销的运作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体验营销就是企业诱导消费者消费,利用消费体验推动消费者认知产品,最终促进产品销售的营销手段。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我国手机用户迅猛发展,目前已有6000多万户。据分析,要不了几年,我国就将成为世界第一移动通讯大国。然而,随着手机消费的急剧增加,手机产品的质量纠纷也日益增多。 江苏某市消费者协会最近就手机用户合法权益保护问题进行的一次随机调查显示,不少手机消费者的权益都曾不同程度地受到过侵犯。概括起来,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 一是维修难。手机质量出问题后,厂家和商家互相推诿,谁也不肯承担维彦责任。尽管消费者花了不少钱,但仍难将手机修好。特别是一些个体手机经营门市,对售出手机的维修更是不闻  相似文献   

11.
如今的社会是越来越看重消费。对消费者而言,消费质量事关生活质量,事关安全健康,事关安居乐业;对国家和社会而言,消费事关发展,事关创造和谐富足、安乐祥和的社会。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我国手机用户迅猛发展,目前已有6000多万户。据分析,要不了几年,我国就将成为世界第一移动通讯大国。然而,随着手机消费的急剧增加.手机产品的质量纠纷也日益增多。 江苏某市消费者协会最近就手机用户合法权益保护问题进行的一次随机调查显示,不少手机消费者的权益都曾不同程度地受到过侵犯。概括起来,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 一是维修难。手机质量出问题后。厂家和商家互相推诿。谁也不肯承担维修责任。尽管消费者花了不少钱,但仍难将手机修好。特别是一些个体手机经营门市,对售出手机的维修更是不闻不同,让手机用户饱尝手机维修之苦。 二是退货难。手机几经修理未能修好,商家却不给退货,理由为手机不在“三包”(包修、包换、包退)产品范围内,我国法律对手机退货无规定。由于不少消费者对法律知识知之不多,不能进行“据法力争”,往往“打掉门牙肚里吞”,放弃维权而自认倒霉。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手机的人均拥有量逐年递增,给工作和生活带来方便。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中国手机的拥有量近2亿部,平均每百人拥有11.2部手机,北京以百人32部的高比例列全国第一位。可是,由于不少品牌的手机存在质量和售后服务等问题引起众多的消费纠纷,在各类商品的投诉中名列前茅,一直居高不下,成为广大消费者投诉的焦点,严重地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据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统计,近年来,每年受理消费者对手机的投诉高达上千件。日前,笔者从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了  相似文献   

14.
《价值工程》2015,(26):1-4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居民收入的提高,许多城市的购物中心(Shopping Mall)也迅猛发展,成为零售业崭新的业态形式,而在体验经济时代,伴随网络时代的兴起、电子商务兴盛发展的今天,购物中心也面临愈发激烈的竞争,顾客不再仅仅关注商品本身,他们更加注重购物过程的体验,体验式营销则为购物中心提供了一种新的营销模式。它将营销的焦点放在顾客体验上,对消费者的感情诉求做出积极回应,把消费活动中引发消费者情感变化的因素寻找出来,通过有效的心理方法运用在营销活动中,从而激发顾客积极的情感,让顾客在整个消费过程中体验快乐、享受快乐和消费快乐。因此,如何为顾客增加体验价值则成为购物中心必须首先考虑的问题。文章首先对体验经济和购物中心这一业态形式进行了理论综述,然后对体验经济下我国购物中心探索体验式营销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最后,对我国购物中心在体验经济下可能的体验式营销路径进行了探讨,以期对购物中心的竞争力提升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5.
体验营销的多元途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们购买物品时,如果不能当场试用一下其效果,如电脑的性能、手机的效果,我们也许会对其质量产生怀疑,这说明了“体验”对消费者购买决策产生的影响之大。市场营销学家菲利普·科特勒曾把人的消费分成三个阶段,即量的消费阶段(处于供不应求的市场环境);质的消费阶段(处于供应较宽松的市场环境);情感消费阶段(处于供全面大于求的市场环境)。  相似文献   

16.
随着生活环境和消费观念的变化,人们的消费行为已由数量消费、质量消费进入到情感消费阶段。未来的营销战场将是每一位消费者的心灵,要使消费者”行动”首先应使消费者”心动”。情感是联系消费者和品牌的纽带,是打开消费者心锁的“金钥匙”,通过情感营销影响消费者,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价值的品牌,是现代营销顺应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企业经营者只有不断挖掘和增添品牌情感价值,才能获取和维持长期的竞争优势。  相似文献   

17.
《广东质量》2002,(1):56-56
国家质检总局已发布《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手机三包规定。为让更多的消费者了解这部法规,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质量处调研员殷兆龙、信息产业部科技司质量监督处负责人马民、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服务消费保护处处长黄建华就有关该三包规定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相似文献   

18.
在体验经济时代,人们对酒店服务的需求,已经转向一种人性化、个性化、舒适化、便捷化甚至是地位化的追求,即顾客购买该酒店的产品或服务,是出于对这个酒店形象的良好感受,是一种生活方式的追求。面对这些感性消费群体,酒店要想赢得他们的认同和忠诚,唯有充分考虑消费者的情感需求,把握体验消费时尚,在令人愉悦的环境氛围中使酒店产品成为一种经历和体验,  相似文献   

19.
本文在综合国内外学者对消费者个体特征的研究基础上,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为研究对象,建立了消费者个体特征对手杌消费倾向的影响模型并提出假设。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收集数据,运用SPSS13.0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探讨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的手机消费状况及消费倾向,得出性别、年龄、收入、生活费对研究生手机消费具有显著相关性的结论。  相似文献   

20.
误区一:所有消费都可投诉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因此,非此对象的消费投诉不属消费者协会的受理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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