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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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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运行机制,没有竞争市场就没有活力。但是在利益驱动下,竞争过程总是交织正当与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12月1日颁布以来,对规范市场秩序、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公平竞争及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本法出台五周年之际,国家工  相似文献   

2.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充分的竞争、正当的竞争才是符合市场发展的。正当的竞争可以充分发挥市场这一无形的手的决定性作用,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但是,当无形的手无法发挥作用的时候,就需要有形的手来调节市场中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以保证市场的稳定。《绍兴黄酒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一书中的第十章——绍兴黄酒反不正当竞争战略就是研究黄酒相关的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给黄酒行业的经营者等提供参考,本文以此书为切入点探讨反不正当竞争战略。  相似文献   

3.
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学习讲座第十五讲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工商行政管理》编辑部国家工商局条法司合办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或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  相似文献   

4.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根据《反不正当竞争行法》第二章的规定 ,不正当竞争行为共11类 ,分别为仿冒行为、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限制竞争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低价倾销行为、搭售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抵毁行为、串通招投标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以及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民事侵权是不正当竞争的本质特征之一 ,该行为并…  相似文献   

5.
一、中国规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为保护竞争,促进经济发展,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制定了一系列与反限制竞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其中有些就涉及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内容。如1993年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针对立法时的市场状况,将5种表现较突出的限制竞争行为纳入其调整范围,其中有3种涉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分别是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商品、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但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定既分散,也不完整,缺乏反垄断架构下的统一考量,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逐步显现出许多问题,其意义与绩效与客观需要之间的差距不断加大。  相似文献   

6.
江苏实行“六个结合”国家工商局公平交易局一、法规宣传教育与经营者自查自纠相结合。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针对相当多的经营者弄不清什么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实际情况,把宣传普及《反不正当竞争法》,提高经营者依法竞争的意识,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作为贯彻《反不正当...  相似文献   

7.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对公用企业和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进行了规制。本文将深入探讨此类行为的判定。一、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重要特征之一:滥用独占地位所谓“独占”,是指在特定市场范围内,一个或极少数几个经营者取得了绝对优势地位而排除了竞争。经营者独占地位的形成,一是,源于自由市场竞争所产生的高度集中。二是,源于国家控制。即国家对事关国计民生的特殊行业、特殊商品的特别控制,授权特别企业进行独占经营。在国外,一般有公用事业、农业、体育业、银行业、保险业等。在我国,《反不正当竞…  相似文献   

8.
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学习讲座《工商行政管理》编辑部,国家工商局条法司合办第四讲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市场交易的基本原则,基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营者行为无不具有竞争性质,也可称为竞争的基本原则,是市场经济规律对经营者交易行为的本质要求...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的竞争立法中,经营者的认定问题,既是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垄断行为的先决条件,也是能否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关键所在.虽然《反垄断法》对经营者的界定较之《反不正当竞争法》有所进步,但在经营者主体资格、行为性质、独立地位等的认定上仍然欠缺明确的标准.因此,本文认为,必须科学界定经营者,扩展经营者的主体范围,增强《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灵活性与实用性,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竞争法体系奠定良好的基础.  相似文献   

10.
论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竞争关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一个并非简单的问题顾名思义,反不正当竞争法(除第二部分外,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调整具有竞争关系的法律主体(个人、其他经济组织和法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但是,事情决非如此简单。如何理解反不正当竟争法所调整的竞争关系,是执法和司法中常有争议的问题,无论对主体的认定还是对行为的定性,都会涉及到。下面几个具体事例就很能说明问题。(一)没有损害竞争对手的虚假宣传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例如,某市某经营者的商品的销售范围基本上只限于该市,且独家经营该种商品,因其在该市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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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璠 《现代商业》2013,(35):281-281
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商家和企业为了利益,容易出现一些不正当的竞争现象,从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所以,国家通过法律的途径,对不正当竞争的市场行为进行处罚,从而规范市场经济的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现状,同时合理借鉴国外相关法律的理论和经验,为完善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提出了一些策略。  相似文献   

12.
方照明 《商场现代化》2006,(36):307-308
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出台13个年头了。行政执法的实践表明《,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鼓励公平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生活中一些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出现,本法已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市场发展的需要,不能很好地维护和完善我国市场秩序和竞争秩序,它的不足之处亟待完善。  相似文献   

13.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中限制竞争行为与垄断行为的竞合关系《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限制竞争行为主要包括五种类型: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交易;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限定交易;经营者低于成本销售;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串通招投标行为。上述限制竞争行为与《反垄断法》所要规制的垄断行为,在违法构成要件上的相似性,使得两者问呈现为一种典型的竞合关系。  相似文献   

14.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5种属于垄断行为或者说限制竞争行为中,低于成本销售和搭售行为没有规定行政责任,因此工商机关不能对这两种行为进行处罚。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低于成本销售和搭售等限制竞争行为时有发生,而且,《反不正当竞争法》没有规定的一些限制竞争行为也开始出现,如经营者联合限制价格、限制产量、划分市场、联合抵制等。这些限制竞争行为,如果不能得到有效制止,将会损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一、低于成本销售行为低于成本销售行为,也称低价倾销行为、掠夺性定价,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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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查处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工作中,各级工商机关行政执法人员要准确把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实质,特别要注意的是,《意见》在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安排中,要求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使经营者普遍受到教育,纠正错误观念和行为,自觉依法合规经营。显然《,意见》讲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所指的商业贿赂行为应当有所区别。《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句中“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是对商业贿赂的一般性规定,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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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利用优势地位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跨国公司利用优势地位限制竞争行为的主要表现从反垄断法的基本制度框架来看,跨国公司利用优势地位限制竞争的行为属于垄断行为中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简称“滥用行为”)。从我国市场上跨国公司利用优势地位限制竞争的情况来看,其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类型:(一)掠夺性定价掠夺性定价,在我国有不少人甚至官方往往称之为低价倾销,是价格歧视的一种。它是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一种重要的和典型的表现形式。在我国,它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价格法》所明确规定的经营者不得从事的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之一,是指经营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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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大成果。十年来,我们始终把《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常抓不懈,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效果。新形势下,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反不正当竞争法》宣传更加深入人心,使其更好地贯彻实施。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宣传贯彻《反不正当竞争法》重要性的认识。《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障公平有序竞争,建设全国统一市场,促进商品和各种生产要素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充分竞争的有效的法律手段。新形势下,我们要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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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确认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功能和我们的执法职责《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经营者之间的竞争关系,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这已是共识,并在执法中得到重视。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功能绝不限于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该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制定该法是“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只是该法的任务之一。“保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是该法最重要的功能,是第一位的任务,维护公平竟争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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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证券交易中从事有奖活动如何定性处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三款所规定的经营者包括证券市场上的经营者。证券市场上的经营者从事有奖销售活动的,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证券市场上的经营者实施《反不正当竟争法》第十三条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所禁止的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二、证券市场上的经营者在证券交易中,实施以投资收益率或者利润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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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性垄断     
行政性垄断是指滥用行政权力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它与有关政策文件中使用的行政性壁垒同属一个概念。《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规定的行政性垄断包括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以发布规定、通告、通知等形式,或者以设置重复质检、前置审批、特许专营、滥收费用等不正当或歧视方式,或者以拒绝实施行政行为等方式,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限制外地商品流向本地市场,或者限制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的行为。根据该条规定,行政性垄断的特点包括:行政性垄断的行为主体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行政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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