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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实行农贷按年结息,存在两种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好处多,有的认为好处并不多.我县是全面推行农贷按年结息办法的,有实践体会,对此谈谈个人的看法.农贷结息,从“利随本清”到“按年结息”,是农贷工作中的一项改革.有的所、社在推行实施这种办法中,因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仍实行“利随本清”的办法.但从长远看,从银行、信用社内部的经济核算看,实行“按年结息”的办法是势在必行的.按年结息办法好处多还是少?必须弄清为什么要实行按年结息?一是核算的需要.今年在信用社会计科目中增设089“盈亏调整”这个科目,并开设应收未收利息、应付未付利息、呆帐准备金三个帐户.通过分录调整增、减当前盈亏.根据这一精神,应收未收利息将会由表外核算转入表内科目核算.二是企业经营管理增盈减亏的需要.作为信用社本身来说,银行对信用社实行按年结息,而信用社发放的贷款仍实行利随本清的话,逾期、未到期的贷款所欠的利息,则要用其他营业收入来低偿银行的贷款利息,不利于核算,农贷的发放,不论在存差社或贷差社来说,每年都允许有一个差额,贷差社的差额经营成果则反映不出来,存差社的差额与定期储蓄的应付利息是否平衡,都要通过应收应付利息的计算,才能说明当年是盈余或亏损.我县大巷信用社83年年底各项农贷余额为100.  相似文献   

2.
(一)目前贷款应收未收利息管理现状及成因。 1、贷款应收未收利息数字反映不准。从我市各信用社反映的数字看,贷款应收未收利息的准确率达不到50%。据笔者所了解,全玉林地区信用社也不同程序地存在着这一问题。 2、贷款应收未收利息帐设置不规范,给进行总分帐核对带来一定的难度。从我市信用社检查的情况看,相当一部分社只设总帐,不设控制各分社的二级帐,或只设二级帐不设总帐;分社只设总帐不设各村或各分本帐的二级帐及管理卡。  相似文献   

3.
多年来,信用社的稽核审计工作是一个薄弱环节。最近,笔者参加了县支行与县联社组成的稽核小组对我县部分信用社进行重点稽核审计,发现问题甚多、主要表现在: (一)会计、出纳管理方面 1、财务组织不健全,有总帐无分户帐。如有两个信用社13个科目都没有设立分户帐。 2、帐务记载不规范,总分不符。相当一部分信用社没有按照逐笔记帐复核结出余额的规定记帐,没有做到当日结帐、核对总分,而是多笔甚至几天累记一次帐,五天或十天才结一次。  相似文献   

4.
目前不少企业在会计帐务处理中采用科目汇总表核算形式,它的优点是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帐,减少登记总帐的工作量,并起到试算平衡的作用。它的缺点是总帐中只有多个科目间金额上的平衡,没有详细具体反映各项经济业务发生的具体记录,不便日后的查考。 笔者通过多年的实践,总结出“改良科目汇总表核算形成”,运用效果良好。这一核算形式的主要特点是对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帐的方式进行了改良,把所有科目按是否建立明细帐划分为二类,对已建立明细帐的科目按科目汇总表上的数额记入总帐,对未建立明细帐的科目,则按记帐凭证记总帐。它的具体做法是:(1)在建立总帐帐户时对已建立明细帐的帐户,在总帐帐页“凭证字号”栏中填写一“总”字,在未建立明细帐的帐户总帐帐页“凭证字号”栏中任其空白。(2)在按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帐时,仅登记总帐帐页“凭证字号”栏中填写“总”字的帐户,登记帐页后,在科目汇总表中该科目后做一‘√”记号。(3)总帐帐页“凭证字号”栏中未填写“总”字的帐户按记帐凭证  相似文献   

5.
ABIS 贷款子系统是一个支持多币种贷款(票据贴现)核算,但不支持多币种间外汇兑换的业务处理子系统。其处理的业务范围包括:各类贷款的发放、收回和管理;承兑汇票的贴现和贴现款的收回;贷款和贴现利息的账务处理等。下面简要介绍贷款的账务组织、应收未收利息账户的设置、贷款的计息方式、欠息、复利和贷款(票据贴现)的日间营业流程。一、贷款的账务组织贷款子系统基本帐务组织模式遵循的是"三级核算、逐笔管理"的原则。所谓"三级核算"是指贷款子系统根据贷款业务的特殊性设置了总帐、分户帐、卡片三个核算层次。总帐的帐务维护和处理由内部  相似文献   

6.
吉林省前郭县人民银行从1980年起,在会计工作中试行“数控勾帐法”,有效地防止了记帐串户。具体做法是:每个记帐员营业终了,将各科目分户帐与总帐轧平后,再把每个帐户(按帐号)当日发出的收付笔数分别填入“数控表”(表内分帐号,户名、收付笔数等栏),连同“科目日结单”(附传票),一并交给综  相似文献   

7.
徐水生 《新金融》2000,(8):21-22
一、问题的提出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颁布后,我国商业银行的会计核算基础由收付实现制改为权责发生制,在核算贷款利息收入时,二者均按季结计利息,只是结息后的账务处理有所不同:1993年7月1日以前,实际收到企业还息资金时,增加银行利息收入,没有收到的结计利息在银行表外科目核算;从1993年7月1日开始,  相似文献   

8.
我区农村信用社按季结息办法是从一九八四年开始推行的。实践表明,这个办法确是有利于监督贷款单位加速资金周转和信用社部部的经济核算,但是,也存在不少弊病。首先,贷款按季结息的办法会助长欠款户的赖债思想。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低利率贷款政策。贷款月利率仅占贷款本金的千分之几,一般来说,信用社按规定每季到贷款户收取微乎其微的利息是不成问题的。因此,一些经济效益差、不守信用的欠款单位往往只愿还利息,不愿还本金。另外,一些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信用社也往往只图收利息,不收本金。这几年来我区信用社到逾期贷款余额越来越多原因,我认为与上述情况有很大关系的。从1985年为例,全区信用社各项贷款到逾期余额和社员贷款到逾期余额分别占其总余额的76.5%和77.3%,居全国各省区信用社首位;社队集体贷款到逾期余额和乡镇企业贷款到逾期余额分别占其总余额的79.6%和70.6%,居全国各省区信用社第二位;就连个体经济户贷款到逾期余额也占总余额的74.1%,居全国各省区信用社第四位。其次,贷款按季结息的办法无形地加重货款户的利息负担。有些信用社为追求自身的经济效益,不管贷款户经济定益好坏,一律按季收息,不收本金。这种做法,无形地加重了贷款户的利息负担。如南宁市安吉乡永宁砖厂,先后向明秀信  相似文献   

9.
遵照人、农两总行有关文件指示,去年继续委托农业银行县支行对20%的农村信用社1990年度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稽核.从我参加农行柳州分行组织的稽核工作组,对部分信用社开展稽核后发现,某些社由盈利变为亏损社,原因虽是多方面的,但对农户贷款不能按年结息,致使利息收入减少,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如柳城县沙埔信用社1989年对农户贷款在实行本随利清收回贷款本息的同时,对一时不能还本的农户实行了按年结息(即留本收息),是年收回农户贷款利息10余万元.而1990年只搞单一的本随利清收回贷款本息,这一年只收回农户贷款利息4.9万元,比1989年少收利息5.5万元,该社由此从盈利社变成了亏损社.鉴此,我认为对发放以农户贷款为主的信用社,应因户、因地、因时制宜地实行按年结息,这不仅对信用社的加强贷款管理有好处,也有利于增加信用社收入,扭转亏损局面.一、有利于增强借款户的信用观念从当前农村借贷情况看,守信用按期还款的农户虽然是大多数,但仍有少数人存在赖债思想,到期贷款不归还的现象.对这些赖债户一时收不回贷款本金而先收利息很有必要,使其知道国有、集体的贷款不还不行,利息更不可不交.从而起到对那些几经催收才勉强或被动还贷的人的教育与促进作用.克服还贷吃亏,消除互相观望思想,增强信用观念,  相似文献   

10.
金融行业的税收,是地方的重点税源。金融行业具有自身的特点,无论是业务种类、经营管理,还是会计核算,都明显地区别于其它行业。因此,在征收营业税方面,尚存在以下问题:一、偷梁换柱逃避纳税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逾期贷款三年、二年、一年以上的催收贷款应收未收利息,可列入表外“未收利息”科目核算,不征收营业税。但一些银行却采取偷梁换柱的手法,把当年已收回的贷款利息,作为逾期催收贷款利息核算,有意逃避纳税。如江油市某银行将1997年收回贷款的利息1.16亿元,列入表外“未收利息”科目,少缴税款579万元。19…  相似文献   

11.
五、会计帐簿的作用,记帐方法以及帐务记载与核对。银行帐簿是根据凭证记载,用以控制各单位资金收付和系统地全面地反映银行资金活动情况的工具。银行的会计帐簿主要有总帐、分户帐和登记簿三种。总帐,它按科目核算,是  相似文献   

12.
一农村信用社贷款按季或按月结息方式存在的问题 (一)增加了借款人的利息负担。农村信用社对贷款实行按季或按月结息,结息日不能支付的利息要计收复利。对广大农户来说,一般是春借冬还.平时无钱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特别是在贫困落后地区.大多数户主会在种完地后外出打工,年末还乡,打工收入归还贷款本息。  相似文献   

13.
自去年起,人民银行总行对各项贷款的结息日期作了新的规定,部分贷款除了按原定利率计收利息外,还要计收复利.我区农业银行在执行新的规定过程中,仍有少部分行处认识模糊,掌握不准,有待进一步落实.本文拟就如何落实与改进计收复利问题,谈谈个人看法.一、贷款计收复利的现状人民银行颁布的《利率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指出:金融机构对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技术改造贷款,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对不能支付利息,可计收复利;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对不能支付的利息,可计收复利.可见,作为专业银行,本身向人民银行贷款,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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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营业所,从八四年年终结算的帐表数反映来看,总收入中561科目的利息收入16610.70元,总支出中付给560科目利息为18451.67元,营业所不但没有收到信用社的利息,反而要实际付给信用社利息1838.97万元,因此形成了营业所虚收16612.70元,不应该缴纳的虚收数税金为830.64元。营业所无形地受到经济损失。  相似文献   

15.
有些企业财会人员认为:结算银行贷款的利息是银行会计的事,因而对贷款结息工作不够重视。这样,一方面企业按月预提流动资金贷款利息计入成本时,由于预提不准,影响成本计算的准确性;另一方面,企业在欠息时,由于计息工作跟不上,不知应付未付利息有多少,影响企业资金按排和使用。因此笔者认为,企业财会也应重视贷款结息工作。为此介绍几种计算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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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实行权责发生制的情况来看,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问题之一:加重国有商业银行的财务负担。1993年7月1日起实行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规定"商业银行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财政部根据金融企业的运行情况不断调整了应收利息的核算办法。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财政部财金〔2000〕25号文规定:"贷款利息自结息日起,逾期180天(含180天)以内的应收未收利息,应继续计人当期损益;贷款利息逾期180天(不含180天)以上,无论该贷款本金是否逾期,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不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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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八十五条规定,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应按期计提利息并确认收入。发放贷款到期(含展期,下同)90天后尚未收回的,其应计利息停止计入当期利息收入,纳入表外核算;已计提的贷款应收利息,在贷款到期90天后仍未收回的,或在应收利息逾期90天后仍未收到的,冲减原已计入损益的利息收入,转作表外核算。表外计提的利息收入是否应当缴纳营业税?以前已确认的利息收入是否应当按冲减当期利息收入后的余额申报缴纳营业税?逾  相似文献   

18.
今年,国家对贷款利率进行了两次调整:一次是从四月一日起施行,一次是从八月一日起施行。按照现行制度规定,银行计算利息是以年内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为结算日。这样做,是为了避免银行工作量集中于月末,并便于当季利息当季列帐。但由于利率的计算时间和银行结算时间不同,在利率调整时就出现了矛盾。借款单位反映:利率是四月一日开始调整,为什么要从上月21日起就按新利率结息?结息时间提前是银行本身工作上的需要,为什么要影响客户增加利息负担?  相似文献   

19.
农户贷款在贷款需求、用途、发放等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信用社应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掌握信息;应按经济实力、信誉等对行政村进行评级并给予不同的贷款优惠;应实行信贷员第一责任追究制,增加信用决发放贷款的权限;支农再贷款应设专门科目进行核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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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人员移交前的准备工作 (一) 结帐、对帐和装订有关凭证资料 1.已发生的会计业务,应全部填制记帐凭证,登记入帐。采用科目汇总表等核算程序的,应将尚未汇总的记帐凭证进行汇总,登记总帐并试算平衡。 2.将总帐各帐户余额与所属各明细帐户余额核对相符,在所有帐户最后一笔余额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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