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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3 毫秒
1.
《中国道路运输》2007,(10):48-49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我县管辖的复兴乡客运站地处326国道线上,是经铜仁地区运管处审核许可的三级客运站,一直经营超长线路和短途车辆的售票业务。我县城中心客运站为二级站,该站的领导认为三级以下的客运站没有资格(质)经营超长线路车辆的售票业务,故以此为由要求我所取消对该乡三级客运站许可。对此,我们难以把握,请问:是否有哪类级别的客运站具体经营哪种类型班线的售票业务的规定?[第一段]  相似文献   

2.
《中国道路运输》2010,(1):29-29
请问,交通部门依照《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来对我们公交企业实施行政许可、管理和处罚是否合法、恰当?  相似文献   

3.
《中国道路运输》2008,(6):47-47
我们的客运站地处苏北,属于半湿润气候,秋冬季节雾雪天气较多,在雾雪较为严重的情况下,为了确保旅客的人身和车辆行驶安全,必须关闭客运站,停止所有进站车辆营运。当然,关闭客运站可能给旅客及时出行带来极大不便。请问,雾雪天可不可以关闭客运站?如果可以,应在什么情况下由哪个部门发出关闭命令?  相似文献   

4.
《中国道路运输》2006,(2):43-43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道路客运班线属于国家所有的公共资源。班线客运经营者取得许可后,应当向公众提供连续运输服务,不得擅自暂停或者转让班线运输。”挂靠运输企业的客运车辆,产权仍属于班线经营者个人所有,原经营者经营该班线一段时间后,将车辆以高于原车价的价格转让给新的经营者,企业收取一定费用并变更经营合同后,新的经营者不经管理部门许可便取得了客运班线经营权,车辆的所有证件无需变动也无需办理易主过户手续。请问,这种行为是否可以认定为非法转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违法行为?是否可以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进行处罚?如何对原经营者实施处罚?  相似文献   

5.
为了加强汽车客运站的管理,建立正常的汽车运输市场秩序,保障旅客和客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交通部制定了“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本规定已经施行,请有关单位参照执行。  相似文献   

6.
《中国道路运输》2006,(8):40-40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营运客车在经批准的客运站载客出站后,由于中途较长路段没有客运站供旅客使用,为方便旅客乘车,解决旅客出行难的问题,驾驶员难免会停车带人。请问,这种行为是否违反了《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这种在站外上下旅客的现象是否就是《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一)项所指的“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请予解答。  相似文献   

7.
《中国道路运输》2009,(9):43-43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五条第三项和《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中都提到了“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请问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是否包含道路运输证?如果包括,哪些情形下,道路运输证失效?请答复为盼。  相似文献   

8.
《中国道路运输》2008,(4):39-39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某客车营运过程中,从客运站开结算单为满座,但我们在检查车辆时发现,该车所运乘客未达到开结算单人数。请问,能否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实施处罚?  相似文献   

9.
《中国道路运输》2013,(2):28-28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客车出站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部令2012年第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范。  相似文献   

10.
《中国道路运输》2005,(11):28-28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我是陕西潼关县运管所的一各员工,请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七条关于“四类客运班线:毗邻县之间的客运班线或者县境内的客运班线”的规定,我们可不可以理解为省与省之间的毗邻县?我县地处三省交界,县级运管机构是否可以实施省与省之间的毗邻县的客运班线许可?  相似文献   

11.
《中国道路运输》2007,(9):39-39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交通部、原国家计委于1996年3月18日发布)第二章第五条规定:“客运站为承运人代办客源组织、售票、检票、发车、运费结算等客运业务,按客运运费的一定比例,向承运人计收客运代理费。客运代理费费率按不同站场设施、服务内容和吸引旅客能力等具体条件确定,最高不超过以下标准:一级站10%,二级站8%,三级站和三级以下站6%。”请问,该规则第二十一条所规定的旅客站务费,能否按客运代理费标准向承运人提取?敬请回复。[第一段]  相似文献   

12.
《中国道路运输》2005,(10):36-36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第三项规定“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请问,这里所称的许可证件应该如何理解?它是否应该包括道路运输证、线路标志牌(含加班与包车)、线路审批副卡、从业资格证?  相似文献   

13.
《中国道路运输》2007,(8):41-42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车辆二级维护执行情况不得作为路检路查项目。我们在日常的路检路查过程中发现,有部分客、货运经营者没有随车携带车辆二级维护卡。请问,没有车辆二级维护卡的道路运输证是否齐全有效?[第一段]  相似文献   

14.
《中国道路运输》2012,(5):36-36
我市海南汽车运输公司万宁分公司(该公司具有包车客运资格)有一辆县际班车,在三八节未办理包车手续被某单位包车到外市县旅游,被交通执法查处。按《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县际班车是不能从事包车客运的,我们想了解一下这种行为是属于未经许可的行为还是属于超范围经营行为?应该如何处罚?  相似文献   

15.
《中国道路运输》2009,(2):43-43
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交通运输部于2008年7月23日发布《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10号),在原《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八条后增加一条:“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含国际道路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及客运相关服务经营者不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或者转让、倒卖、伪造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的.  相似文献   

16.
《中国道路运输》2013,(2):26-27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以下简称安全例检)工作,规范客运站安全例检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2号)、《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交通行业标准JT/T200—2004)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相似文献   

17.
Q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发现有极个别客运车主私自提高票价。修订后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客运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运价规定,使用规定的票证,不得乱涨价、恶意压价、乱收费。第八十九条规定: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含国际道路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及客运相关服务经营者不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或者转让、倒卖、伪造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相似文献   

18.
点 评看了天津市北辰区纠风办、北辰区交通局的回函,感慨良多。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他们对此事的重视程度、迅速调查处理和回函及时都是值得称道的。其二,他们在回函中对这个问题的分析和看法有值得探讨的地方,简而言之有以下几点:一、回函中称刘房子客运站“是刘房子村和区交通局联办”,客运站是企业性质的单位,北辰区交通局作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怎么能参与“联办”客运企业呢?这种“联办”和石智伟一事有无联系,若有,交通局应负什么责任、是如何处理的呢?二、回函称“在办理进站费用上,车主说是4000元,客运站开的是3000元…  相似文献   

19.
后经核实,该车的省际旅游线路牌系伪造,且严重超载,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处以车主张某三万元罚款。  相似文献   

20.
《中国道路运输》2007,(5):42-42
一辆长途客运班车核定线路是由甲地至乙地,但有一次这辆车从乙地返回时绕到丙地载客,丙地不是核定线路途径地。那么,丙地的运管机构应如何认定此班线客车的违法行为?我认为,应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对于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客运经营者,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但有的同志认为,应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丙地-甲地)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为由,对该经营者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以上两种意见哪个正确?如何处理此类违法行为?请给予答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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