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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下提升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报告能力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报告与核证(MRV)制度不仅是获取真实准确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重要途径,更是进行温室气体减排政策创新、构建基于市场机制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核心内容。企业作为市场参与的主体,需要不断提升其在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报告上的能力,以适应市场发展和政策要求。本文在对监测报告制度的理论基础、内涵要求及运行机理进行全面阐述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报告能力和管理水平建设的现状及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若干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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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分析不征收碳关税时,静态纳什均衡下的企业利润和社会福利。然后讨论在征收碳关税时,政府决定税率的影响因素、企业生产、贸易决策的变化,以及动态子博弈完美纳什均衡下的企业利润和社会福利。最后在比较二者的基础上,提出了降低碳关税对企业利润和社会福利的影响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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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是国际公认的能够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最有效的手段。中国一直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开展温室气体减排工作,并努力推动碳交易市场的建设。2017年12月,中国发电企业正式进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展交易,这给国内发电企业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本文分析了黑龙江省火力发电企业发展的必要性,对火力发电企业能源消耗种类和二氧化碳排放量进行核算和分析,探讨了发电企业二氧化碳排放的趋势和排放效率,并对提升发电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效率和缓解发电企业压力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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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营林企业和木质林产品制造企业组成的两级供应链为研究对象,构建木质林产品供应链交易模型,对供应链碳汇价格合作机制下的生产与减排决策进行分析。研究表明:供应链上存在有效的碳汇转移价格区间,在该区间内进行价格合作有利于提高各企业的利润;供应链碳汇价格合作机制不仅能够缓解制造企业技术减排的压力,而且有利于营林企业提高碳汇林的营林规模,但是会减弱制造企业减排履约的强制性及减排政策的有效性,不利于制造企业提高成品市场销售量。因此,为保证木材和林业碳汇的稳定供给,供应链企业双方应通过协商制定合适的碳汇转移价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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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价格调控、制度成本与社会福利变化——基于两种价格政策的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粮食价格波动牵涉众多主体的切身利益,价格太低导致"谷贱伤农",价格太高导致"米贵伤民"的现象。从保护消费者和生产者利益角度来说,政府可以采取价格稳定政策,也可以采取目标价格补贴政策。政府该如何做才能增加社会福利?本文研究认为,在不考虑制度成本条件下,粮食价格稳定政策能够实现社会福利增加;但是粮食价格调控体系存在的巨额制度成本将极大改变粮食价格稳定政策的社会福利效应,甚至会导致社会福利的恶化、财政负担的加剧,只有有效降低制度成本才能实现社会福利增加;目标价格补贴政策能够节省大量的粮食储备及调控成本,较好弥补价格波动对生产者与消费者福利的影响,但是目标价格的厘定是否合适和价格补贴效率对社会福利水平具有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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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霞 《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2013,(2)
本文利用我国能源相关统计数据,对我国各省区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排放强度和人均排放量进行则算,并将其划分为二氧化碳低排放、中排放、高排放区域.通过分析发现,我国各省区二氧化碳排放具有显著差异,总体表现为东部发达省区总排放量大、排放强度低、人均排放量高,而西部地区则呈现出相反的特征.文章在分析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区域差异的基础上,进一步讨论了产业结构、GDP、人口、能源消费结构、对外开放度以及能源资源禀赋和地理位置六个方面对典型地区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影响,并做出对比分析,提出我国减排工作中应重视省区之间的差异,将各省区功能定位、减排成本、资源环境等方面的指标纳入减排评价指标,建立技术与资金合作的联合减排机制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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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把粮食的定购价格和市场价格的差额视为暗税,把这种暗税都定为超额税,并归结为政府剪刀差政策的产物。其实价差不一定都是暗税,暗税也不都是超额税。从宏观上看,国家并没有从农民那里拿到超额税,粮食生产比较利益是不低的。现在的问题是重点商品粮产区定购量过高,替低定购区多支付了暗税,形成了一种相对超额税。就特定地区粮农和国家的关系来说农户是交了超额税,暗税挤占了地租、地租挤占了粮农应得的利润,甚至出现了较大亏损,高产没有带来高收入。这对稳定粮食生产,提高商品率极为不利。我认为不应再采取普遍提高粮价的政策,而应采取分区分县目标提价的政策以消除相对超额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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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原木目标售价=(单位目标利润十单位固定成本十单位变动成本)(税率十两金征收率)制改革后,对测算原木目标售价带来两个难题:一是,从价定率征收的育林费和维简费(本文简称“两金”)是价税分离后的销售额与征收率的乘积,而经测算出来的目标售价是价税合计的销售收入;二是,销售额与增值税税率的乘积是销项税额,而应交增值税则是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后的差额,且进项销项的计税基数与税率又各不相同。本文拟从新税制下的原木目标售价测算入手,探讨税制改革后,本量利方法在森工企业的应用,不妥处请指教。一、用售税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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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市场中排污权的转让问题,分别构建了高污染处理成本厂商和低污染处理成本厂商在行业间排污权转让的最优决策模型,以及同行业内的双寡头厂商之间的排污权转让的博弈模型,从而求得排污权的最优定价,以及两种转让方式下厂商的最优生产量以及最佳排污权交易量,为排污权交易市场下厂商的最优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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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权交易制度作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理论与实践领域均迎来新一轮探索热潮。交易价格机制是水权市场建设中的重要环节之一。结合当前我国水权交易试点地区实践,剖析其价格总体水平与价格形成方法,认为价格构成不全面、定价测算不科学、议价机制缺失、监管不到位是驱动水权交易价格改革的主要动因。提出应树立水权价格为财产性收益的认识,科学界定水权的价值构成和价格的形成方式,依托水权平台的交易组织功能,发挥市场在水权价格形成中的决定作用,并构建有效的水权交易市场监督管理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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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水量水质双重制约的不利局面,我国提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理念,同时明确了采用市场化交易机制治理水环境污染问题。当前市场化交易机制存在诸多桎梏,政策对排污权个体交易行为的有效性亦无法判断。在分析现实治污困境的基础上,引入总量控制下的水排污权交易理念,对排污权多元主体的交易逻辑进行阐述,同时基于多主体系统构建排污权交易系统的仿真模型,模拟政府在排污权交易过程中的政策规制与排污企业的动态博弈关系。仿真结果表明:总量控制下的排污权交易制度能够对排污主体进行有效正向激励和反向惩罚,引导排污企业主动减排;在弱管制的自由竞争市场下,水排污权交易方倾向于违规合谋,隐瞒真实价格;当政府进行强管制有效监督,且上级政府部门能够对下级部门采取有效监督时,水排污权交易方能够减少违规合谋现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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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荆元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05,18(5):20-21
云南省是矿业大省,应通过建设矿权市场来推动矿产资源勘查的快速发展.建立云南省矿权市场的二,一是政府角色定位问题,一是如何确定交易标底性质的问题.政府应是矿权市场的监管者、调控者、其职能是制定政策并监督政策的实施.交易标底性质的确定应首先界定哪些矿权适用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并提倡土地使用权与矿权合并转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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