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本文中的“税”,除另有说明外,都专指企业所得税。 一、清算所得税申报与年度所得税申报的不同点及其对会计处理的影响 1.期间不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1)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中间开业或终止经营,使该年度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2)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相似文献   

2.
《税收征纳》2005,(10):I0012-I0012
近接中国民生银行《关于调整汇总纳税范围的请示》(民银发[2005]76号),申请调整汇总纳税企业的范围。经研究。现对中国民生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名单附后)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重新明确如下:一、从2005年起。中国民生银行及其所属分支机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规定,在北京市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所属各分支机构。按年度应纳所得税额60%的比例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3.
按照我国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年度纳税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税前利润(应纳税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税前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亏损年度后的连续五年内用税前利润弥补(我们把这种做法称为“经营亏损抵后”)。不难看出,上述规定的结果是年度经营亏损会相应地抵减以后年度的应交所得税,即经营亏损抵后为未来年度节省了税(经营亏损抵后的所得税利益)。但由于亏损年度一般不能预测未来五年可弥补期限内能否产生足够的税前利润来弥补年度亏损,因此经营亏损抵后的税利益能否实现也就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根据国际会计惯例,按照谨慎性原则,当经营亏损抵后时,原则上应等到实际抵减应纳所得税时才能确认税利益。我国现行的会计实务中就是采用这种方法。然而,问题在于,可扣除暂时性差异与经营亏损抵后两者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否采用不同的确认标准。由于两者在以后年度的所得税申报上均可列支为可扣除金额,因而两者对采用相同的确认标准,就是说,在亏损发生年度即可确认所得税利益。  相似文献   

4.
《税收征纳》2014,(6):42-42
为规范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现就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公告如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因在纳税年度中间开业、合并、注销及其他原因,导致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以其实际经营期为1个纳税年度。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应按照其实际经营月份数,以每月3500元的减除标准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相似文献   

5.
按照《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45日内,做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工作并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在以往的汇算清缴检查过程中,一些企业在申报前未按规定进行正确的纳税调整,从而被税务机关补罚,遭受了不必要的损失。现对发现的值得注意的若干问题进行解析,望对有关企业做好汇算清缴期间的所得税纳税调整工作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6.
截止五月十八日,武汉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电子申报企业达到14640户次,占全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89%,消费税网上电子申报企业20户次,除此之外,所得税网上电子申报企业2790户次,公积金网上电子申报企业912户次,从而形成了以纳税人网上申报为主,税务中介机构代理网上申报和介质申报为辅的纳税电子申报新格局。  相似文献   

7.
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是指按照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和出口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对出口企业一个公历年度内出口货物退(免)税情况进行的一次全面、系统的重新审核、计算、清理和检查。今年以来,按照总局安排,我们对敛上出口企业开展了一次全面的出口货物退税清算。这次年度清算,不仅检验了我省各出口企业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法规、企业财务制度以及日常申报退税的情况,达到了依法治税、依法退税的目的;而且,对税务机关本身的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管理措施也进行了一次全面检验。同时,这次清算,也为我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相似文献   

8.
《会计师》2014,(9):81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5号为规范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现就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公告如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因在纳税年度中间开业、合并、注销及其他原因,导致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以其实际经营期为1个纳税年度。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应按照其实际经营月份数,以每月3500元的减除标准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相似文献   

9.
一、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后的处理方法 企业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调整事项,分为发生于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和发生于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两种情况,分别作为报告年度、本年度的纳税调整事项,相应调整报告年度、本年度应交所得税.  相似文献   

10.
一、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后的处理方法 企业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调整事项,分为发生于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和发生于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两种情况,分别作为报告年度、本年度的纳税调整事项,相应调整报告年度、本年度应交所得税.  相似文献   

11.
张淑欣 《税收征纳》2007,(5):44-45,47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187号).从2月1日起,全国各地区对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项目进行全面清算.因此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尤为重要.根据我国现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特点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土地增值税筹划的基本思路是合理合法地控制增值额以适用低税率或享受免税待遇.  相似文献   

12.
由于现行税法规定纳税人当月应缴税款,可以在次月7日或10日前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因此一个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的纳税人每年都将碰到跨年度缴纳税费基金的问题。最近,笔在为企业税务代理时发现不少企业对跨年度缴纳的所属期为上年度各项地方税费基金的账务处理五花八门,未作纳税调整,重复、错误列支等现象时有发生,不仅影响了企业当期所得税税基,而且也给企业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应当予以重视。  相似文献   

13.
所谓纳税亏损,是指按税法规定计算的某一会计期间的亏损,不是企业损益表上列示的亏损。国际上,企业某一年度发生纳税亏损,既可以抵前 (申请退还以前年度已缴纳的所得税 ),也可以转后 (转抵以后年度所得税 )。当然,无论是抵前还是转后,都有一定的时间限制。我国税法规定,企业的纳税亏损可以用今后五年之内的税前利润弥补。也就是纳税亏损转后产生了未来可抵减的时间性差额。对这项时间性差额的会计处理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方法是在发生亏损的当年确认一项所得税利益,同时确认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第二种方法是在发生亏损的当年不确认…  相似文献   

14.
会计与税务各自遵循不同的法规制度和行为规范,因此,导致企业在特定时期(通常为一年)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出现差异。如果该年度企业盈利,这种差异按税法规定调整后,不会影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与所得税的缴纳;如果该年度企业亏损,企业通常是不会进行纳税调整核算的,这种差异(税法规定不能在税前列支的费用等)也包含在亏损总额中。《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由于某些…  相似文献   

15.
国家税务局1999年8月24日国税函[1999]574号《关于固定资产评估增值计提折旧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中指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的规定,纳税人的各项资产转让,销售所得应并入应纳税所得,依法绵纳企业所得税,企业以实物资产交换股权,从税收角度应该分解为资产志让和投资两项交易,为鼓励有正常经营需要的企业的改组活动(包括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合并,企业分立等)不增另企业改组的税负,又防止企业以改组为名,隐匿转移增值资产逃避绵纳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77号),《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总局关于《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国税发[1998]97号)对此全了明确规定,不确认实现所得,不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接受资产的企业也不得按评估确认后的价值确定期计税成本,企业已按估确认价值调整有关资产成本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时,在申报纳税时必须进行纳税调整。  相似文献   

16.
(五)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年度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避免了企业在不同年度随意扣除资产损失现象为了避免企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而在不同年度随意扣除资产损失,调节不同年度利润,规避纳税义务,25号公告规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在其申报年度扣除。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资产损失未能在发生当年准确计算并按期扣除的原因很多。  相似文献   

17.
《税收征纳》2005,(10):I0014-I0014
现就太平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证券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一、从2005年起,上述证券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名单附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舰定,在各证券公司总部所在地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暂不实行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办法。  相似文献   

18.
企业的生命周期有筹建期、经营期、合并、分离、清算等形态。当企业发生亏损时,在税务处理上,一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二是用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每个期间产生的亏损是否能税前弥补,税法有严格的规定,为此,企业应关注每个形态的税收政策,正确处理亏损弥补。一、企业筹办期间的亏损弥补  相似文献   

19.
黄嵌 《税收征纳》2005,(6):26-26
一个经营企业,在进入注销清算程序前,都有一个经营处于停滞、半停滞状态的情况。作为税务稽查部门,首先要对此类企业进行清算前的盘点.摸清企业的家底,了解企业与税收经济业务相关情况,为搞好纳税清算打下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20.
刘三昌 《上海会计》1998,(9):35-35,52
一、纳税亏损会计处理的方法纳税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一个会计期间的亏损额。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会计》的规定,纳税亏损可以前溯后转,也可以放弃前溯,直接后转。纳税亏损前溯,是指企业发生纳税亏损时,可以抵销以前年度的应税收益,从税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