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张瑛 《涉外税务》2013,(1):77-79
为了规范税收协定的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曾于2009年10月27日发布了《关于如何理解和认定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的通知》(国税函[2009]601号,以下简称"601号文"),规定只有真正的"受益所有人"才能享受股  相似文献   

2.
《财会学习》2009,(12):12-13
我国政府对外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含内地与香港、澳门签署的税收安排)中规定了如果“受益所有人”是另一方的居民时可以享受的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等条款的税收协定待遇。2009年10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税函[2009]601号文,明确了依据税收协定以及“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定税收协定待遇申请人的“受益所有人”身份的原则和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3.
《财会学习》2014,(6):6-7
正政策背景"受益所有人"是税收协定中的概念,是非居民企业根据中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包括香港和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或安排(以下简称"税收协定"),申请享受税收协定相应条款(如股息、利息所得)优惠待遇的前提条件。国家税务总局在2009年和2012年先后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如何理解和认定税收协定  相似文献   

4.
"受益所有人"概念在税收协定中被广泛应用,但世界各国对其仍缺乏统一明确的定义,其判定原则也不尽相同,就实质与形式的争论一直持续至今。本文对我国"受益所有人"资格认定的重点依据开展分析,明确"受益所有人"认定实质重于形式的内涵和外延,提高税法的确定性,加强反避税立法,实现与国际的全面接轨。  相似文献   

5.
《会计师》2014,(4X):80-80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4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1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如何理解和认定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的通知》(国税函[2009]60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定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0号)的有关规定,对于委托投资情况下受益所有人身份的认定问题,在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前提下,补充公告如下:一、本  相似文献   

6.
《会计师》2009,(11):112-112
国税函[2009]6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外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含内地与香港、澳门签署的税收安排,以下统称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现就缔约对方居民申请享受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等条款规定的税收协定待遇时,如何认定申请人的“受益所有人”身份的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7.
601号文"受益所有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艺阳 《新理财》2010,(1):95-96
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0月27日发布了国税函[2009]601号文件(以下简称“601号文”),该文件对税收协定或税收安排(以下通称“协定”)下,缔约对方居民就特定收入申请税收协定待遇时,如何认定申请人的“受益所有人”身份提供了指引。  相似文献   

8.
关于受益所有人的判定问题是国际税法中的一个谜题,也给税收司法工作带来了大量的不确定性,但是这种不确定性在具体的案件中也许将大大受到制约。在纽约广东金融公司案中,可以看到一个案件在不同审判思路下出现的不同结果,这也对日后应对相关税务争议时,制定对应策略有启示作用。  相似文献   

9.
《财会学习》2013,(2):9-9
为了规范和统一税收协定中财产收益条款的执行,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以下称“中新税收协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条文解释〉的通知》(国税发[2010]75号)中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0.
《财会学习》2009,(4):8-9
国家税务总局最近颁布了《关于执行税收协定股息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81号,以下简称"81号文"),明确了执行税收协定中有关股息条款的一些问题,同时,对于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设定了额外的要求。这些要求在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方面进行了限制。  相似文献   

11.
彭鹏 《上海会计》2010,(4):55-55
2009年10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税函[2009]601号下发了《关于如何理解和认定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对2008年年初一些所谓的国际税务咨询公司、代理公司,发起的一场境外公司大搬家运动的终结。  相似文献   

12.
受益所有人条款出现在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的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条款上,联合国范本及OECD范本均未对其含义进行明确规定。从联合国范本及OECD范本来看,受益所有人应该包含两个要素:一为“所有”;二为“受益”。我国在2009年以国税函[2009]601号文件的形式出台了对受益所有人的认定标准,建议从提高受益所有人条款的立法层次和对受益所有人的内涵增加直接受益的要素等方面,对我国税法的受益所有人条款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3.
刘俊  张杰 《税收征纳》2006,(5):13-13
我国对外谈签的税收协定第五条(常设机构)第一款规定:。常设机构。一语是指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的固定场所;第四款规定:应认为,常设机构不包括专门为本企业进行准备性或辅助性活动的目的所设的固定营业场所。根据联合国税收协定范本注释、经济合作发展组织税收协定范本注释以及世界上多数国家的做法.对“营业”一语和“准备性或辅助性”一语的含义以及其他涉及常设机构的问题.解释如下:  相似文献   

14.
《会计师》2009,(3):110-111
<正>国税函[2009]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外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含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签署的税收安排,以下统称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现就执行税收协定股息条款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5.
《财会学习》2011,(4):8-9
一、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凡委托方已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或申报缴纳增值税的,不属于国税发[2006]102号文件第一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二、税务机关对属于本公告第一条列明的情形,须向委托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发函调查。委托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应及时回函。  相似文献   

16.
(接上期)在前款规定期限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在本条前两款规定的时限内未书面通知申请人审  相似文献   

17.
《中国税务》2009,(12):37-3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外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含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签署的税收安排,以下统称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现就执行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8.
《财会学习》2009,(11):8-8
为了便于执行我国政府对外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含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签署的税收安排,以下统称税收协定)中有关特许权使用费的征税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于近日公布了国税函[2009]507号文,对执行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尤其对如何界定某项费用是否属于特许权使用费做了较详细的解释。  相似文献   

19.
徐霖潇 《时代金融》2014,(9):128-129,133
受益所有人是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的国际征税配问题中最重要的概念,它决定了跨国纳税人能否享受国际税收协定优惠以及缔约国在税收权益分配上的抉择,也是缓解国际双重征税、防止滥用国际税收协定优惠的重要手段。VIE作为近年的新型投资模式,基于对多种法律制度的规避而产生,虽然其的结构满足目前以OECD税收协定为代表的受益所有人认定要件,但不一定能享受到相应的税收协定优惠。  相似文献   

20.
《中国税务》2010,(4):42-4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近接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函,反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07号)执行中的一些问题。根据来函反映的情况,现就该文件有关执行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