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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规定:企业整体资产转让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简称转让企业)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包括所有资产和负债)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以下简称接受企业),以换取代表接受企业资本的股权(股份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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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重组过程中,企业整体资产转让和整体资产的置换是经常发生的.所谓企业整体资产转让是指,一家企业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包括所有资产和负债)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以换取代表接受企业资本的股权(包括股份或股票等),包括股份公司的法定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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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重组过程中.企业整体资产转让和整体资产的置换是经常发生的。所谓企业整体资产转让是指.一家企业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包括所有资产和负债)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以换取代表接受企业资本的股权(包括股份或股票等),包括股份公司的法定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而所谓企业之间整体资产的置换,是指一家企业以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与另一家企业的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进行整体交换,资产置换双方企业都不解散。下面对企业整体资产转让与企业整体资产置换相关税收政策解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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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正确理解企业整体资产转让的概念资产对外投资、企业分立、吸收合并的区别。正确区分企业整体资产转让与企业部分非货币性在此基础上,进行相应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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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进步,企业生产发展规模的需要,目前公司之间相互合并、分立的需求也越来越多了。所谓合并包括被合并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企业或新设企业,为其股东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权或其他财产,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依法合并。所谓企业分立包括被分立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转让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现存或新设企业,为其股东换取分立的股权或其他财产。现笔者就《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3号-验资(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对公司合并、分立需要获取的验资资料的规定提出以下看法,供同行探讨:1、根据《指南》对执行新设合并企业验资业务时要求获取的资料中有合并各方的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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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段时间,笔者办理了一起一家商业银行(下称“A银行”)委托对其开展“卖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相关协议与方案进行法律审查的业务。具体情况是:A银行拟开展“卖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由于“卖断型信贷资产转让”存在一定的风险,另一家商业银行(下称“B银行”)不愿意直接受让该信贷资产,要求须引入一家保险公司对其受让该信贷资产业务提供保险。为保证“卖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顺利开展,A银行与保险公司(下称“C保险”)商议,拟引入C保险为其“卖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提供履约保证保险。A银行与C保险制订了初步的业务方案和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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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变化及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的主要变化(一)初始计量原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以投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计量基础。新准则对初始成本的确定分为企业合并取得和非合并取得两种情况。一是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涉及以下方面:(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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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收购的界定及其与合并的差异
企业所得税法对资产收购的定义出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59号文)。按照59号文的规定,资产收购是指一家企业(受让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以转让企业)实质经营性资产的交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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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圳生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2,(7):60
一、资产负债表的审查(一)资产类科目的审查1.短期投资。应考虑是何种投资,并结合期初数和期末数的变化,看其本期是否增加或减少投资成本;此外,对提取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企业,还应注意其转让投资确认收益时,是否按转让比例结转了跌价准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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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是指企业为了通过日后的收益分配增加财富,或为了谋求其他利益,将资产让渡给其他单位所获得的另一项资产。财政部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对投资成本、投资收益、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确认和计量都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关于企业股权投资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中,对企业股权投资成本、股权投资所得和股权转让所得等方面的所得税处理也作了明文规定,由于两者制定目的不同,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有所不同,以下仅就将内资企业两种处理的不同之处作一比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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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讨论的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其实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股权转让完全发生在非居民企业之间,即一家非居民企业将其拥有的中国境内企业股权转让给另一家非居民企业。另一种是股权转让的出售方是非居民企业。即一家非居民企业将其拥有的中国境内企业股权转让给一家中国居民企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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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2011]34号,以下简称34号公告)规定: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定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的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定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定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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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等政策的公布为纳税人非货币性资产转让纳税筹划提供了新空间.本文对非货币性投资业务的税收政策作了归纳.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可弥补亏损期限、税收优惠以及确认收入与可税前扣除项目时间配比方面,选择一次性或分期确认非货币资产转让所得,从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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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产权转让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420号)中规定,"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本文以公司对一民营企业的收购为例,对不同收购方式下的涉税问题进行了分析,供大家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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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资本市场的逐步开放,企业股权交易业务不断增加。股权转让行为实质上是资产的转让行为,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转让所得(或损失)需要纳税(或税前扣除)。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