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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所依据的政策仍然是《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的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该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文件规定已执行了30多年,其间有些工种随着现代化程度的提高和工艺改进,其工作条件和环境已发生了变化,至今仍使用过去的工种目录和办法,出现问题在所难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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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一职工原在煤矿任掘进工8年,后在井下任保证工2年(单位证明是井下维修工),要求55岁办理退休。经查阅,只有原煤炭工业部劳动工资司《关于煤炭工业企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的通知》([85]煤劳生字第709号)规定了16种提前退休工种,部属于井上作业;而像井下掘进运输、巷道支撑、设备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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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贵刊2009年第八期《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问题求解》一文,我的感悟颇多,下面是我的一些不同看法及建议,与作者在此探讨一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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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我是吉林省一企业的劳资人员, 我们有一些从事持殊工种的职工,现在已经达到男55周岁、女45周岁。在办理退休时,当地社保机构说这部分人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体年龄,要按提前退休对待,每提前7年扣减2%的养老金。但他们说劳社厅函[2001]125 号就是这么规定。我们怎么办? 吉林-同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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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社:
看了贵刊今年第一期关于特殊工种的答复,我有不同看法。对于特殊工种国家是作了明确规定的,但我认为不应这样理解。因为规定是从全国统一考虑的,用行业来划分,规定了哪些工种为特殊工种,是为了不再重复。也就是说只要从事的工种在全部行业中被列为特殊工种的就是特殊工种,而不能说其他行业同样工种就不是特殊工种,这可能才是它的原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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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但为保护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权益,法律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并分别规定了8年至10年不等的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要求。从事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人员可以提前5年退休,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关怀和温暖。但这种初衷却被部分企业和职工动了歪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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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县按照相关部门规定的特殊工种目录和劳动条件在把好年龄关、工龄折算关、公示关的同时,以“五查”的方式把好审核关。“五查”即,查档案和身份证出生年月是否一致;查档案记载的工种名称与行业规定的目录是否相符;查从事工种的年限是否达到该行业工种的年限,档案记录不全时,坚持补充原始资料;查从事的特殊工种与行业工种是否跨行业;查补充的资料是否是原始记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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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改革用工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对目前农村信用社员工队伍量大质欠佳的问题,要下狠心改革.一是精简人员,实行特殊的政策,允许老、弱、病、残人员办理提前退休或病退,减少工作的拖累,提高队伍战斗力;二是对不安心信用社工作的人员,动员其调离单位或采取"卖断工龄"的做法,一次性给予适当的补偿,减少这部分人对单位的负面影响;三是继续实行"末位淘汰制",把劳动用工与业务挂钩,对工作业绩较差的员工实行分流下乡或待岗培训,施加压力,促使员工主动完成工作任务;四是每年吸收一定数量且专业对口的大中专毕业生,增加新鲜血液,增强竞争能力.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