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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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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汪维才 《经济论坛》2005,(22):123-125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的制度绩效 自我国农村1978年推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以来,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就一直处于争议之中。有的学者认为是债权,有的认为是物权。不论持何种看法,土地承包经营权浓厚的债权色彩是不容抹杀的。比如依《农业法》第12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义务内容仍由承包经营合同设定,而不是依法律设定。  相似文献   

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又一次重大变革。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缺乏中介服务组织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滞后是制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要因素。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严密的土地流转监控体系,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逐步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降低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  相似文献   

3.
论稳定土地承包制与启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许经勇 《财经研究》2002,28(1):47-50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一项基本经营制度。必须赋予农民长期而又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在这个基础上发育并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是土地承包经营权顺利流转的前提条件。  相似文献   

4.
郭军毅  徐悦 《江南论坛》2010,(11):27-28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在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的基础上,在不改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性质与农业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以家庭承包的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将承包经营权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方式转移给他人,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则通过转让、人股、抵押或其他方式将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并获得流转收益的行为。  相似文献   

5.
胡宏伟 《经济师》2006,(9):69-69
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有两种情形:一是农民基于成员身份这一原因事实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是基于双方当事人合意的法律行为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了适应农地地权交易关系迅猛发展对便捷、安全的迫切要求,文章对两种情形设立的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了详尽的解析和讨论。  相似文献   

6.
推动中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须充分结合中国的国情,制定并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建立健全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以稳定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为基础,多策并举、因地制宜地逐步推进。  相似文献   

7.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的论述,为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是顺利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思想武器。本文仅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几个问题谈点粗浅认识。  相似文献   

8.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含义及法律特征结合《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定义为,根据法律规定和承包合同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让渡给他人的行为。1.流转主体的特定性。流转主体的特定性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是流转主体的特定性;二是受让主体的特定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即流转的主体只能是承包方。另一方面,受让主体也…  相似文献   

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结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仅涉及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而且对国家与社会的发展影响至巨.从现实情况出发来探讨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个十分有意义的话题.  相似文献   

10.
农村土地流转面临的问题与改革思路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农村土地流转现状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1984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了鼓励耕地向种田能手集中。近些年来,随着农村分工分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推进,农村土地流转需求日益增长,截止到目前,全国有1.09亿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实现了流转,其主要特点有:  相似文献   

11.
促进土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又一次重大变革.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缺乏中介服务组织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滞后是制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要因素.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严密的土地流转监控体系,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逐步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降低农民对土l地的依赖程度.  相似文献   

12.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与集体土地所有权之间的关系是他物权与自物权之间的关系在农地产权关系上的具体体现,二者之间的关系在本质上应当是所有权权能分离导致的权利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本文通过法理分析以及实践运行总结发现,二者之间存在以下主要问题:权利主体之间地位不平等,缺乏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代理主体行为的有效约束;权利之间的权能边界不清晰,存在权利冲突;权利之间的权能配置不合理,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实现途径缺乏可靠保障。按照他物权与自物权的关系架构,作者提出:规范集体土地所有权代理人的权利,创新家庭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加快法律制度建设,明确权利之间的权能边界;优化权利之间的权能配置,完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等是理顺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与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的现实路径。  相似文献   

13.
本文根据《土地承包法》实施以来农村因为土地经营权问题出现的一些普遍现象,对《土地承包法》中“耕地承包经营权三十年不变”这一政策给农民带来的利益和问题进行了阐述,并针对带来的问题提出了一定的解决方法。  相似文献   

14.
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并且要毫不动摇地继续坚持。决定简要说明了现行土地制度的不足,明确表示要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土地管理制度,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允许农民通过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相似文献   

15.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不断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日趋活跃,目前已在提高农地利用效率、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等方面取得成效。但同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也存在流转行为不规范、违背农民意愿流转等问题,为了更好地发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功能,本文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若干对策。  相似文献   

16.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缺陷与完善对策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创立以来,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经历了一个从禁止到逐步承认再到正式确立流转制度的发展过程。但是与各个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践的发展现状相比,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还存在诸多不足和缺陷,严重制约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持续健康发展。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为了健全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我国需要修改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文件,打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限制,科学界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17.
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农村非农产业的发达程度、农村劳动力转移状况以及农民收入水平等多项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为了保护百姓利益,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2003年3月,国家颁布实施了《农村土地承包法》,为土地流转实践提供了必要的法律基础。2005年3月又颁布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为近年来的土地流转管理工作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办法。农村土地流转与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着必然的联系,结合巴里坤县花园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际,将其农村经济发展情况作以浅析。  相似文献   

18.
理论界对土地征收的目的、范围、以及补偿的标准等研究较多,而对征地补偿费受偿主体及农地发展权归属研究较少,尤其是农地发展权,其主体是农民集体还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理论研究鲜有涉及。本文提出在土地征收中.应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作为独立的征地补偿费的受让主体,并且土地发展权归属农民集体。  相似文献   

1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二元化之客观界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再次成为争议的焦点,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性质或为物权、或为债权、或为兼具债权特征的物权、或为物权和债权双重属性、或为多重属性、或为二元化、或为"类所有权"等.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权之法律规范内容分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为二元化,即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债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客观地界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有利于正确适用不同性质的法律规范,有利于依法实施不同性质的法律保护,真正达到切实保护不同性质权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0.
郭立建 《经济师》2008,(9):256-257
尊重和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目标和任务之一。利益,是尊重和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和共同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本质特征决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功能和作用;现实生活中各种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破坏了社会安定、阻碍社会和谐;尊重和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内在是统一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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