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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精准服务,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千员带万社”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以省级为单位重点培养千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服务万家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体系,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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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具体规划,提出了五大支持政策和四大保障措施。《规划》的实施,必然会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进一步发展,推动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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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质量兴农之路。只有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才能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而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是题中应有之义。日前,农业农村部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为包括农民合作社在内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发展工作指明了路径和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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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骨干力量。农业农村部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这对于解决“未来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加快农民全面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意义重大。《规划》立足当前农业从业者,面向未来后继者,全面规划了普及培训、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梯次提升主体经营者素质的框架和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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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为帮助读者更好理解规划的内涵和要求,编辑部特刊发一组专家文章,以资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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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是指导2020-2022三年各地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发展工作的重要依据。《规划》中专门谈到了加快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之一的家庭农场。说到家庭农场,大部分国家都是针对农场经营主体是农民家庭而言的,即家庭经营的农场,不论它是大农场还是小农场。目前我国家庭农场基本特征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从事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经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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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江苏省东台市围绕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大力宣传金融政策,加快建立融资服务平台,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机制,银农对接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一、加强金融政策宣传。东台市重点抓好涉农金融方面的政策宣传,推广省农业委员会与省财政厅共同建立服务农民合作社的专项金融产品。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培训两期300人次,着力要求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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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部署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先后提出了"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人的教育培训力度"、"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等重要论述,农业农村部也连续多年把加强农民教育培训、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作为重点工作。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推动农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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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国必先强农,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必由之路。迈进新征程,更要铆足干劲,着力抓好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各项工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规范运营水平。只有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运营、强基固本,才能紧密联结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各环节,形成强有力主体支撑。要建立健全规范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合理收益分配制度;要建立健全畅通便利的市场机制,加强登记管理,引导主体按时完成年报公示、信息变更登记;要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体系,强化分类指导,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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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是农业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抓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村经营管理》2017,(1)
<正>面对错综复杂的农业问题,找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抓手是关键。中国农业经营的主体目前依然是一家一户为经营单位的分散的小农户,农业的大变革必然要体现在主体的变化上,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包括各类农民合作社、农业开发公司和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组织化程度高,能更快适应市场变化,解决农产品供需矛盾,代表着中国农业的发展方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正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得力的抓手。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有助于解决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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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出现顺应了时代发展。在当前形势下,我国提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策略:有序促进土地流转,培育适应时代发展的新型人才,开拓农业人力资源市场,推动我国农业企业的发展;推动新型家庭经营主体实现农业现代化,培育委托代理制经营主体;建立更加科学的政策体系,强化政府服务职能,推动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从而建立更加完善的社会服务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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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会计》2016,(1)
从河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本特征、土地流转承包情况、经营方式及经营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调研,发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促进农村生产力要素的优化组合、推动土地综合生产能力的提升、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推动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在发展中也存在着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差、政策激励机制缺乏、农资价格过高、信贷渠道不畅、销售仍存市场风险、粮食晾晒和仓储问题突出、农业社会化服务相对滞后等问题;为此提出了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当依托项目资金与完善支持政策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才培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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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我国各具特色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茁壮成长,成为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中最引人注目的现象之一。但在农业生产领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面临新难题,创新支持思路日趋迫切。加强和创新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支持,增强其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和创新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支持,并将其同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强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结合起来。尤应结合支持区域优势特色产业,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重点,加强对农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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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社会化服务能力,可以有效提升小规模经营农户的活力,使小规模经营的农户同样能够采取现代农业发展模式,真正实现我国农业生产现代化。分析了当前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能力培育存在的困难,并提出了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能力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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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日前,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9.1亿元,支持开展抗灾保春管促春播工作,农业部、财政部已经将冬小麦"一喷三防"、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等4项政策的指导意见和通知下发,与往年相比,今年春耕生产补助政策的特点之一就是补助对象明确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倾斜。与此同时,各相关部门以及各级地方政府也已经逐步开展起了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服务,全社会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服务氛围已经开始形成。但由于目前对新型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