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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先后3次征求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等11个省(市、自治区)财政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意见后,财政部于2012年6月11日下发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本刊也在第七期连续刊登了《通知》的正文及有关说明。随后,各省市政府采购部门也开始在政府采购评审操作环节积极执行着相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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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作为《政府采购法》制度设计中的重要一环,其在抽取环节和评审环节的公正透明,是保证政府采购公正公平的重要因素。因此,为确定新专家库的技术需求和开发方案,财政部在对地方省市进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建立了集组合查询、统计分析、语音通讯、自动预警、考核培训、网上评价等多重功能于一体的财政部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系统。新系统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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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提高评审专家的政府采购政策理论水平和评审工作质量,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执业行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的公正、公平,2005年3月26日,由江苏省财政厅主办、南京市财政局承办的"江苏省南京地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政府采购培训会"在南京市钟山宾馆隆重举行,共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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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采购管理制度化。先后制定出台了《沙河市政府采购目录》、《沙河市政府采购市场供应商登记备案制度》和《沙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沙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采购中心工作职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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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采购》2014,(11):31
财库[2014]1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各有关代理机构: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自2014年8月31日起,取消财政部及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实施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为做好代理机构后续管理的政策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4年8月31日起,财政部和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不再接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申请,已接受申请的要停止相关资格认定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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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都对于采购文件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法律后果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并未对其含义予以界定,本文就国家强制性规定的含义进行了探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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