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农村妇女属于弱势群体,她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离婚时更加容易受到侵害。结婚后妇女在夫家所分配到的承包地,因婚姻的终结、户口的迁移,其相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难免受到影响。虽然有关法律已对这方面问题做了相应的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农村妇女离婚后,由于社会偏见、风俗习惯、势单力薄以及法律制度不完善等因素,往往无力依法维护自己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使得农村离婚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在不同程度上遭受侵害。本文通过对农村离婚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法律保护现状的分析,从农村离婚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益易受侵害的几个方面着手,找出问题的原因所在,并提出自己的建议,以期更好的保护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益。  相似文献   

2.
丁宁 《理论观察》2007,(2):77-78
国际私法上涉外离婚的管辖权冲突现象比较严重,源于各国国内法对离婚案件的管辖权确立原则各有不同。目前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权的冲突,主要还是依靠各国国内法来解决,可以从立法、司法等方面入手。我国现行立法的部分规定,与当今国际社会的普遍实践不相一致,不利于跨国离婚纠纷的妥善解决,因此建议参考国外相关立法和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国情,对我国的涉外离婚法律制度加以完善和发展。  相似文献   

3.
曹谦 《魅力中国》2010,(23):147-148
诉讼离婚标准在离婚诉讼中居于重要地位。我国婚姻法采取的是感情破裂标准,虽然我国的司法实践和法律法规确定了很多判断感情破裂的标准和依据,但从实际运作情况来看,把“感情确已破裂”作为诉讼离婚的唯一实质要件是不够的,感情是意识形态的东西,具体表现非常多样。法律没有规定并且实际上也不能调整精神意识。笔者通过比较中外法律对婚姻关系是否破裂的判断标准不同而得出结论,认为应当用“婚姻关系破裂”代替“感情确已破裂”作为确定离婚的法定标准。  相似文献   

4.
文章分析了我国现行法律在规范离婚后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关系方面的不足之处,从确保未成年子女仍处于父母共同亲权保护的角度,对夫妻离婚后的亲权行使原则提出三点构想。  相似文献   

5.
别居作为一项比较成熟的婚姻法律制度,已为大多数西方国家所采纳,但我国的《婚姻法》却无具体规定。该制度的建立,对于贯彻婚姻自由、避免草率离婚、保护婚姻家庭及第三人各方利益等均有着积极的意义。我国构建别居制度应借鉴国外立法经验以及结合我国实际,对别居与离婚的关系、别居的原因、程序、法律后果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6.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在法律适用中存在诸多问题,因此有必要在理论上予以厘清和深入探讨。作者认为,在归责原则上,应将过错推定原则引入到婚姻家庭领域中的损害赔偿制度中;在性质认定上,应将婚姻法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定性为侵权责任;在请求权行使方面,认为婚姻法中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不仅配偶有之,家庭成员也应该享有,而且应将婚姻法中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作为一个独立的请求权,而不把离婚作为前提。  相似文献   

7.
马志 《魅力中国》2009,(10):36-37
我国的传统是一个低离婚的国家。所以目前我国的婚姻法对于婚姻的采取了一种保护的原则.这也是对于我国传统的尊重,但是我国现行婚姻法在结婚制度、离婚制度、夫妻财产制等诸多方面因为传统观点的作用存在缺失和疏漏,修改婚姻法是客观现实的需要。离婚过错更是法律规范存在严重的缺陷。这也促使一部分人开始对婚姻采取不忠诚态度。甚至恶意离婚。大肆侵害配偶的权利.所以我国婚姻家庭法应将对配偶权的保护上做更大的努力。加大对离婚案件的审查力度。保护相关当事人的权利,同时维护也发挥法律的时效性。实现公平性与时效性的有机组合。  相似文献   

8.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是指有配偶一方因过错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精神利益的损害和精神创伤,过错配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文章从离婚损害赔偿的概念分析出发,结合我国相关婚姻法律规定,逐步就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解析我国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9.
本文从简要介绍CEPA入手,分析了CEPA框架下的法律适用原则;大陆与香港、澳门法律规定上的差别;我国现有服务贸易法制存在的缺陷等问题后,提出了解决大陆与香港、澳门的法律适用问题的些许建议,以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相似文献   

10.
根据“一国两制”方针和香港《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別行政区将保持现行的体制,保持自由港地位,继续实行自由贸易政策,保障货物、无形资产和资本的流动自由,在经贸领域享有高度自治的行政管理权,有权自行制订、实施经济和贸易方面的法律、政策和行政措拖,中央人民政府对内地企业实施的经贸法律、法规、政策和管理措施,均不适用于香港。由于实行不同的法律制度,随着香港和内地经贸往来的日益频繁,“九七”之后,会不会出现税收的  相似文献   

11.
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新增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保障了离婚自由,填补了我国的一项立法空白,使司法机关对相关案件进行裁判有了法律依据.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是因夫妻一方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的,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失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这种制度在国外立法上已有几百年历史.<婚姻法>第46务规定了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离婚损害赔偿情形.然而此次修法并非完美无缺,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尚存不足,提出一些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2.
问:香港回归后,外国投资者能否与中国公司平等竞争?答:中资企业目前在香港的资产达400多亿美元,成为香港经济发展与稳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一国两制”的方针,内地在香港的投资仍视同境外投资,国家按照境外投资的规定进行管理。香港是一个自由、开放的市场,在香港的中资企业,必须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规,和所有在港的企业一样,既受到当地法律的保护,又受当地的法律的管辖和约束。简言之,一切在港企业都必须遵守当地的“游戏规则”。中资企业与香港其他资本组成的企业一律平等,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没有任何凌驾于其他企业的特权,也不会…  相似文献   

13.
内地与香港是属于一个主权国家下的两个独立法域,在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生父的责任、非婚生子女的认领等方面,都表现出很大的差异性,不可避免地会导致两地之间有关非婚生子女法律发生冲突.目前,两地是类推适用各自的国际私法规则来解决有关的法律冲突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已经扩大了对弱者权益保护的原则,但还可以进一步扩大选择的范围.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于今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将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法律为:《基本法》;子以保留的香港原有法律;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以及开列于《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国性法律。以上四部分合起来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体系。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体系不同于英国法律体系,不同于中国内地所实行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不同于香港目前的法律体系。他是一种崭新的法律体系。这种法律体系有着十分鲜明的特色。  相似文献   

15.
根据“一国两制”方针和香港《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将保持现行的体制,保持自由港地位,继续实行自由贸易政策,保障货物、无形资产和资本的流动自由,在经贸领域享有高度自治的行政管理权,有权自行制订、实施经济和贸易方面的法律、政策和行政措施,中央人民政府对内地企业实施的经贸法律、法规、政策和管理措施,均不适用于香港。由于实行不同的法律制度,随着香港和内地经贸往来的日益频繁,“九七”之后,会不会出现税收的区际法律冲突?会不会产生一些税收双边  相似文献   

16.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填补了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空白,但是规定得比较简单,仍有许多不足之处,本文以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界定为切入点,在分析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法理依据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自己的几点思考,以期达到完善法律、保护相关当事人的目的。  相似文献   

17.
我国2001年《婚姻法》,第一次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运用民事制裁手段制裁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违法行为。在经济上对过错方予以制裁。对无过错方给予补偿以保护其合法权益。该翻度的确立是新修改后的《婚姻法》盼亮点之一,使法律对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更进一步完善。但实施后在实践中存在一系列问题.如举证难、赔偿范围狭窄等问题、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人条件限制过严、赔偿无据可依等。为了实现法的正义价值.保护和救济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合法权益的目的,有必要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完善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本文据此进行了论证。  相似文献   

18.
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首次明确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为婚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进一步的保护,也完善了婚姻法的立法体系.从而维护了家庭婚姻的稳定以及社会的稳定。本文从它的法律特性、设立的必要性、构成要件等方面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进行了探讨,提出了相关的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19.
刘方可 《魅力中国》2014,(6):340-340
隶属于不同法系的中国香港与中国大陆有着自己独特的历史法律传承,在很多方面都表现出了极大的差异。就刑罚目的而论,香港受英国法律影响深远没有系统的刑罚目的论,反观大陆则守成大陆法系传统对刑罚目的这一刑罚中的重要问题有着多元的系统争论。洞悉香港与大陆之间的刑罚目的之异同,对于双方刑事政策的制定、刑罚制度的设置、刑事制度的执行都有裨益。  相似文献   

20.
探望权是我国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新增的内容。探望权制度的建立,对于正确处理离婚纠纷、保持社会安定、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但我国有关探望权的规定较为原则、概括,在司法实践中会出现很多难以厘清或界定的问题。要从我国有关探望权的法律规定入手,完善我国探望权制度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