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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锋  邓招芬 《上海房地》2001,(11):40-42
过去的10多年里,国有上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的建立,为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产生、发展奠定了基础。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由于对土地市场的运作规律缺乏科学的认识,以及有关部门在对待土地出让问题上的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这些年,上海乃至全国的土地市场,也出现了一些混乱,造成了一些隐患。如何科学总结土地使用权转让市场形成以来的经验教训,并在此基础上合理构架土地市场的运行机制,从而,为上海房地产市场和整体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已成为政府有关部门急需面对的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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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土地》2006,(4):42-43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布挂牌出让宝山区、崇明县、嘉定区、南汇区、闵行区、普陀区、浦东新区、青浦区、徐汇区、松江区、杨浦区和闸北区计12个区县,20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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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颂 《企业导报》2009,(4):31-32
<正>土地使用年限即指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出让地块上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总年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3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国务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条例》中也对各类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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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收购、储备、出让制度,是土地使用制度的一种创新,它可以从制度上减少腐败的根源,也是发挥市场机制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政府的宏观调控手段,在切实加强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高度垄断的基础上,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有序竞争的土地市场,促进土地市场的发育和发展,提高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解决城市公共设施的用地问题,从制度上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上海土地》2004,(5):41-42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布挂牌出让松江区、南汇区、奉贤区、嘉定区、浦东新区、金山区、虹口区、闵行区、宝山区、青浦区、长宁区、普陀区等25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现将地块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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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实行公开出让是消除土地利用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有效手段。也是审计机关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审计的重要目标之一。但是2003年对全省土地市场现状调查审计中发现。当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应当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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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是近年来新出现的一种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在挂牌出让中,出让人能否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去,主要取决于其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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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目前公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已于2006年8月1日起实施。这两部新《规范》直接在土地出让环节稳定房价。新《规范》要求,房屋销售价格限制、销售对象、套型结构比例等条件将直接作为土地出让方案的重要内容。只有符合房价销售限制等要求的开发商,才有资格拿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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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归纳总结了目前县级国有土地出让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了保护耕地、抑制盲目扩张、规范资金管理等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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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导刊》2003,(79):90-92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足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协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我国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产物,是国有十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最终法律载体和表现形式。并且它已成为了一种新型的土地管理模式,在十多年的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实践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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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甲公司以拍卖方式取得一宗国有土地70年的使用权。2003年3月15日,甲公司与当地国土资源管理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同年5月15日由出让人将达到合同约定使用条件的土地交付于甲公司使用,同时约定出让年限按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起算。在按期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甲公司于2004年8月1日到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并取得了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书。2008年5月,甲公司将该宗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公司,双方在关于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的问题上发生严重分歧。乙公司认为,应该从2004年8月1日土地使用权登记之日起起算70年,因此剩余期限为66年;而甲公司则认为,应该从2003年5月15日土地交付之日起起算70年,剩余期限为65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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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1年以来,本着规范市场、制度先行的原则,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及相关部委接连下发了若干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件,特别是国土资源部于2002年颁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部11号令)和2003年颁布的《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部21号令),对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今年8月1日起施行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又从程序上、技术标准上和可操作性上对原先的两个《规定》做了进一步的细化和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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