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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省水利厅,各市、县财政局、物价局:省政府转来你厅《关于将水利工程水费明确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请示》(皖水财(2008)356号1悉。根据财政部、原国家计委《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的通知》(财综[2001]94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工作,促进代收工作的有效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宣传(一)各级工会和地税部门要根据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由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进一步加强我区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的通知》(桂工发〔2005〕66号)和《关于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桂工发〔2006〕7号)文件的要求,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代收工会经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明确职责,强化管理。(二)各级工会和地税部门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大地税部… 相似文献
3.
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地税局《关于由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进一步加强我区工会经费收缴工作的通知》(桂工发[2005]66号)精神,加强和规范工会经费代收工作,确保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工作顺利开展,现就代收工作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北京、西藏、宁夏、青海省(区、市)国家税务局:经研究,现将国际电信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明确如下: 相似文献
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下发后,各地反映需要对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为规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现对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9.
《会计师》2010,(5):F0003-F000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北京、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国际运输劳务是指: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3.在境外发生载运旅客或者货物的行为。 相似文献
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来,各项配套政策陆续明确,有效保证了企业正确及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和汇算清缴工作的顺利开展。但目前仍有个别企业所得税政策没有明确,造成一些企业无法在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内准确申报、及时缴纳企业所得税款。为切实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现就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近期,部分地区反映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口径不够明确,为公平税负,加强征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口径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为适应上市公司(含境内、境外上市公司,下同)薪酬制度改革和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有关精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发了《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相似文献
1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支持新疆旅游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新疆国际大巴扎项目有关营业税政策通知如下:自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新疆福长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新疆国际大巴扎开发有限公司和新疆国际大巴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事与新疆国际大巴扎项目有关的营业税应税业务,免征营业税。上述三家企业2011年1月1日至发文之日已缴纳的应予免征的营业税,可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相似文献
16.
《会计师》2010,(1):F0003-F000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相似文献
17.
<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北京、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支持家政服务行业发展,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员工制家政服务营业税政策通知如下:自201 1年1 0月1日至201 4年9月30日,对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本通知所称家政服务企业,是指在企业营业执照的规定经营范围中包括家政服务内容的企业 相似文献
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促进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增值税、营业税政策通知如下:一、关于增值税政策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上述动漫软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中软件产品相关规定执行。 相似文献
19.
经研究,现将国际电信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明确如下: 相似文献
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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