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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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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以来,针对“一户多宅”、超标准占用等宅基地大量闲置和浪费问题,试点地区已形成了以有偿使用和退出为主的制度经验,当前亟需结合理论分析与经验总结,为各地完善政策设计提供借鉴。本文在梳理超占宅基地整治政策议题设置的问题源流、政策源流和政治源流的基础上,通过市场均衡分析从效率和公平两个维度评价了“有偿使用”和“退出”等不同政策的效果,并总结了我国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试点经验。据此,经济较发达地区应尝试发挥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多主体的协同作用,利用涉农资金支持、工商资本下乡等形式,推动超占宅基地有序退出;传统农区则可考虑先开展有偿使用,以确保政策的普及性、正当性、持续性;在政策实施过程中,还应充分提升农村基层治理能力和发挥乡贤的带头作用。  相似文献   

2.
目前,农村仍旧存在大量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其建设用地规模在常住人口减少的同时不减反增,农村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有待提升。为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缓解城市建设用地紧张,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研究愈发重要。文章首先概述了农村闲置宅基地,根据其闲置影响因素,将其大致分为直接性闲置、季节性闲置、资源溢出性闲置、继承性闲置四类,进而对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模式进行总结,最后提出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相似文献   

3.
李抗 《国土经济》2008,(19):17-18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绝大多数人口生活在农村。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政策规定:一户只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存场所,农村住房又是一户农户最大的财产。然而在农村城镇化、产业工业化不断加快的今天,随着大量农民工涌入城镇,逐步转化为“城镇边缘人”的同时,农村大量出现农地抛荒,村庄空心现象,越来越多的农村住房处于闲置或半闲置状态,隐形的宅基地流转现象不断发生。  相似文献   

4.
《乡镇论坛》2009,(16):40-41
浙江省玉环县某村一位姓林的村干部来信说:我们村的王某在1984年全家进城落户,宅基地从此闲置。因年久失修,宅基地上的房屋已经倒塌。王某委托其弟弟为其看护老宅基地,准备退休后回家建房居住。去年村里开展道路修建工程,占用了王某部分已经闲置的宅基地,目前王某的老宅基地上只剩余几棵树木。最近,我村的一户姓张的人家申请宅基地,  相似文献   

5.
盘活农村闲置小院,是解决空心村问题和发展农村经济的当务之急和应有之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相似文献   

6.
当前,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一般分散建房。许多农民将宅基地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即使建了新房,闲置的老宅基地也不愿意交还给村集体统一复耕。大量分散建造的农民住宅以及闲置的宅基地,不仅浪费了宝贵的耕地资源,而且也使农村生活基础设施的建设无法开展,给新农村建设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因此,探索农村宅基地集约化利用新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7.
农村宅基地能否自由流转和买卖?尽管《物权法》已经对此说“不”.但实际生活中宅基地私下买卖和交易的现象在一些地方仍时有发生;与此同时,相关理论界对此问题也各持己见,说法不一。 法学专家孟勤国认为,宅基地是农民的最低生存保障,开禁农村宅基地交易只是满足部分强势群体的利益诉求。而李敬峰博士则提出,宅基地大量闲置不利于土地合理利用,应鼓励宅基地自由流转,使农民享受土地增值带来的收益。 无论孰是孰非,作为当前土地管理理论和实践共同面临的一个热点话题,农村宅基地的流转问题备受关注。 “真理越辩越明”。本刊此次推出这两篇观点相左的文章,旨在引发读者共同思考。希望读者踊跃参评。  相似文献   

8.
中国正在33个县级单位开展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试点,福建省晋江市是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之一。本文利用实地调查法对晋江市农村宅基地利用情况进行分析,明确整理潜力来源;运用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户均宅基地标准和综合测算法,估算晋江市2020年农村宅基地整理潜力大小。研究表明:晋江市的宅基地闲置情况严重,普遍存在一户多宅、宅基地超标的情况,土地集约程度较低,宅基地用途出现“功能性剩余”,这正是晋江市宅基地整理的潜力所在,宅基地整理十分必要。经测算,晋江市到2020年,宅基地整理潜力为6 476.81公顷,整理潜力巨大。  相似文献   

9.
农村居民宅基地置换是郊区实施“三个集中”战略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一项十分紧迫而艰巨的工作。据调查,南汇区现有农村宅基地总面积10万余亩(近70平方公里),人均占地140多平方米。户均宅基地偏大的情况更为突出,如康桥镇户均为320平方米,航头镇为380平方米,惠南镇则超过了一亩,达到733平方米。全区农村宅基地呈现出“量大、点多、分散、闲置多”的特点和用地总规模逐年上升的态势。此外,全区50户以下的自然村3441个,占总数的74.3%,有些正逐步趋向“空心村”。由此可看到,这样的村宅规模和分布情况,与全区城市化、现代化和国际化的战略目标相差甚远,与全区人地关系高度紧张反差强烈,也与目前全区上下为拓展产业发展空间费尽心思的努力极不协调。因此,必须从解决“三农”问题和加快全区“三化”步伐的战略高度,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驾驭市场经济能力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为出发点,大力推进农村宅基地置换工作。  相似文献   

10.
《乡镇论坛》2009,(4):41-41
河北省衡水市某村民问:我家2005年获得一块宅基地,但由于供两个小孩上大学,家里经济状况一直很紧张,所以到现在房子也没有盖起来。村民张某见我家宅基地闲置,多次跟我商量将宅基地转让给他,我不同意。结果张某就强行在我家宅基地上打上了地基,并说按照有关规定,宅基地获批后两年内不盖房的,宅基地使用权就作废,不属于我家了。请问,国家有这方面规定吗?张某的做法是否合法?我该怎么办?  相似文献   

11.
河南省博爱县土地管理部门依据“激励控制论”的原理,对全县13个乡(镇)中的26个村,实施了宅基地有偿使用试点,收到了出乎意料的效果。有433户主动退回了多占的104.42亩宅基地,有71户自动拆除了多余的或违背村镇规划的建筑物219间,腾出占地33986平方米,329起长期未能解决的宅基地纠纷,如今得到了自我调停解决,不少年来,因为宅基地分配问题致使兄弟不和,甚至相互推诿、不愿  相似文献   

12.
《乡镇论坛》2011,(10):42-42
陕西省咸阳市某村村民来信说:我村一村民在2005年立下一份遗嘱,对其家庭财产做出了处理决定。遗嘱中明确将其存款和住房平均分配给两个儿子,其名下的一幢闲置宅基地由其女儿继承。2006年,该村民去世。他的女儿遂准备在该宅基地上建房。村委会知道后,认为宅基地不属于刘某财产,刘某的女儿无权继承其宅基地为由,坚决不允许刘某的女儿建房。请问村委会的做法对吗?  相似文献   

13.
伴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加快,农村宅基地普遍存在长期闲置,荒废和粗放利用的现象。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以及规范宅基地的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是实现节约利用土地的关键。当前我国较少涉及农村宅基地管理的研究,所以,作者对不同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情况的差异进行了细致的研究,通过实地调研,进一步分析宅基地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宅基地的利用现状。提出了规范合理的管理宅基地的建议,针对性地制定了规范宅基地管理的对策,为当前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节约型社会提供新思路。  相似文献   

14.
有资料显示,全国宅基地面积约2亿亩,接近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4倍。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最大的潜力在提高农村宅基地的利用率;开发利用农村宅基地是新农村建设的必然选择。本文试图通过剖析现行农村宅基地制度设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根源,探索优化农村宅基地制度安排,实现宅基地使用效益最大化的政策出路。  相似文献   

15.
我国目前耕地保护形势十分严峻,与此同时土地的粗放利用却非常突出,尤其是在广大农村,村镇布局分散,宅基地占地、使用无序等闲置浪费土地现象非常严重。近年来,一些地区开始进行农村社区的探索。特别是2006年4月,山东、天  相似文献   

16.
一、闲置土地形成的原因 形成闲置土地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一是历史原因,因拆迁不到位、规划调整、资金不到位等原因影响开发进度,造成了“烂尾楼”、“烂尾地”;二是纠纷原因,包括司法查封、债务纠纷、居民纠纷造成的土地闲置;三是部分企业为等待开发时机,延缓建设而形成的囤积土地;四是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还有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闲置土地;五是由于历史原因土地供应方式一直延续“双轨制”,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通过行政划拨方式无偿取得,企业或因经营不善、或因关停并转、或出自利益动机,在未依法履行有关手续的前提下,擅自将土地进行转让、出租;六是由于前几年土地以协议出让方式为主,包括地产商在内的各类单位及个人,通过各种途径获得土地,囤积多年。所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土地市场健康发展,造成了土地资产严重流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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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盘活存量与优化增量的关系依靠增量投入扩大再生产,在当前乃至今后都很重要。但依靠增量投入潜力十分有限,而盘活存量却有十分广阔的天地。多年来,我们在经济建设中投入了大量生产要素,对搞活国有企业,壮大公有制经济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大量资金沉淀,存量资产闲置的问题也十分突出。具体表现在4个方面:1.固定资产闲置。1993年全国国有资产闲置和利用率不高的约有1/3,不少企业或停工停产或大量用高成本建设的生产能力闲置;2胡子工程。1993年来国有单位在建工程规模高达33000多亿元,后续资金还需19000亿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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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化背景下的宅基地房屋拆迁 (一)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基本特征 一是主体的特定性。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在集体土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供其家庭人口居住和使用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成员权,仅限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依法获得,不得自由转让,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申请或受让该权利。  相似文献   

19.
正征地成本越来越高,土地已经闲置不起根据国土资源部2012年修订实施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所谓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  相似文献   

20.
葛旭 《企业导报》2011,(9):9-10
严格限制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已不适应我国城市化进程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大量"空心村"的出现使得农村宅基地闲置严重,进而造成了错综复杂的宅基地隐形市场,给日后交易双方留下了无穷的隐患,农村房屋交易纠纷频繁发生,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新农村建设。应当放宽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限制,确立宅基地收回与补偿制度,不断完善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障碍方可得以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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