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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06 毫秒
1.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源自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之规定,即"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该制度实施以来,在司法实践中发挥了相当的作用,但是也出现许多困惑,以至于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含义、诉讼地位、权利和义务等存在诸多争议,究其原因在于制度设计存在缺陷。本文试图结合相关理论以及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借鉴西方国家的第三人制度理念,来重新界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含义、和制度构建。  相似文献   

2.
陈丽琼 《理论观察》2007,(5):112-113
我国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的缺陷不仅使其与诸多诉讼原则相冲突而且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弊端。学术界对于改革还是改良我国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从法律渊源和诉讼理论来看,针对我国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的弊端进行改良,更有利于我国当事人权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3.
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对第三人依法所应负责任为标的,目的是为了分担被保险人在责任保险事故发生后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由于责任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仅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第三人虽为最终受偿对象,其求偿权仍会因其非当事人之地位而受到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牵制。责任保险制度规范应该增加第三人向保险人的保险金直接请求权,以确保保险事故发生后第三人的利益得以及时有效地维护。  相似文献   

4.
诉讼和解是民事诉讼当事人合意解决纠纷的一种便利高效的诉讼制度.基于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对诉讼和解制度的规定相当粗略,在当前构建完善的诉讼和解制度,有利于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5.
孙玲 《魅力中国》2011,(14):161-161
法院调解,即诉讼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民事权益争议自愿、平等地进行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和结案方式。  相似文献   

6.
张正昇 《发展》2011,(5):118-119
一、当事人在我国民事诉讼理论中,当事人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一般来说,狭义当事人是指民事诉讼程序中起诉和应诉的人,起诉的人为原告,被诉的人为被告。广义当事人不仅包括原告、被告,还包括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和第三人。笔者认为,共同诉讼人不过是原告或被告的一种复数形式  相似文献   

7.
马延平 《魅力中国》2014,(11):287-287
在民事诉讼中,存在着诉讼期间。所谓诉讼期间,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或及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行为的期限和期日。民事诉讼期间按其不同的标准可分为法律直接规定、人民法院指定。法定期间,是由法律条文规定的诉讼期间。将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具体诉讼行为的时间规定在相关法律条文中,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完成该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提出管辖权异议期间、对一审判决、裁定的上诉期间、申请执行的期间、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间等等。法律的严肃性决定了法定期间具有不可变更性。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延长或缩短法律规定的期限时间。指定期间,是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职权指定完成某项具体诉讼行为的期间。指定期间是相对于法定期间而言的,是法定期间的补充。与法定期间略有不同的是指定期间具有一定程序的可变更性。比如,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原告在限定的期间内补正起诉状的缺欠;指定原告交纳案件受理费的期限等等,都属于指定期间。倘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在指定的期间内完成规定的诉讼行为时,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可以申请延长。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作出决定改变原来指定的期间,重新指定诉讼期间。  相似文献   

8.
姚卓然 《特区经济》2021,(2):135-137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共同诉讼标的系必要共同诉讼的判定标准,其实体法在于对案件的实体结果必须做统一判决,即需要合一确定。必要共同诉讼以是否需要全体当事人全部参加诉讼作为标准,可分为固有的必要共同诉讼和类似的必要共同诉讼。在必须做统一判决的前提下,"共同诉讼标的"不应仅限于指双方争议的法律关系的同一或共同,还应包括"生活事实、纠纷事实"的共通。在股权转让交易中,存在转让方虽为复数,但是根据交易目的其持有的股权必须一并转让,该情况本文称之为"合同拟制共有股权",对于此类转让纠纷应以类似的必要共同诉讼的模型来作为纠纷处理的机制。  相似文献   

9.
仲裁与诉讼是解决民商事纠纷最为有效的两种方式。在诉讼活动中经常涉及到第三人,而仲裁活动以往一般不涉及第三人。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国际商业交流的日益加强,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复杂的经济纠纷,致使众多争议突破了传统的当事人双方的范畴,而出现多方当事人纠纷,即涉及到争议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因此,在我国适当引入仲裁第三人制度是仲裁发展的必然趋势,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相似文献   

10.
苏建 《西部论丛》2003,(3):42-42
集中诉讼。对于在银行系统内多头贷款形成不良的企业,应通过债权转让程序,由所属二级分行(或一级分行)将这些贷款合并到一起集中提起诉讼。这样,易引起受理法院和社会的重视,有利于公正司法,同时可避免若干个案导致法院与律师收费相对昂贵而增加诉讼成本。 连带诉讼。应利用“连带诉讼”的法律规定,在贷款逾期后对贷款企业和保证人一同提起诉讼,向法院全面列明案件当事人或者要求人民法院追加漏掉的其他当事人(被告的增加并不导致诉讼费用的增  相似文献   

11.
杨智勇 《魅力中国》2014,(6):334-334
诉讼标的的认定在实践中多有偏颇,本文试图通过对诉讼标的的产生及发展的过程进行分析及评价,进而对我国诉讼标的界定的标准提出自己的见解,以期对诉讼标的理论和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2.
关于群体性物业管理诉讼主体资格的问题,我国有若干学说。笔者通过对其中主要三种学说的利弊比较,认为业主管理团体诉讼说最为适合我国国情,但由于该说本身还存在一些瑕疵,故而提出应当以经过完善的业主管理团体诉讼说为立法学说,以保障物业管理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3.
蔡文铭 《魅力中国》2013,(19):312-312
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已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对证人作证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刑诉法第6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刑诉法第187条规定了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相似文献   

14.
在业已启动的诉讼程序中依法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为诉讼第三人,确认诉讼第三人必然会受到本诉的制约,而立法对行政诉讼第三人如何确认只有粗略规定,理论研究也相对薄弱,这与行政审判客观上要求对相关各方利益做出公正裁断的矛盾十分突出。对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确认,应结合行政实体法运作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的外延和司法审查的有限性及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变化的可能性,综合判断,区分类型。  相似文献   

15.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该法的第二百四十五条是首次在立法上确立了占有请求权制度。占有物返还请求权作为占有保护请求权的一种请求权,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予以立法明确规定,但一直以来,学界对占有保护制度.尤其是对占有保护请求权的研究少有涉及,导致对该请求权仍然比较陌生或者对其相关具体问题仍然存有疑惑,因此对占有物返还请求权的性质、与私力救济、本权之诉的关系辨析等方面进行一番考察和研究,进而初步提出占有物返还请求权的诉讼设计,以期在占有物返还请求权问题的基本理论研究和具体实务操作有建设性裨益。  相似文献   

16.
王振东 《发展》2009,(12):47-47
人民法院在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在争议双方就工程造价无法达成一致时,一般会根据一方当事人申请,委托专业的造价咨询公司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笔者认为,律师要想办好此类案件,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仅要有良好的诉讼技能,同时必须要在造价鉴定中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颜智勇  徐来 《特区经济》2005,(4):228-229
<正>一、现实中的具体表现1.为第三人利益之合同及保险合同等合同类型的出现合同相对性在主体方面的表现为,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而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的出现是对合同相对性  相似文献   

18.
王帅 《魅力中国》2014,(2):344-345
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仅限于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两类情形,主体上也是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不禁让我们思考这种公益制度的建立是否真正可以起到其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19.
张倩 《魅力中国》2011,(17):138-138
行政诉讼第三人的问题,是行政诉讼第三人制度设计与操作的核心和关键。随着诉讼实践的深入,第三人问题变得日益复杂,我国现有的性质诉讼第三人制度在立法上条文笼统,可操作性不强,司法实践中处理混乱,因此我们有必要对行政诉讼第三人问题进行探究。  相似文献   

20.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二条分别规定了检察机关在三种情况下可以行使不诉权,因此说不诉权是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法定职权。它的行使有利于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在司法实践中,部分检察机关却放弃了这一权力。原因主要有三:一是法学理论界的压力。理论界认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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