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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华337调查原因分析及应对策略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随着中美贸易持续增长,我国企业出口到美国的产品更多地面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基于“337条款”发起的调查,我国已成为美国337调查最主要的受害国,该调查严重的阻碍了我国对美的出口贸易,文章通过对美国337条款调查的解析,梳理出我国企业深受其害的现状、原因,并提出了针对美国337调查的应对之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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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新贸易保护主义盾牌—337调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针对中国企业的输美产品发起的337调查案件的戏剧性的增加,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正在遭遇到337调查诉讼的打击,本文对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官方网站上公布的历年来619起337调查案件资料进行分析和整理,希望能够让我国的出口企业对337调查诉讼获得一些直观的了解,并提供一些策略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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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严厉的保护措施--美国对中国企业进行"337调查"的主要特点、影响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337调查”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根据《关税法》第“337条款”授权,对进口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公平行为”和“不正当手段”进行调查,违反 337条款的产品将被禁止进入美国市场。迄今为止,337调查案件大部分涉及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对于美国企业来说,提起337调查的门槛比较低,而对应诉企业来说,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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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勇 《中国商贸:销售与市场营销培训》2011,(2Z):217-218
2010年10月6日,应美国Lexmark公司(Lexmark International,Inc)申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全球范围内的24家生产及向美国销售激光打印机硒鼓产品的企业发起337调查。其中中国广东的3家企业被列为了被告。这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仅在2010年发起的针对中国对美出口的第15起337调查。美国涉华337调查呈不断增加的趋势,中国依然成为其最大的受害国。面对美国的贸易大棒,中国企业应该借鉴盐城捷康企业的成功案例,拿起法律武器奋起反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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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条款是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的简称,它主要规范的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进口贸易中的不公平竞争方法和不公平行为进行调查的行为。本文试图对337条款的特点、内容、救济措施及和特别301条款之间的区别进行介绍,加深对337条款的再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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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07,(12):37-37
10月24日,美国SanDiskCorporation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针对中国等国家因其生产、出口、在美国销售闪存控制器的行为侵犯了美国第2606241号注册商标,而进行337条项下的调查。11月24日左右,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做出立案与否的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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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17日,美国爱普生公司及其日本子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指控中国在美销售的墨盒(Ink Cartridges)产品侵犯了其关于喷墨打印机墨盒的专利,要求对其启动337调查.随后惠普在6月也启动了337调查,一时间,"337调查"频繁出现在媒体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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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遇“337”今年年初,美国爱普生波特兰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交申请,认为向美国出口和在美国销售的墨盒侵犯了申请人的专利权,要求进行“337调查”,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普遍排除令或针对被申请公司发布永久排除令,停止这些公司和所有相关公司在美国境内与侵权产品有关的进口、销售、分销,营销等行为。国内打印耗材巨头——纳思达、格力磁电均在被申请调查的范围之内。如果国内耗材企业不积极应诉,将有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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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美国“337调查”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所谓“337调查”是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19 U.S.C.1337),应美国国内产业的申请,针对进口贸易中的不公平竞争行为发起的调查。从1974年至2006年5月底,已经有571起337调查案。其中多数涉及专利侵权,少数涉及注册商标、版权和集成电路布图侵权,极少数调查涉及商业外观或商业秘密。在全部571起337调查案中,涉及中国大陆产品的调查共计51起,占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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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经理人》2014,(6):13-13
美国·集成电路
美国公司对中国集成电路产品提起337调查申请
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网站消息,2014年5月12日,美国飞思卡尔半导体公司(Freescale Semiconductor,Inc.)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指控日本、美国、中国等企业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部分集成电路及其同类组件(certain integrated circuits and products containing the same)侵犯了其在美注册有效的专利,请求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普遍排除令或有限排除令与禁止令。中国两家企业涉案。这是2014年外国企业在美对中国企业提出的第4起337调查申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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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否定中国电池企业出口产品侵犯美国企业专利(“337条款”)案评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美国劲量电池公司声称中国多家电池企业出口的无汞碱锰电池侵犯其"709专利",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进行"337条款"调查。中国企业以其专利不具有确定性进行了抗辩。在上诉阶段,美国联邦上诉巡回法院维持了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认为美国劲量公司的"709无汞碱锰电池专利"因缺乏确定性而无效。该案是美国对中国企业发起的多项337调查案中中国企业胜诉的少数案例之一。本文在概述案情的基础上,归纳了美国联邦上诉巡回法院判案的思路,并就中国企业今后如何应对美国337条款诉讼进行了评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