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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机构博弈为主
在西方,外汇保证金也是新生的衍生产品,在美国和欧洲主要是机构在交易,大量的出口商出口换汇的需要,特别在欧元诞生之前,欧元区的多种货币的贸易更为强烈。所以,在欧洲大多数是出口公司、结算商、交易商和外汇经纪公司之间的交易,银行作为交易商和经纪公司的交易平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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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场外衍生品市场风险事件时有发生,客观上要求加强对交易商的审慎监管.美国《华尔街透明度和问责法案》等法律文件确立了多层次审慎监管框架,并提出了控制系统性风险的一系列措施.而我国场外衍生品交易商监管存在着立法缺乏统一规则且立法层次较低、市场参与主体分类监管不清晰、偏重于事先市场准入和事中数量管控而限制市场创新等问题.为此,应从统一明确交易商分层监管标准、强化过程监管等方面着手,加强场外衍生品市场监管;引导商业银行审慎发展交叉性综合经营业务,避免从事高风险、高杠杆的复杂衍生品交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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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设CDR缓解央行外汇占款压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与现行旨在提高外汇流出速度,鼓励机构与个人到海外交易场所投资的模式相比,CDR最大的区别在于将境外投资品种引入国内,使投资者无须跨出国门,在境内交易场所就可以购买到境外发行股票的衍生品种,实现对外投资的目的.由于CDR以人民币标价,投资者省去换汇手续,而募集资金由特定机构统一换汇,监管机构可以有效监控.与其让投资者到境外交易,不如让他们在境内交易.创设CDR最大障碍之一的人民币汇率管制问题已基本解决,剩下的都是操作层面的问题,可通过相关的制度创新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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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国际金融危机表明,影子银行由于缺乏监管、信息不透明、资本覆盖和流动性储备不足,成为系统性风险的重要来源。危机后,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等国际标准制定机构协调合作,制定了加强影子银行监测和监管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其中,针对证券融资交易的流动性风险、杠杆风险、交叉传染风险和顺周期效应,提出了一系列监管措施建议,旨在防范证券融资交易的潜在系统性风险,维护全球金融稳定。我国在证券融资交易方面发布实施了一系列法规制度,但近期发生的“国海证券”等事件也暴露出部分证券融资交易行为不规范、反复开展证券融资交易产生流动性错配和杠杆风险、监管框架不够系统完整等问题,对金融市场稳定运行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本文论述了危机后国际标准制定机构提出的证券融资交易监管框架,结合我国业务发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证券融资业务监管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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亟须加强证券经营机构的业务监管工作林怡证券经营机构是在证券市场中为证券发行和交易服务的中介机构。在证券市场规模日趋庞大的今天,参加证券交易的人员众多、交易频繁,带来了巨额资金运动,要求有一个高效、合规、有信誉、有专业人才、设施先进的证券经营机构。人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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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内幕交易规制涵盖于证券反欺诈体系之下,并通过交易计划规则为内部人士证券交易松绑.随着市场主体的逐利性挖掘与执法实践的深入,交易计划规则逐渐被内部人士通过巧妙信息披露、策略性修改和终止以及多样化操作等方法所滥用,成为隐蔽型内幕交易的合规倚靠.美国新法案旨在探求内部人士所持证券流动性与严格监管内幕交易行为之间的平衡点,但规则变革仍面临现实利益考验.在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浪潮下,我国《证券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应当从现有减持规定重置、界定标准划分、强制延迟期施加与严格信息披露等方向入手,完善预定交易计划规则,以使其为内幕交易规制体系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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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四年前动议的提出到被写入《多德一弗兰克法案》,再到细则最终获美国五大监管机构批准,以限制银行自营交易及投资对冲基金和私募基金为核心内容的“沃尔克规则”终于由虚到实,在美国金融监管史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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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斯达克市场的全称为韩国证券交易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the Korea Securities Dealers Association Automated Quotation),是仿照美国NASDAQ市场而于1996年7月成立的创业板市场。其发起人为韩国证券交易商协会,股东除韩国证券交易商协会外,还包括一些韩国的证券商。其设立目的主要是为高科技企业、中小企业和风险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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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市场风险的监管和管理方式从发展历史看,外汇市场是完全自律的市场,市场参与者统一遵守行业自律规则。如从事衍生产品交易的银行要遵守ISDA或类似的MASTER AGREEMENT等协议,并自行控制风险。各国临管机构一般不单独针对衍生产品及其交易制定特殊的监管规则,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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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频交易是近年来国内期货市场兴起的新型交易方式,该方式有利于期货市场功能发挥,但过度的高频交易则会误导市场,损害投资者利益。加强对高频交易的规范和监管对提高期货市场运行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美国和欧盟为例,梳理了境外监管机构对高频交易的监管要求,并从监管的经济手段和技术手段出发,对监管制度进行了评价。其中,经济手段主要包括高频交易量比率、订单成交比、加权交易量比率等及其分类收费制度等;技术手段则包括增加减速带、要求订单驻留时间等措施。在此基础上,对国内监管机构针对高频交易的规范和监管提出了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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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证券经纪-交易商从业人员的私人证券交易受《证券交易法》和NASD Rule 3040的约束。法律未禁止证券公司从业人员买卖证券,但为防范利益冲突,证券公司员工应遵守开户申报、下单审批等程序性规定。对于容易接触重大非公开信息的投行人员及存在突出利益冲突的研究分析师,美国制定了专门的证券买卖规则。我国有必要借鉴美国的做法,对《证券法》第43条进行相应修改,并由证监会或证券业协会制定证券公司从业人员买卖证券的规则,对投行人员和分析师的证券买卖行为做出禁止、限制及披露方面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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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证券交易所早在1871年就采用仲裁这种方式解决其会员之间的纠纷。其后,各个证券业自律组织,如美国证券交易所、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等纷纷成立了仲裁部门,制定自己的仲裁规则,对证券纠纷进行仲裁。本文拟探讨美国证券仲裁裁决及其为投资者提供的救济方法,以期为设计我国证券仲裁制度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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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介绍了美国证券、期货业的反洗钱监管体系,然后概述《2001年爱国者法》颁布和实施前后美国证券、期货业的反洗钱监管措施,最后提出借鉴美国证券、期货业反洗钱的经验,推动我国建立证券、期货业反洗钱监管体系,制定可行的证券、期货业反洗钱规则。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