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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刍议注册会计师验资的法律责任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蔡Yun 《上海会计》1999,(10):49-51
一、验资与注册会计师的验资任务验资是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实收资本(股本)及其相关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验,是我国注册会计师特有的一项重要法定业务。验资一般分为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两种基本类型。设立验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验证被审验单位的注册资本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投资者是否按合同、协议、章程规定的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足额交纳资本。变更验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验证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变更事宜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注册资本的增减是否真实,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在从业中,注…  相似文献   

2.
国家的多项法律均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在验资业务中应承担的民事及刑事责任,注册会计师为减少执业风险,必须树立风险意识,谨慎选择客户,认真签订业务的定书,依照验资程序进行验资。  相似文献   

3.
验资业务的风险是注册会计师重大风险之一,而验资业务的风险又以非货币验资为基。  相似文献   

4.
由于<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发生了重大变化,新准则体系又将我国所独有的验资业务归类为审计业务,为适应这些变化,本次准则修订时,将原有的<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一号--验资>修订为<审计准则1602号--验资>以下简称"<验资>".本文针对这些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的变化,谈一谈注册会计师在验资实务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5.
熊仪先 《上海会计》2002,(12):60-63
《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以下简称《验资公告》)向全体注册会计师发出了特别忠告,明确指出,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验资业务时,除了应当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外,还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原验资公告没有这条规定)。旨在警示注册会计师时时处处应以职业谨慎态度处理验资业务中各种关系,降低和化解验资风险,减少和杜绝验资诉讼发生。一、验资计划阶段怎样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一)接受委托之前要初步评估验资风险。1.委托人的动机。委托人动机不纯甚至与开户银行、评估机构串通有欺诈之嫌的,会给验资带来较大风险。2.…  相似文献   

6.
陈昌梅 《理财》2003,(6):37-37
验资是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之一,验资分为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由于变更验资比设立验资涉及面广,操作难度大,风险高,在变更验资取证及验资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一号———验资》的要求执行业务,以强化执业质量,避免验资业务风险。下面笔者就变更验资时的取证及审验程序谈些看法。一、变更验资的取证注册会计师执行变更验资业务时,因产生原因不同,在取证、审验程序和关注的问题上也有所不同,一般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取下列资料,形成审验证据:1.被审验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  相似文献   

7.
浅析验资高风险的原因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贾丽 《上海会计》2001,(9):50-52
近年来,验资诉讼案件骤然增多,大有“诉讼爆炸”之势,以致当前许多事务所将验资业务视为高风险业务,采取了消极回避的态度。本文试就此作一探讨,以图引发业内对验资风险更深层次的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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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6年4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法函[1996]56号《关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虚假验资证明应如何处理的复函》之后,全国各地法院相继审理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因验资业务而被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案件已达500余起,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已在局部范围内出现了“诉讼浪潮”。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人们对验资业务存在认识误区,因此,我们应合理区分出资责任、会计责任、验资责任和验资报告的使用责任。  相似文献   

12.
王爱筠 《中国外资》2013,(11):100-100
<正>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性资产作价出资。而相对于货币出资的审验,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审验因具有手续繁琐,提供资料较多,时间较长等特点,所以一般来讲是不推荐给客户采用此种出资方式。但从目前的验资实务来看,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审验仍占着很重要的比例。在实务中最常见用作出资的非货币性资产主要包括存货、房屋、设  相似文献   

13.
杭洁  俞丽辉 《财会学习》2007,(11):25-26
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作为一项审计业务,对于会计师事务所来说逐步成为一项继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后的重要审计业务.面对全球化、多元化和竞争激烈的会计市场,会计师事务所实现审计业务收入的持续增长已非易事,除了传统的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外,会计师事务所也加强了其他审计业务.而其中,最常见的就是验资业务.对于这一日益成熟的业务,政策制定部门必须不断与时俱进.  相似文献   

14.
验资业务中垫资行为风险控制的特殊考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验资是注册会计师的一项法定业务,也是会计师事务所的一项传统业务。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中小企业的重视,中小企业发展速度较快,但由于部分中小企业设立时出资者资金短缺,社会上便应运而生代出资者垫资设立公司的行为,给注册会计师验资业务带来较大的风险。笔者结合一具体案例,谈谈注册会计师规避验资业务中垫资行为风险的特殊考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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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验资是每个公司在办理依法登记前的必要前奏,是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的一项重要任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前,需实施一系列的程序才可以出具真实有效的验资报告,下面就一个验资案例谈一下我们的感想。  相似文献   

17.
范明 《时代金融》2013,(20):160
在当今社会经济生活中,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被状告验证不实的民事纠纷案件越来越多,投资者捏造虚假的会计信息,恶意欺诈的情况经常发生,这就使得验资业务越来越复杂。本文主要针对当前我国验资业务的基本状况,指出验资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8.
一、审计业务约定书当前,审计业务约定书大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这样可以节省时间,有利于降低审计成本。一方面,可以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合理经营,有助于改善服务质量及降低收费;另一方面,客户也不必耗费精力就审计条件讨价还价,对客户甚为有利。但是采用格式条款订立的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弊端也显而易见。会计师事务所在拟定合同条款时,经常利用其制订者的地位,制订有利于己,而不利于客户的条款,特别表现在可能制定一些免责条款,这些免责条款包括免除责任的条款和限制责任的条款。如“本所概不负责”或“本所只退还审计费,但不承担…  相似文献   

1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出台了《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1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管理办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债权转股权应当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由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以及应用指南没有就债权转股权这种出资方式的审验程  相似文献   

20.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 我国的建立和发展,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重要作用是提高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可信性,从而使投资者做出正确的决策,促进资金市场的正常运转;银行等金融机构据此了解债务人的财务状况,降低信贷决策风险等。在我国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以来,注册会计师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也应看到,少数注册会计师由于法制观念不强,缺乏应有的职业道德,提供虚假的审计报告和验资报告的事情时有发生。尤其是虚假的验资报告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造成很大危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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