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更新维权理念、创新维权方式、完善维权机制,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2014年5-10月,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与中国工商学会联合开展了"贯彻新《消法》提高维权效能"主题征文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得到了工商系统内外的积极响应和参与,截止到2014年10月31日,共收到征文68篇。经过认真评选,共评出获奖文章38篇,其中一等奖4篇、二等奖7篇、三等奖14篇、优秀奖  相似文献   

2.
正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与民生建设息息相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民生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称新消法)明确了消费维权工作新任务,作为处在消费纠纷调处前沿的基层消费者协会,责任重大,使命崇高。如何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勇创消费维权工作新佳绩,成为摆在消费者协会面前的紧迫课题。对此,笔者认为,应紧紧抓住以下三个环节。一、认清形势,把握要点,注重转变维权工作理念  相似文献   

3.
新消法实施一年消费类诉讼大增,但维权主力仍是职业打假人,普通消费者没有保存相关证据的意识及对相关法律不熟悉,权利被侵害大多自认倒霉,或者涉及大宗商品时才会主动维权。本刊推出相关消费维权案例,希望能给消费者提供一些法律指引。  相似文献   

4.
正【编者按】:今年正值《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20周年,同时又是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的新起点。如何让消费更安全、更理性、更有尊严?如何使经营更诚信,让弱者得到保护?今年"3·15"以"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为题作出了回答。"让消费更有尊严",不但是一种呼吁,更是一种要求。据了解,目前我国将近63.82%的消费者在权益受损时,均选择"自认倒霉",放弃维权;而剩下的36.28%的消费者尽管有维权意识,但又因维权能力  相似文献   

5.
过去的一年,我省各级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紧紧抓住新《消法》实施这一重要机遇,认真履行监管职能,扎实推进消费维权工作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相似文献   

6.
<正>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新消法配套法规制度,近期,国家工商总局即将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的意见》,同时,目前正研究制定《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制定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实施细则。全国工商系统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现场会今天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透露了上述信息。马正其介绍,最近两个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新消法实施的执法检查,严隽琪、吉炳轩和张平3位副委员  相似文献   

7.
正为进一步落实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大力加强调查研究,更新维权理念、创新维权方式、完善维权机制,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总局消保局与工商学会联合开展"贯彻新《消法》维权提效能"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8.
正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称新消法)首次明确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下称消协)可以代表消费者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这一规定赋予了消协对于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进一步充实了消协的维权职能,有助于降低消费维权成本,真正扩大消费维权实效。一、消协公益诉讼内涵公益诉讼,是指特定的主体根据法律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特  相似文献   

9.
提供消费账单是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和诚信的重要方式,人均账单拥有量是地区消费环境状况的晴雨表。《消法》明确规定了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也规定了经营者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和服务单据的义务。为深入贯彻《消法》,解决社会“诚信”缺失和消费维权领域众多热点、难点问题,根据我省实际,四川省消委会组织开展“倡导诚信维权,关注消费账单”活动,通过“消费账单”这一活动的开展,在该省倡导明明白白消费,营造诚信消费环境。  相似文献   

10.
“十二五”规划纲要指出,“要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发展新型消费业态,拓展新兴服务消费,完善鼓励消费的政策,改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积极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在2010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更加有为强化消费维权”的新主张。强调“更加有为强化消费维权,就是要更新维权理念,畅通维权渠道,扩展维J权网络,提升维权水平,维护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11.
正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二十年来,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们的消费方式、消费结构和消费理念等方面产生了很大变化,消费维权工作领域产生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从2009年起,国家工商总局依据国务院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计划,开展了一系列调研、论证工作并组织起草。2013年10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高票通过了"关于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这次修改,标志着我  相似文献   

1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称消法)的实施可分为公共实施、私人实施和社会实施三种方式.社会实施尽管主要作为一种辅助性、替补性维权机制而存在,但仍然是消法实施中的一股巨大力量.我国现行消法的实施机制具有私人实施主导的特色,公共实施的制度供给也较完善,但社会实施机制十分薄弱.实现社会实施的方式拓展与制度保障,需从完善消费者组织体系建设、丰富公益诉讼的模式、拓展社会实施机制的内容和健全企业信息披露体系等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13.
正6月26日,由国家工商总局、欧盟委员会卫生与消费者保护总司共同主办的中欧消费者保护研讨会在北京举办。总局局长张茅与欧盟委员会消费者保护事务委员内文·米米察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张茅希望中欧双方把握机遇,深化合作,积极推动中欧消费维权创新发展,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作出新贡献。张茅在致辞中表示,中国政府一向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  相似文献   

14.
9月3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全国工商系统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在会上强调,要以深化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为契机,研究部署新形势下加强流通领域重点商品质量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抓住机遇,强化监管,突出五大类重点商品和服务,切实提升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水平。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天津市工商系统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天津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大胆突破,创造性地提出全面构建"大消保"体系的总体设想,在实践中做出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对深化消费维权工作、提升维权服务效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6.
2014年3月15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开始实施.原《消法》自1993年颁布实施20多年来,为净化商品市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也为建设我国良好的“大消费”环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17.
10月31日,30年《消法》理论创新成果总结会在北京举行。从事消费维权工作后,笔者每天都会与一些消费案例打交道。消费者在与经营者发生纠纷时,常常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真让人觉得"清官难断家务事"。相比早几年,如今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敢于拿起维权武器维护正当权益,这应该是一个进步。然而,我们也常常会看到:消费者们采取挂条幅、驾车巡游妨碍交通等做法,甚至与商家发生肢体接触等过激行为来解决纠纷。历史上就出现过消费者怒砸大奔、马拉宝马、静坐示威、打着条幅要说法,堵着店门要尊严的"中国式"维权方式。同样,在实际接触的一些消费者中,笔者极少会遇到理性维权的消费者。有的消费者开口就侃侃而谈,当被问到产品质量、服务等重要维权要点时磕磕巴巴;  相似文献   

18.
维权是消费者委员会神圣职责,维权更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全社会维权意识提高将推动维权事业的发展。广大消费者们,你们知道在消费中自己的权利在哪?《消法》明确了消费者九项权利:一、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二、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  相似文献   

19.
随着网购市场迅速发展,网购消费纠纷日益攀升。去年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新增了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等规定。但从具体落地情况来看,由于各家电商平台对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适用商品范围界定不一,实施一年时间来成效有限。不过,2015年3月15日《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处罚办法”)即将实施,对于网购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有了更加具体的规制,消费者维权将更加明晰。  相似文献   

20.
正今年"3·15"的主题为"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最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3月15日正式实施,这成为今年"3·15"最大的"看点"。新《消法》拥有众多新意和亮点,其核心就是"新权益"、"新责任"。新《消法》重在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充分细化消费者权益,强化经营者的义务,对新的消费方式特别是网络购物的方式专门作出了规定,对网络交易平台的责任也进行了完善和补充。新法规定消费者网购具有"后悔权",除部分规定外商品,收货7日内可无理由退货,确保了消费者的消费自主权;规定了经营者要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擅自推送广告,确保消费者的信息安全;发布虚假广告须连带责任,对广告经营者违规操作造成的后果明确了责任;明确消费者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