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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北京郊区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土地征占问题日渐突出.如何找到一种形式,既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把农民从有限的土地中解决出来并从中获益,又能促进当地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2002年下半年,北京市大兴区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和大兴区经管站,在位于城乡结合部、人多地少的西红门镇进行了试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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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营管理》2003,(7):26-27
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何种方式进行流转,是当前农村特别是城郊农村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安庄村以土地为核心的“社区股份合作制”模式,走出了一条农村土地流转的新路子,解决了农户家庭承包和规模经营的矛盾,保护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收益权。安庄村地处良乡卫星城西北,全村共有292户,农业人口852人,现有土地面积1000亩(其中耕地880亩,企业用地120亩),集体企业3个。2002年底拥有总资产1198.3万元,净资产1009.9万元,人均净资产达11853.3元;集体经济总收入12232.8万元(其中包括土地经营收入20.8万元,企业上缴利润84.…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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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对2007年10省30县田野调查中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制运行现状的描述为前提,并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制现状的现实成因分析为基础,提出了完善与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制相关制度的几点建议,以寻求其实践困境的破解之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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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土地合作社创立于2008年5月,是江苏省扬中市八桥镇利民村成立的该市第一家土地股份合作社.一年多来,利民土地股份合作社坚持以稳定土地家庭经营承包为基础,以"公开、民主、自强、互利、双赢"为原则,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化为长期股权,实行土地委托经营,并按股分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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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的过程必然伴随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转移。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1年中国城市发展报告》指出,截至目前,我国失地农民的总人数已经达到4000万~5000万人,而且每年还要新增300多万人。土地是广大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土地财产权益是其他权益的核心。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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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是当前完善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土地有序流转、推进高效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实现形式.江苏省扬州市从2004年开始试点先行,2006全市大力度推进,到2007年底,全市已组建土地合作社288个,入股土地面积16万亩;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已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474个,入股土地面积30.8万亩,工商登记合作社49个;土地合作社组织个数和入股面积均领先全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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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是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的重要措施。在推行了土地股份改革的地区,由于土地长期由集体统筹经营,确权工作面临着特殊的困难和挑战。本文基于广东省佛山市和东莞市农户入户调查数据,对此类地区确权工作面临的难点、农民的确权意愿、确权之后农民继续参与股份合作经济的意愿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整体上农民确权意愿较高,但承包地流失面积大、土地承包合同和证书到户率低、土地承包合同不规范等问题可能会阻碍确权工作顺利推进。确权还可能对现有股份经济的持续经营带来冲击。建议在此类地区采取灵活多样的确权方式,并出台相应措施应对后确权时期股份经济可能遭遇的解体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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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5日,浙江省平湖市渡船桥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在成立过程中,合作社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民意,入社自由。凡入社农民,均要填写《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申请书》,申明“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股份形式参加渡船桥村土地股份合作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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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苏省吴江市在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的基础上,加大了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工作力度,促进了土地规模化经营。目前,全市已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137家,入股土地面积19.14万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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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经济效率:理论分析土地股份制是把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化为长期股权,农民把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委托给土地股份合作社经营,依股权从土地收益中按一定比例获得分配的一种土地经营模式,即土地变股权,农户当股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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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江苏等沿海地区的广大农民在积极发展专业合作社的同时,大胆探索发展股份合作社,形成多类型合作社共同发展的生动局面,有力地培植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民增收。一、农民股份合作社的主要形式(一)农地股份合作社。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和资金入股设立农地股份合作社,分享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效益。农地股份合作社具体又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内股外租型的农地股份合作社,即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成立农地股份合作社,将承包地集中流转起来,统一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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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底,笔者来到天津市静海县大邱庄镇岳家庄村,在一望无边的玉米田地上,有三台拖拉机在纵横驰骋,施肥中耕。这个村的农民以土地入股成立了天津市静海县祥福园农业发展专业合作社,共集中流转了3000多亩土地,主要用于种植粮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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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安 《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14,31(6)
当前,农民农地发展权收益缺失,原因在于农民缺乏主体性,没有同国家和大资本博弈的实力。通过农地股份合作的组织模式,可以使农民依托组织的力量,增加农民追加农地投资使农地升值的能力,增加实现土地发展权(增值)收益在农民中分配的可能性。从而,打破由国家或大资本在"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下,通过追加投资形成土地发展权收益的垄断局面,改变城乡资源格局不均衡的状态,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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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过去30年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最大的成就在于逐步从政策和法律上认可并赋予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由此奠定了我国农业家庭经营的制度基础,确立了农业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回顾起来,赋予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地制度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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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加入农地股份合作社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发生了变化,有关权利也随之发生变化。本文从农户入社后的一些基本权利认识和分析入手,提出了他们的资格权、收益权、务工权、监督权、回收权、继承权等权利,并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监管,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他们的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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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四川省崇州市充分运用农村产权改革成果,在推广实施土地股份合作制中,重视和深化新型职业农民——农业职业经理人培养,并以"文井源"综合性农产品公共品牌服务、农业"专家大院"科技服务、"农业服务超市"社会化服务、农村金融服务的"1+4"服务体系为支撑,有效地提升了职业农民科技素质,提高了农业生产综合效益,推动了现代农业不断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