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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时辉 《现代营销(创富信息版)》2004,(9)
<正> 法律法规食品及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开始清理卫生部下发了《关于开展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顿工作的紧急通知》,决定结合今年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开展食品卫生许可工作的清理整顿。《通知》要求,对已发放卫生许可证的企业,各地要按照食品卫生法规,相应卫生标准和生产卫生规范进行逐一清理审核。未达到卫生许可准入条件的,要限期整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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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某县城区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负责人张某,持有2025年到期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长期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023年6月,张某因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卤肉制品被追究刑事责任,该县法院根据案情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同时宣告禁止令,禁止张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该县市场监管局在张某判刑后并未对其《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作出吊销处理,2023年9月收到了该县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要求该县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履行职责,依法吊销张某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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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实施,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4条规定: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行为,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文化、卫生、质检、环保、新闻出版、药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许可审批部门(以下简称许可审批部门)亦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予以查处。但是,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4条第一款规定,工商部门对查处取缔无照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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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2004,(23)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实施,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4条规定: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行为,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文化、卫生、质检、环保、新闻出版、药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许可审批部门(以下简称许可审批部门)亦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予以查处。但是,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4条第一款规定,工商部门对查处取缔无照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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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再辉王胜芝谭翠微 《中国口岸科学技术》2018,(4):78-79
原国家安监总局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烟花爆竹生产实施许可证管理。2012年7月1日新公布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品种、类别、级别、规格、质量、包装、标志应当符合《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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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管局近日就加强药品零售连锁经营管理工作发出通知。通知要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换证工作,规范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行为,坚决清理假借连锁名义搞无证药品经营、违法承包经营。通知说,跨省申请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的,由地(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审批并发证。未成立地(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由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审批并发证。接到申请后,要在2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通知指出,跨地域连锁试点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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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营销(创富信息版)》2003,(4)
<正> 国务院颁布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对无照经营和为无照经营提供条件的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无照经营属于非法经营。它包括以下五种行为:(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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