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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于《财会月刊》2010年第13期刊发了《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之会计处理》一文,笔者认为:原文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有值得商榷之处。  相似文献   

2.
对一般纳税人销售旧固定资产账务处理的完善设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8年12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对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分别做了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008年12月31日以  相似文献   

3.
增值税转型改革带来固定资产会计处理上的巨大变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①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②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  相似文献   

4.
潘华林 《财会月刊》2012,(12):86-86
本文所指的销售旧设备,是指现行增值税税制中规定的,企业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情形。其账务处理主要界定在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之前购进或自制固定资产。  相似文献   

5.
本文所指的销售旧设备,是指现行增值税税制中规定的,企业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情形。其账务处理主要界定在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之前购进或自制固定资产。现行增值税税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按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  相似文献   

6.
随着增值税转型,国家陆续出台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发票抵扣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08年第1号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等相关配套政策,在这些政策中出现了"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物品"、"销售旧货"、"销售再生资源"等经济事项,并进行了纳税规范。  相似文献   

7.
一、出售二手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计算的要点1.购入时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对出售固定资产适用税率的划分,主要以2009年1月1日为界,并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而对于2008年12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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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转型改革带来固定资产会计处理上的巨大变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相似文献   

9.
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应该缴纳增值税。但对于其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都未作出明确规定。本文将针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以规范其会计处理,提高增值税和所得税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由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无  相似文献   

10.
一、一般纳税人出售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固定资产核算根据财税[2008]170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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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2009年以前购进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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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售二手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计算的要点 1.购入时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对出售固定资产适用税率的划分,主要以2009年1月1日为界,并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相似文献   

13.
税法规定,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时,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销售价格不超过原值。对于不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则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由于企业在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  相似文献   

14.
依据新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法规,本文从新增固定资产、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销售货物三个方面,分析了增值税会计处理的变化。  相似文献   

15.
从新增固定资产、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发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等三个方面,分析增值税转型后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变化,以期使企业财务人员进一步了解《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避免不必要的失误。  相似文献   

16.
李龙梅 《财会月刊》2008,(11):28-28
税法规定,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时,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销售价格不超过原值。对于不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则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由于企业在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同定资产时具有定价的自主权,因此存在纳税筹划的空间。  相似文献   

17.
《财会月刊》2012,(4):95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相似文献   

18.
消费型增值税下固定资产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举例分析了在消费型增值税下,视同销售固定资产、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改变用途和非正常损失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19.
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外购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可按政策抵扣,企业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也应按照政策规定交纳增值税并进行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20.
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外购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可按政策抵扣,企业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也应按照政策规定交纳增值税并进行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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