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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浙江省温州市因为民间借贷资金链断裂而频频出现企业倒闭和贷款人携款潜逃使事件。仅2011年一年,温州市基层人民法院与高级人民法院共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高达12052件,收案标的额达到113.434亿元。因为民间借贷呈现出受案数量及标的额递增、审理难度增大、法律适用不统一、服判息诉率偏低等特点,为更加公正、公平地审理好民间借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在2011年底连续发多个司法建议进行规范,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准确地认定纠纷案件中民间借贷行为的效力,依法公平公正审理有关民间借贷的纠纷案件,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切实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问题因此而成为舆论与学界关注的焦点。不少学者纷纷开始对民间借贷进行调查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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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困境催生了民间借贷纠纷的多发。可以说是市场的诉求产生了这一社会问题。究其根本,在于我过目前的金融体制过于僵化,金融监管的法律规范与市场需求有所脱节。要破解这一难题,建立相关制度,要更多地从私法的角度进行探寻,尊重相关主体对于其合法财产的处分权能。本文从民商法的基本原理出发,探求对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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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间借贷活动发展迅猛,2011年8月以来各地暴露出的一些资金链断裂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政府高度重视。民间借贷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有效的法律制度作为支撑。本文从我国民间借贷情况的现状分析着手,对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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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吴英案的审结一度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也折射出中国金融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巨大问题。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以此为契机拉开了中国金融业体制改革序幕。本文正是在此大背景下,去探究中国民间借贷的出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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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黑龙江省民间借贷的目的不再单一、规模总量不断增长、借贷方式极大丰富、主体发生变化,并在众多投资方式中占有重要地位。但黑龙江省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不健全、缺乏合理的监管、相关立法存在冲突、存在高利放贷情形,容易产生不稳定因素。要完善黑龙江省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应根据本省民间借贷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规范借款合同、标的和担保的设定,加强政府监管,从而促进黑龙江省经济的更好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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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在我国存在已久,已成为许多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但长期以来国家出于民间借贷风险的担忧和金融安全的考虑,对民间借贷采取严格的管制政策,使得民间借贷始终徘徊在"灰色地带"。本文分析了民间借贷的特征及我国民间借贷法律规制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我国民间借贷法律规制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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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是一种自发的民间融资活动,是民间资本的重要投资渠道,以其及时、简便、灵活等优点,对银行信用起着拾遗补缺的作用,对我国金融系统的完善和发展具备重要的意义。但是长期以来民间借贷在我国并没有取得合法的地位,缺乏法律监管的民间借贷在国内呈无序的发展状态,在给我国金融系统和社会带来巨大的利益的同时,也给我国金融市场和社会发展带来诸多不稳定的因素。本文主要现行以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关于民间借贷的具体制度为基点,在此基础之上,通过对现今学者的研究成果进行归纳、总结及合理借鉴,探讨我国民间借贷法律规制的可能的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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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规制的制约因素包括信息不对称、金融风险以及政策和行政约束.黑龙江省民间借贷规制效率主要受借贷资金用途、亲缘关系和居民收入影响,其中亲缘关系的影响较大.提出弱化政治及行政约束,降低信息不对称性;加强民间借贷监管,防范金融风险;深化民间借贷组织与正规金融机构合作等对策建议,以有效提高黑龙江省民间借贷规制效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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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在我国广泛存在,但是在法律上没有对其进行详细的规定,也没有纳入金融监管体系,所以通过分析民间借贷的法律性质、规制原则,从其问题入手提出法律规制方面的建议,给予民间借贷合法的地位,将有利于降低民间借贷的风险性,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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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功能观理论认为金融具有资源分配、融资、信息提供、支付手段、激励机制和风险控制六大功能。我国民间借贷存在着资源配置功能受到地域和习惯的影响而作用不明显;信息提供功能缺乏准确性,且容易引发道德风险;原本正常激励机制容易变成鼓励贪婪的工具;在支付手段和管理风险方面缺乏作为。为更好实现金融的功能,立法应当将以下方面作为重点:明确民间借贷主体准入条件以赋予部分主体以合法地位;对借贷利率进行规制,严格遏制高利贷;详细规定各种非法借贷行为的法律责任;鼓励民间借贷加强行业自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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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作为一种金融活动,在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扮演着相当重要的作用。由于民间借贷特有的隐蔽性、随意性等特征,易于产生多种法律风险。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企业之间借贷、利率的合法化、借贷民刑衔接等问题的规定与现实生活严重脱节,制约了民间借贷向着规范化、合法化方向发展。应该明确企业借贷的合法性,同时放宽利率的管制,通过制定符合民间借贷发展规律的法律法规,使得民间借贷真正成为助力经济发展的关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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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利率市场化的加快,金融市场要求民间借贷利率放开的呼声越来越高,对我国现行民间借贷利率之法律规制方向的质疑声也越来越大。利率是一个国家市场经济的宏观体现,而经济自由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利率问题的解决离不开经济自由。目前我国民间借贷领域中,市场经济要求利率放开与法律对利率上限的严格管规制明显冲突,经济自由视角下对民间借贷利率的法律规制之路如何变迁,而在该制度的影响下民间借贷又如何才能实现良性发展?若想解答上述问题,法律必须找到某种妥协之道,使得两种语境不同、方向相悖的趋势能够融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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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具有解决融资难、规范民间借贷法律、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等作用,对国民经济发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近几年,黑龙江省民间借贷发展较为活跃,但相应的法律规制还不完善,仍存在违规经营混杂、信息监测体系不完善、法律体系缺乏等问题。黑龙江省应加快制定规范民间借贷的经营行为,健全民间借贷法律监管体系,加快推进民间借贷的立法进程,从而有效完善民间借贷法律规制,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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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民间的金融是不受监管体系监控的,但是民间金融能够有序的发展还是需要相关政策来引导。之所以国家正规的监管部门不对民间的金融企业实施监督管理,是因为要花费的资金是个天价。很多国家只能将民间的金融企业和正规的金融企业管理分开对待。因此民间的金融企业发展空间更加广阔,更加充满活力,这正是国家没有对其进行严格管理的原因,换一句话说,国家的正规管理不适合民间金融企业的平稳有力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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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民间金融一直处于灰色地带,成为法律打击取缔的对象。这一境遇与民间金融所起到的对社会经济的促进作用是极不相称的。因此,民间金融的阳光化也就自然而然的成为学者们所探讨的对象。要真正使民间金融步入规范化,就必须将其纳入到金融监管的对象当中,构建合理的民间金融法律规制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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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和《民法典》等颁布适用,民间借贷案件跨越刑民现象越来越多。民间借贷的刑民交叉问题不仅在司法实践领域难以界定,使得定罪量刑自由度较大;而且在律师实务中,律师针对千变万化的案情,也没有一个清晰的指导性文件提供论据。因此,从总结当下法规出发,结合司法案例与学界观点,综合考虑刑民界限,对规制民间借贷行为的刑民交叉问题提出思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