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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产市场》2009,(7):73-73
案例2003年底,刘先生对某小区的一套商品房进行实地察看后,非常满意。在与开发商讨价还价后,刘先生买下该套商品房。之后,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价款按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145万元。合同中标明:"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139.6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121.4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18.2平方米。"可产权证下来后,刘先生发现,该商品房的套内建筑面积只有118.16平方米,比合同约定的少了3.24平方米。据此,刘先生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退还多收的房款。开发商则认为该商品房是按套销售的,不论面积多少,而且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刘先生已经实地察看了该商品房,因此不同意退给刘先生房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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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房屋开发公司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隐瞒事实真相,夸大其辞,使消费者购买商品房后,大呼上当受骗。日前,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一起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败诉并双倍赔偿原告购房款42万元。 1997年底,大连市消费者焦维林花21万多元从大连利达房屋开发公司购买了一套100平方米的商品房。当他兴冲冲来到大连市房地产交易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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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孟薛 《标准计量与质量(广西)》2003,(1):25-25
案例:小兰不久前在一公用电话亭打了一次不到2分钟的市内联通电话,机主要收2元通话费,但实际收费应与市话公用电话收费相同,即3分钟内收费0.4元。小兰主动跟机主商量,但机主不听解释,还是强行收了他1.5元。作为消费者的小兰看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遂到消协投诉。经调解,机主将收取话费的两倍共3元退还给小兰。维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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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3月,周某以152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块“罗嘉诺”牌手表。2003年5月27日,周某委托其女将该表送至徐某经营的个体修表店修理,该店员工在对该表进行检查时称表的线圈已坏,需要更换线圈和电池,周某之女表示同意修理。数日后,该店员工将表交与周某之女,并告知其已更换了线圈和电池,同时收取了周某之女修理费346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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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朱先生按商家所登广告到某商场买了一台DVD,并被赠送了10盘价值150元的光碟。回到家后,朱先生发现赠送光碟上的字迹模糊,出版社名称与产品包装不符,朱先生顿时觉得上当受骗。他拿着光碟,到有关部门鉴定,鉴定结果显示,10张光碟均为盗版非法音像制品。于是,他将此事投诉到消费者协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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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大学教授张维迎曾面对众多的开发商笑言:“十个开发商,九个是骗子!”房产界充斥着谎言和欺骗,更可悲的是,业界对此习以为常,似乎谎言重复一千遍就可以成为真理。消费者就成了“窦娥”,一时怨声载道,房产纠纷是消费者投诉和诉讼的热点。究其原因,那就是缺乏对开发商的制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明确规定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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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6,(Z1)
2006年6月15日,四川省消委召集省市媒体,就新近北京、四川省高院判决的两起汽车消费纠纷案例判决结果与成都市民朱刚购买的“幸福使者”旧车双倍索赔案截然不同的判决结果发表了观点:从国内一系列涉及汽车消费欺诈的法院判例看,生活用汽车消费纠纷案肯定适用《消法》;涉嫌欺诈的经销商应按照《消法》第49条规定对消费者作出双倍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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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和老伴2003年5月在市场上买回一只高压锅,一开始高压锅能正常使用,未见异常.2005年6月初,老伴在正常使用高压锅做饭时,高压锅发生了爆炸,天花板被冲裂,玻璃震碎.发生事故后,我和老伴找高压锅的经销商要求赔偿,经销商提出我们是2003年5月买的高压锅,已经过去两年,早已过了规定的保修期,因此对发生的损害不负责任.请问:经销商的说法有道理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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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 ,传媒不断报道自称“刁民”的“打假英雄”王海“运气不佳” ,在其“知假买假”后 ,由于与商家协商双倍返还不成 ,于是 ,鸣冤叫屈诉至法院 ,请求法院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 ,判令商家双倍返还其损失。而法院审理后 ,均判决驳回王海要求商家双倍赔偿的请求 ,仅判令商家返还购物款。对此 ,社会议论纷纷 ,消费者很多不理解 ,也有一些传媒载文指责法院判决不公 ,认为法院的判决变相纵容和支持商家售假。其实 ,人民法院对于王海们“知假买假”的所谓“打假行为”不予支持 ,判决驳回其“双倍返还”的请求是完全正确的。首先 ,我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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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能否适用双倍赔偿的问题上,学术界意见不一致,各地人民法院在办理具体案件时,结论也往往各不相同。针对这种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商品房买卖纠纷中以下五种情况适用双倍赔偿: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三、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四、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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