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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WTO争端解决实践的特征及原因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艳红 《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09,(1):1-7
WTO争端解决机制作为一个规则导向的制度,理论上讲对任何国家(不管是强国还是弱国,大国还是小国)都一视同仁。然而,实践表明发展中国家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地位并没有得到多大改善,WTO争端解决机制更多在被发达国家所利用。本文通过对运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成本收益进行分析,来揭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运用这一机制的相对优劣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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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端解决机制的改革是WTO机制相对于GATT机制最大的进步.时至今日,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运行已超过15年,共接受411件贸易争端案件,参与该机制的成员国每年也在增加,然而对其运行效率的研究相对不足.通过对案件数量、发展中国家的参与程度、争端的政策效果、争端解决的时长等方面进行分析,认为WTO争端解决机制基本上实现了其设立目的,但其效率仍需进一步提高. 相似文献
4.
纪文华 《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10,17(1):5-11
WTO争端解决机制被誉为"WTO皇冠上的明珠",正在进行中的WTO多哈回合谈判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对WTO争端解决机制进行"改进和澄清"。在WTO争端机制将发挥愈加重要作用背景下,此种修改将直接涉及和影响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的重大和长远利益。本文概要介绍了多哈回合WTO争端解决规则谈判的进展和面临难点,此后以专家组程序方面的改革建议为例对争端解决规则谈判内容的细致性和演进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在某些问题上试图对中国可考虑观点做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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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的恰当处理将会成为我国在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贸易竞争中获取优势的重要武器。现有国际贸易的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主要由WTO和FTA的争端解决程序构成。WTO争端解决机制经多年发展,在处理与TRIPS的解释和适用有关的争端上已经较为成熟,后TRIPS时代FTA将成为主流,但其争端解决机制相较于WTO并不完备。缺乏独立的争端解决机构、缺乏履行监督机制、难以充分保障发展中国家利益、知识产权章节的具体内容可能排除FTA管辖等问题较为普遍,导致在后TRIPS时代TRIPS-Plus的语境下FTA难以应对未来更繁重的争端解决方面的压力。因此,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亟需从三方面完善:构建FTA中更为实用的争端解决机制;创新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重视提升中国涉外知识产权争端解决话语权,为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提供中国方案。 相似文献
6.
WTO争端解决机制是整个WTO体制中最具有核心作用的机制,其从GATT争端解决机制演化而来,并且克服了原来的一些痼疾.这主要表现在首先确立了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多边原则以及反向协商一致规则;其次为创设了一个常设的上诉机构并使磋商成为必经的程序,限定了严格的时限;最后对发展中国家采取了特殊与差别待遇,从而实现了由原来的"权力取向"向"规则取向"的转变.但是现行的DSU中仍然有一些自身的缺陷集中体现为期限过长、特殊与差别待遇等方面.另外从实践出发,在报复与高额诉讼费用方面对于发展中国家存在着明显的不对称选择.所以为了实现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转变,WTO争端解决机制仍旧面临着改进与澄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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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世贸组织的11年来,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角色从学习与熟悉转化到积极参与,遵从WTO争端解决机构(DSB)的裁决,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规则制定活动,在国际规则的制定中话语权的地位不断提高,在WTO中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同时,11年来,中国在WTO被诉的案件也显著增加,中国、美国、欧盟成为WTO争端解决机制中互涉案件最为频繁的成员,中国被诉案件呈现出向原材料和新能源产业领域快速转移的趋势,中国逐渐成为WTO争端解决机制服务贸易领域的主要被诉方。 相似文献
8.
本文在界定WTO专家组、上诉机构合理“司法解释”权限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反倾销措施协定》项下涉美争端解决的典型案件,得出结论认为,WTO专家组、上诉机构确有越权裁判、司法能动现象,在多哈回合中,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成员方应通过谈判,修改争端解决机制和有关贸易救济的协定,确保贸易救济争端解决中不会出现司法能动现象。 相似文献
9.
本文系统分析了WTO争端解决机制内的印度诉欧共体床单案。通过分析,笔者发现在本案中WTO争端解决局对《反倾销协议》中的一些基本概念“倾销幅度”、“倾销”等作了清晰的界定;对协议第15条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条款做出了解释,笔者认为WTO争端解决局在个案报告中对协议文本做出的解释具有类似司法解释的效力,我们应加强对个案的研究,来应对我国加入WTO后面临反倾销的压力。 相似文献
10.
发展中国家参与WTO诉讼活动诉前费用过高的原因及对策分析——以鼓励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WTO诉讼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姜作利 《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12,(1):50-56
WTO法律制度的法律化、西方法学的晦涩难懂及复杂的程序、相关优惠待遇规定形同虚设及缺乏相应的法律机制和诉讼经验,导致发展中国家参与WTO争端解决活动的诉前费用大幅度提高,严重制约着发展中国家积极参与WTO争端解决活动,难以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发达国家在多年的司法实践中,积累了不少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有效降低政府的诉前费用负担的经验,值得发展中国家借鉴:发展中国家应建立相应的法律机制,提高自己的能力,充分利用一切资源,切实降低诉前费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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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WTO“司法积极主义”的限度及中国的应对——从国际政治的视角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峰 《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10,17(4):14-20,27
在WTO的争端解决实践中,争端解决机构的"司法积极主义"受到了国际政治的有力制约,但是效果却因人而异。这说明当今世界经济的发展并未能彻底摆脱"权力政治"的阴影,不利于世界经济的有序发展。中国应积极参与WTO的争端解决实践,增强自身的政治操作能力和理念贡献能力,并争取相应的话语权,使得WTO规则朝着有利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12.
作为WTO"皇冠上的明珠"的争端解决机制一直是保障多边贸易体制的正常运行的中流砥柱,在缓解、消除全球贸易摩擦与冲突中起到重要作用。然而随着特朗普政府引领的美国"强权主义"回归,挑战了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权威性,对上诉机构的干扰致使上诉机构几近瘫痪。在此背景下本文在对1995-2019年WTO争端案件发展趋势详细分析的基础上,着重研究了特朗普执政以来全球以及中美之间的贸易争端案件。通过对案件和当前WTO争端解决机制发展的最新事态的分析,本文进一步剖析了当前全球贸易争端机制存在的问题以及我国的应对之策,以期能对我国贸易利益的保护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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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入世十年主动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实践述评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龚柏华 《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11,18(5):9-18
自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的十年内,中国主动或被动地参与了WTO争端解决机制。本文首先对中国入世十年以来参与WTO争端解决的实践进行了总体评价,然后就中国入世十年来作为申诉方主动参与WTO争端解决案例做了述评。本文认为,入世十年来,中国在WTO争端解决诉讼上,基本维持着攻少守多但又不失均衡的状态。中国发起争端解决的案子主要集中在贸易救济领域,起诉案子的质量有待提高,需要各方更深入地发掘欧盟等国违反WTO规则的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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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十周年:中国参与争端解决机制的宏观问题和应对之策概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纪文华 《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11,18(3):18-24
2011年是中国加入WTO十周年。在过去10年中,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机制逐步深入,当前已成为主要参与者,成绩来之不易。在此过程中,中国不仅需处理具体案件中的问题,还不断面临一些制度层面挑战。本文从认知态度、能力建设、政企互动三个方面考察了中国在加强参与和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方面所可能面临的一些内部宏观性问题、采取的应对之策、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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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介入制度是WTO争端解决程序中的一项具有特色且非常重要的制度。本文介绍了第三方介入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并在分析第三方在争端解决中的权限以及第三方介入制度运行的基础上,提出我国作为第三方介入WTO争端解决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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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涉案WTO争端解决的条约解释及其比较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张乃根 《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12,19(3):34-44,52
2011年是中国入世后涉案WTO争端解决的结案数量最多的一年。这些结案报告含有大量关于WTO协定的条约解释,且多半直接影响案件的裁定,全面地、深入地研究这些条约解释,对于总结中国涉诉案件的经验教训以及继续更好地应对WTO争端解决,维护中国的国家利益及企业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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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WTO争端解决:2011年回顾与2012年展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龚柏华 《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12,(2):5-13,81
本文总结了2011年内中国参与WTO争端解决实践的总体情况,并对2011年内中国作为申诉方、被申诉方参与的磋商案子、专家组阶段案子、上诉机构案子做了概述。文章还就2012年中国可能面临WTO争端解决的3起案子做了预测,这3起案子涉及稀土、出口信贷和汽车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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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与中国等部分世贸组织成员近期公布了之前达成的《根据DSU第25条的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及其附件1和附件2。在WTO上诉机构结束停摆之前,这些成员若对专家组一审裁决不服,可以此作为再次审议的临时安排。WTO争端解决机制是一个有机整体,其制度设计有其独到之处和内在逻辑。用仲裁代替上诉,从程序上看,争端解决似乎也是经历两审程序,但是这与原先的"两审终审"有本质区别。这种区别不仅体现在上诉与仲裁制度本身的差异上,也体现在裁决的执行力方面。事实上,根据临时仲裁安排作出的裁决执行能否援引WTO争端解决机制是有争议的。临时仲裁安排既不是部分成员达成的诸边贸易协议,也不是对DSU的正式修改,其法律性质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执行力自然也会遭到质疑。世贸组织目前面临的问题不单是争端解决的程序问题,其背后同时折射出许多实体问题。程序问题必须与实体问题一并解决,这才是迎接多边贸易体制挑战、改革WTO规则的正确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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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在回顾相关研究的基础上考虑四阶段WTO争端解决程序,根据WTO争端案例结案时长不等的特点和多阶段策略选择难以量化的性质,建立WTO贸易救济措施争端解决绩效动态非平衡面板数据模型,运用系统GMM检验,对WTO贸易救济措施争端解决绩效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积极援引WTO争端解决机制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挽回贸易损失的,尤其是双方在争端解决过程中达成的磋商解决、请求专家组中止工作、相互满意解决或者败诉方执行WTO决定等均对申诉方出口贸易具有促进作用;尽快结案将有利于申诉方,而WTO争端解决案件的持续时间越长,越不利于申诉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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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争端解决机制自生效以来,以其高效的纠纷解决和具有约束力的裁决一直被认为是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重要力量。尤其是争端解决中设立上诉机制,开创了国际争端解决两审终审的先例,这使得WTO体制下的争端解决与其他国际体制下的争端解决相比,更加凸显其公正性与有效性。然而,由于个别成员的阻挠,上诉机构于2019年12月10日因到期离任的成员不能够及时得到增补而陷于"停摆",无法继续受理上诉案件。上诉机构停止运作会给WTO的争端解决机制走向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但是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不会停止工作,多边贸易体制也不会因此陷入崩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