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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一、将两种不同性质的资产混合在一起 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建筑物属于固定资产。从形式上讲。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和建筑物的价值都属于工程成本。但实际上,土地的价值在转入在建工程后,并没有改变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的性质。按照目前的核算方法,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规定的期限摊销;在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转入在建工程后,既不摊销,  相似文献   

2.
《企业会计制度》第47条规定: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本制度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时,应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开发成本;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这样规定是为了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固定资产作为商品买卖的需要,避免出现买了房屋却没有买土地使用权的纠纷。  相似文献   

3.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批准有偿有期限出让,企业对国有、集体土地享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具体内容包括对土地的开发权、利用权、出租权、转让权、抵押权等。我国土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用地单位和个人只有使用权,均实行有偿、有期限的使用。由于我国土地使用权开发模式不一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多样性,土地使用权核算方法不规范,土地使用权级差价值差异大,因此建立一套适合中国特色的土地使用权开发模式和核算方法十分必要。笔者结合从事开发区土地使用权开发经营的工作实践对此作些探讨。一、土地使用权开发…  相似文献   

4.
声音     
《中国土地》2015,(3):62
<正>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不动产登记完全是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的。新版不动产权证书上设置的"使用期限",不是房屋所有权期限。"使用期限"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使用权有期限,所有权无期限,两权分离。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廖永林:土地批而未用很大一部分是政府原因造成的,因而对地方政府的诚信也要挂牌。不仅针对用地主体,也要针对供地主体。要选取试点城市,建立土地市场诚信管理  相似文献   

5.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是土地他项权利登记的一种主要类型,抵押期限则是抵押登记权属审核的主要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基层国土部门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时,往往将抵押登记期限设定为一年,或者不设定期限。对于设定期限的,到期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到国土部门办理续期抵押登记,换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对于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合理,有些抵押人、抵押权人提出了质疑,法院、律师事务所等部门也有异议,给抵押登记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麻烦。而不设定抵押期限,土地使用权抵押则形同虚设,不但与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符,影响了土地登…  相似文献   

6.
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风险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研究目的:提出防范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风险的策略。研究方法:综合分析法与比较分析法。研究结果:(1)从贷款抵押类型、抵押期限、土地使用权价值变化、抵押物瑕疵等方面综合分析了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潜在风险;(2)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风险种类多样,日益凸现。研究结论:通过加强银行部门对国家政策、经济形势分析预报,合理确定抵押地块贷款类型和期限,政府部门应完善土地登记制度,防范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风险。  相似文献   

7.
国家作出有关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若干规定最近,国家有关部门对出让各种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期限等问题作出规定。《规定》明确,用于商业、旅游、娱乐方面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用于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工业、综合或其他用地使用期限为50年;居住用地使用期...  相似文献   

8.
自1987年开始,广东对长期以来实行的“无偿、无期限和限制流动”的土地使用制度进行了改革,推行了在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前提下,实行“有偿、有期限和允许依法流动”的新使用制度。至1995年底,全省100%的地市级、95%的县(区、市)已实行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制度。  相似文献   

9.
<正>2016年4月,浙江省温州市部分市民因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或即将到期,面临要补缴数十万元土地出让金才能重新办理土地证的遭遇,在社会各界引发关注和热议。实际上,不仅仅只有住宅用地,包括商服用地和工业用地在内的各类建设用地中都有面临使用权到期的土地。在现行法律中,这些土地的使用权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到期以后又将如何处置?处置中应遵循什么原则?本文将就这些问题进行逐一分析。关于土地使用权年期设定的规定  相似文献   

10.
地上权与批租土地使用权之异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地上权起源于土地租赁,因此,它与因租赁而获得的批租土地使用权有众多相似之处。但两者存在两大不同:第一,批租土地使用权一般都定有期限,期满地上物无偿收归地主;地上权的期限法律上一般不明确规定,所以,可以有期也可以无期。对定有期限之地上权,期满物归地主时,地主应给予承租人相应补偿;第二,从土地所有者手中取得批租土地使用权必须有偿,即不能无偿赠与,而取得地上权原则上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即,可以无偿赠与。  相似文献   

11.
正上世纪80年代末,深圳和上海开启了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先河。1988年的宪法修正案明确,在坚持城市土地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允许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随着《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我国基本确立和逐步完善了国有土地有偿出让制度。作为国有土地出让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出让期限以及到期处置问题备受关注。尽管相应法律法规明确了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  相似文献   

12.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续期是我国土地公有制下的一个非常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问题,基于城市土地国有的法律制度、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法律效力以及地方财政收入可持续性的实际需要等原因,研究认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应当实行有偿续期。然而,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有偿续期会涉及到一些关键要素的界定,诸如有无免费续期面积、是否采取超面积加成征收的惩罚措施、续期费用缴纳标准、续期费用缴纳方式等,这些关键要素的确定在制度上的不确定性势必会对住宅拥有者的福利产生或轻或重的影响。基于阿马蒂亚·森的可行能力理论,从个人权利、经济状况、生活状况、心理活动这四项功能性活动,深刻剖析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有偿续期对住宅拥有者福利影响的维度,据此,从明确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续期后享有的各项权利、科学制定续期缴费标准测算方案、合理划分土地出让期内建设用地使用权增值收益、加强续期制度顶层设计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与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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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讯上海市副市长冯国勤最近在一次会议上说,今后5年内上海将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激活农村土地市场,利用级差地租,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城市化,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据悉,这一机制探索的思路框架已经基本形成:按照"土地确权、两权(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价值显化、市场运作、利益共享"的方针,依据土地有偿使用原则,对上海郊区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有偿有期限流转制度。农业用地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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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事关中国农村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意义重大.当前,我国城市土地使用权大规模流转的同时,却限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这不符合时代的要求和现实发展需要,不利于农村土地的合理配置,不利于集体资产和农民利益的保护.因此必须在以下方面进行制度创新:扩大主体范围,确定使用期限,规范登记工作,建立回收和回购制度,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规范的宅基地使用权自由流转交易平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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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在法律上,最早的相关规定是1990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之后,1995年颁布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都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期限和续期作了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规定的主要内容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期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教育和文化等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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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 (试行 )》 (以下简称新财务制度 )和《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试行 )》 (以下简称新会计制度 )施行以来,我们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了一些需要通过制度才能解决的问题,现提出来供以后修订制度时参考。   一、关于递延资产摊销期限   (一 )问题   1.新财务制度与新会计制度对递延资产摊销期限的规定不一致。新财务制度规定:"递延资产按不少于五年的期限摊销";新会计制度对递延资产的规定则为:"发生摊销期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时,借记本科目"。也就是说递延资产的摊销期限只要在一年以上即可,不是非要按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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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闲置土地的责任认定闲置土地的政府责任认定闲置土地的政府责任认定工作应由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承担,下级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协助上级部门,负责提供完备的土地审批信息和批后土地使用情况的相关基础信息。因出现下列情形而导致土地闲置的,其责任应认定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1.因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期限、条件将土地交付给国有建设  相似文献   

18.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类型与取得方式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根据我国的土地使用制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与土地所有权相分离,国家可以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方式,依法确定给单位或个人使用。与此相对应,单位或个人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取得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承租土地使用权和作价出资(入股)土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19.
土地租赁的两种方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殷琳 《中国改革》2005,(7):36-36
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化,我国土地租赁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方式。一是国有土地租赁;一是土地使用权出租。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出租都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在土地管理法规中,国有土地租赁的概念在1998年2月17日发布的《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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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探索农民土地所有权认知的动态变化及其内在机理,提出与之相适应的农地制度创新模式。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统计分析法。研究结果:农民对于土地所有权的认知与法制教育无关,与外部力量的干预高度关联。研究结论:农民土地所有权认知不是现行法律文本意义上的宣传教育的结果,而是农民作为认知主体自主建构土地产权象征意义的过程。新一轮农地制度创新要赋予农民永久期限的土地使用权和对抗外部干预的救济权,以保证农地使用权的长期稳定,促使农民在长期稳定使用权的基础上建构起象征意义的土地所有权认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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