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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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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数字服务贸易的出现极大地降低了传统贸易壁垒的出现频率,导致像RCEP中新兴经济体国家为保护国内市场而新增了许多“虚拟”贸易壁垒。在此背景下,如果RCEP国家持续增加数字服务贸易限制类措施是否导致中国数字服务产品在不同贸易方向上的调整?本文根据联合国主要产品分类和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测度2008-2020年全球主要经济体数字服务贸易进出口商品数据,将数字服务贸易壁垒限制性指数作为衡量数字服务贸易壁垒的主要变量进行研究。实证结果显示:数字服务贸易壁垒对中国出口贸易扩展边际降低的贡献率较高,其中启动数字服务贸易限制预案的影响较明显,同时壁垒又促进了中国出口贸易数量边际和价格边际的增长;随着RCEP谈判的推进,以2012年为分界点,数字服务贸易壁垒对中国数字服务产品出口的冲击逐渐弱化,具体体现在2013-2020年三元边际均值的大幅度提升。最后,从推动互通融合发展、加强中国在国际市场话语权等方面提出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2.
随着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数字贸易日益成为重塑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重要力量,在全球服务贸易中的主导地位逐步显现。基于2005—2020年存在数字贸易往来的经济体数据,采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探讨全球数字贸易网络整体特征、网络中经济体个体特征以及数字贸易网络格局演变规律,研究发现,全球数字贸易规模在样本期内迅速扩大,各经济体之间的数字贸易联系更加紧密,经济体之间的通达性与聚集程度显著提升,美欧等经济体在交易能力、控制能力、中介作用等方面处于数字贸易网络的核心枢纽地位;采用QAP方法,结合各经济体数字贸易限制指数,剖析全球数字贸易主要治理规范,研究发现,数字贸易发展与数字贸易限制程度负相关;基于行业异质性视角,探究各经济体在数字贸易不同领域网络地位的差异性与演变特征,研究发现,尽管初期各经济体在数字贸易不同领域具有各自的比较优势,但近年来美欧等经济体在数字贸易各领域的优势地位更加明显。为促进我国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应重视数字技术应用,扩大数字贸易规模;处理好开放与保护的关系,提升我国数字治理能力;把握区域经贸协议扩容机遇,更好融入国际数字贸易;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相似文献   

3.
全球数字贸易的快速发展带来国际贸易方式的改变,数字贸易成为经济全球化的新引擎。不过,数字税、本地化要求、数据跨境流动限制、非中性审查制度等数字贸易壁垒对数字服务出口产生了不利影响。基于双边数字贸易壁垒影响数字服务出口的理论机理,利用2014—2019年49个经济体数字服务贸易面板数据对相关假设进行实证检验。结果发现,双边数字贸易壁垒均显著抑制了数字服务出口,且这种抑制效应在经过一系列内生性和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异质性分析结果进一步显示,双边数字贸易壁垒在数字服务部门和进口规模层面上呈现出更加复杂的多重出口抑制效应。作用机制分析结果表明,贸易成本是双边数字贸易壁垒产生出口抑制效应的中介变量,而签订数字贸易协定能弱化数字贸易壁垒的出口抑制效应。此外,随着数字服务出口规模的扩大,双边数字贸易壁垒的出口抑制效应呈现出一增一减的反向变化趋势。鉴于此,为更好地促进数字服务出口,有效降低双边数字贸易壁垒的出口抑制效应,政府部门应构建数字贸易壁垒预警机制,完善差异化应对策略,积极签署双边、区域甚至多边数字贸易规则及协定。  相似文献   

4.
数字技术是制造业发展的重要动能,制造业数字化是未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基于OECD数字服务贸易限制指数对全球50个经济体出台的数字服务贸易限制措施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利用国家间投入产出数据(ICIO)和网络就绪指数(NRI)构建制造业行业数字化转型指标。研究表明:各国数字服务贸易限制措施会显著阻碍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进一步分析发现:对发达国家负向影响并不显著,对发展中国家存在显著负向影响;细分领域内,电子商务、基础设施连通性、跨境支付均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有显著阻碍作用,知识产权和其他限制性措施的阻碍作用不显著;按制造业行业研发密度分样本分析结果表明:研发密度越高的行业受到的阻碍作用越大,阻碍程度按高研发密度、中高研发密度、中研发密度、中低研发密度依次递减;按制造业行业要素密集度分类分析发现:对劳动密集型行业影响并不显著,资本密集型行业和技术密集型行业均受到显著负向影响。  相似文献   

5.
数字贸易规则已经成为新一轮国际竞争中的焦点。本文系统考察了自由贸易协定数字贸易规则对数字服务贸易的影响及其机制。研究结果表明:高水平的自由贸易协定数字贸易规则对数字服务贸易有显著的促进效应,其中争端解决与合作条款、数据管理条款、贸易促进条款带来的贸易促进作用最为显著。除金融服务业以及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业外,7项典型的自由贸易协定数字贸易规则对养老金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业5个部门的数字服务贸易都表现为显著的促进效应;在经济发展水平相似的经济体之间,深化数字贸易规则条款深度可以获得更强的贸易促进效应,且南南型经济体缔约的自由贸易协定数字贸易规则比北北型表现出更强的贸易促进效应;美式模板比其他类型的数字贸易规则表现出更强的贸易促进作用;自由贸易协定数字贸易规则可以通过减少贸易成本等路径提升数字服务贸易流量。  相似文献   

6.
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为中国服务贸易赶超他国提供了机遇,但与此同时数字领域的贸易保护政策和限制手段也与日俱增。在中美服务贸易博弈的背景下,中国数字服务贸易的发展遇到诸多困难,如美国联合其盟友对华为、TikTok等中国数字服务企业进行制裁。笔者从国内外视角分析了中国现阶段所面临的数字服务贸易壁垒。从国外视角看,美欧主导数字服务贸易规则的制定、新兴经济体限制数据流动法律的颁布、“一带一路”国家数字鸿沟与数据安全问题使得中国面临外部数字服务贸易壁垒;从国内视角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和促进数字服务贸易发展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使得中国面临内部数字服务贸易壁垒。中国应积极推进多边数字服务贸易合作机制,削减中国当前面临的数字服务贸易壁垒。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亚太新兴经济体数字贸易发展成效显著,已成为平衡中美在亚太地区经贸博弈的关键力量,我国与亚太新兴经济体数字贸易合作将对重塑亚太乃至世界经贸格局有着深远影响。文章从我国与亚太新兴经济体数字贸易合作现状出发,分析了亚太新兴经济体数字产业发展需求和我国数字产业优势,发现我国与亚太新兴经济体在跨境电商和数字新业态领域存在广阔的合作空间。同时,通过对亚太新兴经济体对外签订数字贸易条款的覆盖率和法定承诺率进行测算,发现亚太新兴经济体的数字贸易协定数量以及条款质量逐渐赶超我国,给我国与其数字贸易合作带来诸多挑战。为此,从多层次增进数字贸易合作共识、以协定整合及规则对接构建数字贸易合作制度性安排、以发展需求为导向深化数字产业合作、打通数字贸易合作的数据流动通道等方面提出了促进我国与亚太新兴经济体数字贸易合作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8.
2019年1月,76个WTO成员签署《电子商务联合声明》,确认启动与贸易有关的电子商务议题谈判,旨在制订电子商务/数字贸易领域的国际规则。本文在对谈判成员、提案内容和规则议题进行梳理的基础上,研究分析了数字贸易规则博弈焦点和国家间立场分歧。研究发现:从成员构成看,发达经济体是谈判的主导者,发展中经济体参与谈判和提交提案的比例偏低;从议题设计看,谈判内容远超以往电子商务谈判,更多聚焦于跨境数据流动、源代码披露等数字贸易规则议题;从博弈焦点看,谈判核心包括数据要素、市场空间、监管治理、技术发展与收益分配5个方面,发达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的诉求差异巨大。在此形势下,中国既要加快完善国内体制机制,营造有利于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发展的环境,又要积极参与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制订,提出中国规则主张。  相似文献   

9.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互联网的应用已经遍及全球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数字化与全球化的发展,更是使数字贸易这一理念在全球范围内迅速生根发芽并逐渐茁壮成长,如今已是全球贸易经济发展新的重点领域。由于国情不同,各国都具有以自身价值诉求为核心的数字贸易规则。本文主要对数字贸易的理论与内涵、规则以及影响进行综述性研究,对世界上具有代表性的美欧数字贸易规则进行梳理与总结,结合我国数字贸易相关理论政策提出一些个人见解。  相似文献   

10.
温军  刘红  张森 《国际贸易》2023,(2):64-71
在全球经济低迷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双重冲击下,世界各国普遍遭遇国际贸易萎缩并加强运用贸易壁垒实现价值追求和利益博弈。文章在梳理贸易壁垒的内涵、类型及演变特征的基础上,剖析了数字贸易对传统贸易壁垒的冲击与重塑效应。研究发现,数字技术与国际贸易的深度融合在弱化乃至消解部分传统贸易壁垒的同时,催生出数字贸易壁垒这一新型壁垒。数字贸易壁垒的实施程度与数字技术的应用维度和深度密切相关,其在内容和形式上重构着国际贸易壁垒体系,制约着全球数字贸易范围的拓展和规模的壮大。中国在由数字贸易大国转向数字贸易强国的过程中,应积极打造数字贸易开放体系,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参与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制定,从容应对数字经济时代的贸易壁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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