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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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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众标准化》2005,(5):15-15
标识范围不同。商标是区别一个企业的产品和其他企业产品的标记。商标使用地域名称时则受到限制,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原产地或产品名称由地域名称和产品通用名称组合而成,其专用标志是区别原产地域范围内经申请批准有权使用该专用标志的企业产品,与本地区其他企业及其他地区企业产品的标志。  相似文献   

2.
解芃 《乡镇企业科技》2009,(19):106-106
商标是商品的名称,它常取自于人名、地名、公司名称或普通名词组合。外国商标通常运用构词法,如剪辑词、混合词或首字母词构成。优秀的商标具有词汇简明、语音响亮、寓意深刻、联想丰富等特点,其目的是反映商品的属性和优点,以吸引消费者的欲购心理。鉴于商标的特点,在起商标或翻译商标时,我们要全面考虑,努力使其符合商标的特点。  相似文献   

3.
商标是商品的名称,它常取自于人名、地名、公司名称或普通名词组合。外国商标通常运用构词法,如剪辑词、混合词或首字母词构成。优秀的商标具有词汇简明、语音响亮、寓意深刻、联想丰富等特点,其目的是反映商品的属性和优点,以吸引消费者的欲购心理。鉴于商标的特点,在起商标或翻译商标时,我们要全面考虑,努力使其符合商标的特点。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商标国际注册工作①得到了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学习商标国际注册知识、研究商标国际注册问题、办理商标国际注册成为许多有志于参与国际竞争的企业的自觉选择和自发行动。然而,与国外企业相比,我国企业在商标国际注册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马德里体系建立20多年来,通过该体系到我国申请注册的海外商标总量达13.99万件,是我国企业通过该体系到外国申请注册商标数量(9477件)的14倍左右②。近几年来,"王致和"、"洽洽"、"海信"、"新科"等我国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的事件频繁发生,折射出我国企业在商标国际注册方面存在着薄弱环节和不足。  相似文献   

5.
未注册商标的重要保护途径 未注册商标又称为非注册商标,是指未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而直接适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的商标。未注册商标的范围非常广泛,主要包括2种类型:一是具有固有显著性,可依法申请注册,但商标所有人基于各种理由没有申请,这包括因各种原因而被撤销的商标;二是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的规定,尚不能申请注册的商标,如声音商标、味觉商标、造型商标等。  相似文献   

6.
一、驰名商标及其特点所谓驰名商标,是指经过长期使用,具有良好信誉,为公众普遍知晓的商标.它代表着一个企业的良好形象,蕴含着一种商品从设计、生产、销售到售后服务等全方位的信息,是生产者、经销者及消费者的共同追求.驰名商标是在一般商标的基础上,由企业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创造出来的,因而相对于一般商标而言,它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1.知名度高.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是驰名商标的首要特征.所谓知名度高,一方面是指在一定社会区域内该商标广为人知.Trips文本第2节16条2款规定:“确认某商标是否系驰名商标,应顾及有关公众对其知晓程度,包括在该成员地域内因宣传该商标  相似文献   

7.
我国驰名商标的域外保护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蒋燕 《企业活力》2006,(1):62-63
<正>一、我国驰名商标域外保护乏力我国企业经过不断的学习和创新, 品牌竞争力得到不断提升,培育出了一大批在我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即中国驰名商标。驰名商标象征着企业良好的信誉和强烈的品牌吸引力,是企业巨大的无形资产。但我国驰名商标的拥有者普遍对自己的商标缺乏保护意识——品牌国际意识淡漠,域外保护不力,已经成为我国企业国际化的拦路虎。 1.我国企业商标的国际注册量不足从全国范围看,企业商标注册的国际化不足现象很普遍。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资料显示,自我国于1989 年10月4日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系统至2004年年底,中国企业通过马  相似文献   

8.
我国1992年的《商标法》,允许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注册商标。该法规定,外国商标一经注册,即获得中国法律的保护,享有中国注册商标同等的权利。我国《商标法》的实施,为商标的国际化奠定了法律基础。各国不同商品的商标将作为企业实力的象征在我国纷纷登台亮相,展示各自的魅力。在国际  相似文献   

9.
一个商标归属何人,保护范围有多大,常常不取决于该商标使用人,也不完全取决于该商标所有人。往往要由国家法定专责机构依法作出研判、确定。这种依法对商标权的可保护性及保护范围大小予以确定的活动,谓之商标确权。商标权的发生,在有些国家可以通过使用.有些国家则必须通过注册,也有些国家既可以通过使用,也可以通过注册。  相似文献   

10.
地名商标属于弱显著性商标的范畴,其保护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合理使用。《地名商标合理使用的构成要件》一文,作者通过对最高法院公报中典型商标案件剖析,找出地名商标侵权与合理使用之间的界限,为地名商标的合理使用提炼出具体的判断标准,为实践中的判断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1.
一、对我国驰名商标被抢注的特点分析驰名商标是指经过长期使用、具有良好信誉,为相关公众知晓的商标。随着我国加入WTO及对外贸易的迅猛发展。企业产品出口贸易也增长很快,特别是一些拥有驰名商标的企业利用自己的商标信誉在国外迅速开拓了市场。然而,令人担忧的是,由于我国许多厂商对出口商品商标保  相似文献   

12.
地理标志与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有什么关系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地理标志可作为证明商标(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或者集体商标(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申请注册。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的,其商标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  相似文献   

13.
峻岭 《房地产导刊》2013,(11):29-29
自10月15日起施行的《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规定,宾馆(酒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建筑物及居民住宅区名称,禁止使用国家领导人名字、外国人名和外国地名作地名。(10月8日《大河报》)  相似文献   

14.
一、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企业的商标权受到以下损害时,可以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一)他人将与申请人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在非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注册或者使用,可能损害申请人权益的;(二)他人将与申请人申请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登记或者使用,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  相似文献   

15.
传统的商标在多数人看来主要是语词、名称或某种徽标(logo),那些突破了上述对象的外延以及对这些对象进行识别的感知方式范围的商标,可以称为非传统商标。根据功能的关联性和显著性标准可以认定非传统商标的可注册性。非传统商标包括形状商标、声音商标、气味商标、立体商标等。商标注册的非视觉化呈现给实践提出诸多难题,这些难题不但为传统商标侵权认定标准提出了挑战,也为商标注册标准的多样化提供了技术性机遇。  相似文献   

16.
他人将甲在先注册的商标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登记,甲以他人侵害其商标专用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将乙在先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并初审公告,乙以侵害其企业名称权提出异议;他人将丙在先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并被核准,丙以侵害其企业名称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将丁在先注册的商标文字用作专卖店(专修店)的字号登记,丁以侵害其商标专用权提出争议。以上因商标权和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权引起的诉讼、异议、争议,当事人统称商标权与字号权的权利冲突。商标、厂商名称在《…  相似文献   

17.
我国《商标法》第15条规定:“未经授权,代理人或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异议复审及商标争议案件审理过程中,依据《商标法》第15条审结了多起案件,其中涉及到代理人擅自注册被代理人商标的案件较多,本将对代理人擅自注册被代理人商标的情况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18.
驰名商标是商标中的望族,它不仅具有很高的广告效应,所受到的法律保护也明显超过普通商标。由于驰名商标具有较高信誉和广为公众知晓的特性,它可以催化企业无形资产的形成和发展,给企业带来巨大的利益。在我国,传统上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定,主要是通过商标局来进行,  相似文献   

19.
我国《商标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或者服务商标注册。同时还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这就是说,以什么样的标志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申请人有充分的选择余地和自由。但是,因为《商标法》还规定,只有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才能成为注册…  相似文献   

20.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3条的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此外,根据《商标法》第13条、第14条的规定.驰名商标无论是否在我国取得注册均是我国商标法保护的特殊商标类型。但是,我国《刑法》第213条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对象仅仅包括他人所有的注册商品商标。然而.从我国近几年发生的假冒商标侵权案件来看.侵权对象不仅包括商品商标.还包括其他类型的商标.并且侵犯其他类型商标权利行为的严重程度不亚于侵犯商品商标权利的行为。因而.假冒注册商标罪只保护注册商品商标权的立法模式的合理性遭到了诸多学者的质疑。本文拟从刑事立法的必要性和谦抑性标准入手.对我国侵犯商标权罪的犯罪对象立法模式进行分析和评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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