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顾斌 《财会学习》2014,(8):38-39
股权众筹以其创新性吸引到众多融资者和投资者的参与,但在我国还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股权众筹存在什么风险,该风险又有何特性?专家:2009年众筹在国外兴起,2011年众筹开始进入中国,2015年国内正式诞生第一例股权众筹案例,2014年国内出现第一个有担保的股权众筹项目。2014年5月份,明确了证监会对于众筹的监管,并出台监管意见稿。  相似文献   

2.
我国应立足于普通投资者的净资产水平和投资能力,设置合理的年投资总金额以及对单个投资项目的最高投资金额。同时,面对现行融资准入制度瓶颈,除了调整法律法规,还需要规范融资方的信息披露要求。想要解决我国众筹平台目前普遍存在的量多质低的问题,必须在发放经营许可之前,在审核上对平台质量严格把关。  相似文献   

3.
<正>近日,据云南初创互联网金融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骥透露,云南首家股权众筹平台最快将于2015年1月上线,并面向公众和创业者免费开放。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及的"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让一直游离于法律边缘的股权众筹趋于阳光化。致力于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的云南这次并没有落在后面,云南省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的批复,赋予了云南初创互联网金融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信息服  相似文献   

4.
本文的目的是帮助股权众筹主体了解股权众筹存在的法律风险,实现投资者“明明白白投资”、创业者“踏踏实实融资”。对于绝大多数创业者而言,资金短缺是无法回避的难题。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创业企业融资中遇到的不被传统金融机构重视的局面。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方式包括P2P、第三方支付、众筹等。广义上而言,P2P业务也被看作是众筹的一种,即债权众筹。而狭义上的众  相似文献   

5.
股权众筹对于实现便捷高效融资,解决创业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具有深远意义。但由于法律不完善、信息不对称、监管不到位等诸多原因,我国股权众筹投资者保护面临着诸多困境。只有明确界定股权众筹各相关主体的责权利关系,才能构建符合我国股权众筹发展实际的投资者保护制度,实现对投资者的有效保护,推动股权众筹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6.
方琳 《财会学习》2016,(7):243-245
在总理的多次提及和重视下,股权众筹经过短短一年多的发展,无论是筹资金额还是平台数量都实现了急速增长.但是,作为新兴产物,股权众筹要想发挥其真正的作用还需要有各方的努力和建设.现阶段的股权众筹发展还存在很多问题,包括合格投资者不达标,法律体系不完善以及平台建设缺陷等问题,对此本文借鉴美国股权众筹发展的启示提出了推进投资者教育、完善法律体系建设以及加强平台管理建设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本文分析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发展股权众筹的案例以及台湾地区场外交易市场参与股权众筹发展的先进经验后认为:我国当前发展股权众筹的根本问题是缺乏股权众筹发展的法律土壤,同时传统的债权思想也成为制约股权众筹发展的重要因素;区域股权市场在开展股权众筹业务时具有资源、风险控制、股权退出等方面的优势,依托区域股权市场开展股权众筹试点可以成为我国发展股权众筹的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8.
在新三板发展股权众筹具有重要意义,也具备现实可行性,但仍需做好发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信息披露、股份管理等制度的衔接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发展中国家众筹发展潜力报告》,2025年全世界众筹市场规模将达到3000亿美元,发展中国家将达到960亿美元,其中有500亿美元在中国,众筹市场发展前景广阔。众筹融资在我国出现于2011年,并获得了较为快速的发展,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但由于缺乏必要的管理规范,众筹融资活动在快速发展中也积  相似文献   

9.
股权众筹在中国的合法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股权众筹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在中国迅速崛起,它打破融资渠道限制、降低时间成本,具有传统融资方式难以比拟的优势,有效解决了小微企业及初创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同时,这种新型互联网金融模式冲击着现有金融法制,实际运行中存在诸多不适应性,亟需使其合法化并纳入监管。我们需要顺应时代潮流,结合现实状况,准确界定股权众筹的法律地位、特征以及证券的范围,并借鉴域外小额豁免的经验,重新定义公开发行与非公开发行之“特定对象”的概念。与此同时,妥善地协调融资与投资者保护的关系,对股权众筹的监管作出相应的制度回应。  相似文献   

10.
李目 《河北金融》2020,(12):10-14
互联网的普及和高速发展,为股权众筹这一满足小微企业融资和大众投资的新型融资模式创造了良好的机遇。然而金融创新必然伴随着对金融安全的考量。在厘清公募股权众筹的主体法律关系基础上通过分析公募股权众筹主体法律风险,结合立法和司法层面的监管现状和域外监管成熟经验,立足于新《证券法》的实施从明确融资人的权利义务、监管股权众筹平台和保护投资人权益的角度对构建我国公募股权众筹的监管体系提出完善建议,以拓宽普惠金融的广度与深度。  相似文献   

11.
股权众筹是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形式,具有满足小微企业融资和大众投资需求、低交易成本、市场透明度高的特点,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然而,我国现行过于严格的合格投资者标准,严重制约着其良性发展,甚至失去股权众筹的本意。本文运用博弈分析大小不同投资者投资决策策略空间的差异,发现只有小型投资者尤其是行业专业小型投资者,才可能投资小额股权众筹项目;结合美日等国股权众筹合格投资者制度的建立历程及其适用环境,认为我国应坚持分步走原则和差异化标准方略,从修订《证券法》着手,构建我国的股权众筹合格投资者制度。  相似文献   

12.
在当前这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众创空间"大环境的引领下以及随着2015年两会的召开"互联网+"首次写入了政府工作的报告,股权众筹(equity-based crowdfunding)这种融资模式已彻底进入了人们的视线。然而,在股权众筹中,如何做到减少信息不对称的影响,使普通投资者面对眼花缭乱的众筹平台以及众多筹集项目参与到自己的项目中去是很多众筹平台以及融资者必须面对的问题。基于此,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的股权众筹平台引入了领投人制度,本文就股权众筹中的领投人制度进行梳理,分析股权众筹中领投人制度的作用以及领投人和跟投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相似文献   

13.
14.
孔汀 《理财》2014,(6):22-23
互联网已经给很多传统行业带来了颠覆性的改变,下一个轮到的也许就是投融资。  相似文献   

15.
股权众筹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种创新模式,在为草根创业者提供融资机遇的同时也伴随着风险同在,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不可忽视金融高效与金融安全之间的平衡。结合众筹业近年来在我国发展的现实,通过对股权众筹的内涵和主体架构的诠释来厘清股权众筹的法律关系,同时参照和借鉴国外关于股权众筹的立法创新经验,并结合股权众筹在我国的实践以及股权众筹的现行法律规制,基于股权众筹的证券属性,以风险防范的角度从适度信息披露、征信制度、第三方资金托管、信息审核等方面来阐述我国互联网金融股权众筹融资发展的规范化进程,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外相关立法经验并提出适合于我国众筹业发展的法律制度的思考。  相似文献   

16.
本文在对股权众筹为新三板融资可行性的经验分析基础之上,通过比较新三板市场资金缺口与股权众筹市场资金注入量的实证分析,评估股权众筹为新三板挂牌企业融资的可行性,并结合国内外股权众筹融资的监管现状及美国乔布斯法案中的有关规定,从适用范围、发行制度、投资门槛、信息披露、股份管理与监管制度六个方面,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7.
股权众筹是一种渠道创新性的金融模式,由于其顺应了互联网时代的精神以及去中心化的趋势,近些年来发展势头迅猛。当下的股权众筹平台已具备了一定的金融市场功能,如资金融通、价值发现、节约信息成本等。本文将着重对股权众筹平台的盈利模式进行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对股权众筹平台提出了较可行的构想和建议。  相似文献   

18.
股权众筹作为互联网与金融"联姻"的产物,为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带来了福音,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因为股权众筹平台既承担了项目审核、发布及交易管理的工作,又承担了登记结算的职能,尚未建立专门的、具有公信力的股权登记托管平台,缺乏对融资企业的培训及辅导,使股权众筹投资者权益难以得到保障,融资者也难以借助平台得到成长与发展。我国很多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具备开展上述业务的基础条件和资源优势,可以通过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与股权众筹互联互通,由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开展股权众筹的登记结算、股权托管、上线审核、企业辅导等业务,使股权众筹平台回归到纯粹的互联网金融中介地位。  相似文献   

19.
所谓众筹,本意是筹集大众的力量,实现梦想。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现在金融业的分工和专业化被大大淡化了,众筹越来越火,现如今股权众筹慢慢发展,尤其在软件网络公司计算机和通讯消费产品、媒体等企业中应用比较广泛。本文分析了当今中国众筹行业发展及出现的问题,众筹平台,投资人,发起人等可能出现的问题,对中国股权众筹提出建议,并指出未来中国众筹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20.
文章首先概述了股权众筹的发展历程,分析了股权众筹发展过程中存在监管落后致使行业发展混乱、存在法律障碍、平台定位不清致使主体权利义务不明、信息披露不规范等问题,之后根据美国股权众筹的监管情况提出了对我国的经验借鉴,最后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一是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适当的修改或解释,二是加强股权众筹平台管理,三是建立投资者资金银行存管机制,四是明确股权众筹信息披露标准.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